2021年第三季度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交办重中之重工作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0-29 11:39 字体:[       ] 浏览次数:( )

序号

项目名称

9月工作进展

1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

1.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局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系统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并报送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值班值守。
2.制定印发《关于巩固优化“三道防线”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不断规范“三证一码”,进一步加大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3.召开全省食品流通条线半年度工作会议,修订完善集中监管仓工作操作指南,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冷链物防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部署“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冷链物防相关工作。

4. 每周开展线上巡查,并组织对全省的集中监管仓、省际检查站等开展冷链物防工作交叉检查。
5.联合长三角地区联动抽查非医用口罩;对辖区内的防疫物资出口企业开展了底数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6.第三季度组织检查组分赴全省11个地市,对近350家农贸市场实地检查,督促商品市场举办单位持续做好商品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7.切实做好人员进出健康码及身份信息核验,做好每天进出人员情况的统计报送,落实办公区域保洁消杀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

优化绩效考评体系

1.完成省政府重点工作绩效目标和量化指标半年度进度情况梳理、汇总、反馈。

2.持续迭代推进市场监管智慧督考系统。
3.梳理汇总省政府重点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及省政府民生实事前三季度完成情况。
4.“政务在线”系统进行进一步优化和精简。

1.全面推进党务在线系统建设。
2.做好5-8月双月双强双评工作。

3

编制实施“十四五”市场监管省级重点专项规划

1.积极运用市场监管矩阵等媒介推进《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宣传。
2.向总局报送我局“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

4

牵头推进“改革兴局”战略

出台《关于改革突破争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起草《改革创新奖评选方案》;召开省局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梳理省局改革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对接省委改革办,做好省委改革重点内容衔接工作,梳理报送省委重点改革任务进展、国家和省委部署的重要改革试点清单、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改革项目清单,细化省委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项目,梳理进展情况与标志性成果;牵头做好10个数字化应用系统改革剧本汇编工作,向国家发改委报送我局2021年度全国创新改革任务实施方案和有关改革经验;协调推进“1+3+N”改革任务,梳理承担的省委改革任务进展。起草改革创新最佳实践评选办法,研究报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关建议,梳理中央深改委审议文件贯彻落实建议。

5

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

1. 发布《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

2. 向省长三角办申报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案例,报送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周年宣传活动素材,配合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佳实践认定工作。

3.协调推进省局牵头的“共推长三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重点协同深化事项,审核完善《浙江省“十四五”时期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施计划(送审稿)》等3个文件。

4.召开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三季度例会,讨论“2021年长三角市场监管联系会议”相关准备工作事宜,研究《“十四五”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规划》文本;审查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成果专题片等。

6

牵头推进“法治立局”战略

1.推进“法治立局”战略中期评估工作,形成《关于“法治立局”战略实施成效的情况通报》,并确定首批“法治立局”战略实施成效明显单位。

2.召开省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任务分解会,明确责任并对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并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联合注册处、反垄断处做好设区市法治政府考核指标细化工作。

3.组织全省系统积极参加总局法律知识竞赛,以参与度100%、平均成绩99.19分的全国第二的优异成绩顺利进入复赛。

4.出台全省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5.推动全省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地方规范的制定工作。

6.开展全省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暨普法微视频征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宣教基地与微视频的材料报送。

7.做好“学史力行重实践,法治护航启新程”为主题的“惠民惠企”普法活动、全省系统“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推进现场会的相关筹备工作。

7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1.下发《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情况工作通报》(督查通报2021年第3期),统计分析上半年全省案件查办情况,统筹下半年执法工作。

2.针对扎啤非法添加工业二氧化碳问题,组织全省集群行动。

3.持续推进执法条线“三比一讲”创先争优竞赛,4项考核指标持续上升
5.与公安厅商讨确定数字化“行刑衔接”“两步走”建设方案。

6.上报总局第五批“铁拳”行动典型。

8

实施“实战提能”和“强队砺剑”工程

1.发布“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2.发布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3.“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第三阶段顺利完成,全省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集群执法行动社会成效明显。

4.“亮剑2021”打击无合法来源进口产品综合执法行动顺利收官,发布十大案例。
5.印发《全省“亮剑2021”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方案》,部署全省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

6.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强队砺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浙市监执法〔2021〕14号),加强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7.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典型案例巡回演讲活动的通知》(浙市监执法[2021]12号),举办全省典型案例巡回演讲(绍兴站、宁波站、舟山站),累计开展现场培训全省500余执法干部,有条件地区同期开展视频直播。
8.上报总局“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10件。
9.7月22日,在湖州举办首场全省典型案例巡回演讲活动。

10.7月5-9日,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业务骨干能力素质提升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培训班。

9

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

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工作,实行“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登记模式,同步开展住所承诺制、档案查询、公告公示等功能改造。

10

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1.落实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和郑省长讲话精神,推动省级有关部门再研究、再论证、再深化、再突破,提出了109条更进一步的改革举措。

2.联合省委改革办、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召集36家企业、中介机构和基层审批部门相继召开座谈会。

3.通过“浙江小微”公众号对1000家企业开展在线问卷调查。

4.推动省政府于8月19日印发《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

5.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协同平台建设,已完成37个厅局267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上线,归集许可办件数13.4万条。
6.推行准入准营“一件事”,目前已完成全部27个“一件事”的业务梳理和数据重构,并与8个省级部门12个涉企许可事项就数据采集、系统改造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7.就我省“证照分离”改革情况向市场监管总局作书面汇报,并参加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评选。

11

实施小微企业新三年成长计划

1.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报送市场主体和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3.做好小微企业全省部署大会筹备工作。

4.召开全省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5.全面启动“浙微贷”融资试点工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初步建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6.参加全国市场主体分析大赛,介绍浙江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跃度监测体系,获得二等奖。
7.重点推进“浙微贷”融资工作,秀洲、路桥等试点地区取得明显成效。
8.印发2021年民营企业100强名单。

12

实施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一件事”改革

1.“浙江企业在线”S0版正式上线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2.持续迭代“浙江企业在线”。优化门户首页设计和微信端界面布局,企业端新增公示公告功能,新增9个“在线”接口;管理端新增统计页面,微信端新增整改报送功能,集成合同格式条款相关服务事项。信用综合监管系统智联查功能、风险模型3.0查询功能完成开发。

3.目前“企业在线”移动端激活量达680余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量达510余万,总下载量列全国第一。

13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1.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执行,推进48个省级联合抽查事项的计划关联、任务制定。与省商务厅联合开展2021年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抽查。召开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
2.完成企业信用风险模型3.0可视化功能,在试点地区应用企业信用风险模型3.0分类结果开展双随机抽查。

3.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信用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编制改革方案,开发建设系统功能。以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为切口,建立企业分类清单,全面归集公示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信息。

5.研究推进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拟定事项入选标准。与总局对接创新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改革授权事宜;与杭州市局对接,就强化改革理论支撑,推广应用触发式监管清单进行专题研究。

14

提升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

1.组织开展全省基层四平台和行政执法平台业务协同培训。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云课堂”,本季度共开展11场钉钉直播培训。

2.通过晾晒通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告知承诺核查工作。

3.优化升级平台功能确认重点监管模块新需求,改造升级相应功能。双随机抽查模块新增分级抽取功能、优化抽查结果整改报送信息审核功能。对设计检查表单智能推荐(依据常用表单推荐)功能进行设计。研究优化掌上执法系统,制定优化方案,上线执法平台PC端通过浙政钉扫码登录的新功能。协查协办功能增加发起事件核查和专项检查的处置方式,形成处置闭环。联合监管模块整合跨部门双随机、跨部门专项、监管一件事三项功能。

15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1.会同省文明办,组织开展二季度餐饮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形成综合报告,并向公众通报测评情况。

2.会同省文明办、省商务厅,研究修改餐饮文明指数设置,推进第三季度测评工作。

1.协助信用处做好第二季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测评及通报相关工作。

2.结合网络餐饮线下检查,要求各地督促商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鼓励餐饮连锁企业、餐饮协会会员单位主动推出小份菜、半份菜。

16

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与指导

1. 印发《浙江省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启动我省重点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评估项目招投标工作。督促平台企业做好重点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评估准备工作。

2.持续迭代升级“浙江公平在线”系统,进一步完善相关监测模块。     

17

强化反垄断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总结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成果“回头看”情况,新制定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存量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18

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和提升发展

1.督促全省第一、二批已验收的“五化”改造商品市场做好长效巩固。

2.结合“三比一讲”线上督查和线下实地走访,对全省“五化”市场进行明察暗访。   
3.做好“五化”改造商品市场在“商品市场智慧化应用”项目中的应用。

总结固化全省“五化”市场标杆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市场规范指导工作,助力省属市场高质量发展。

1.起草2021年半年度浙江省商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2.研究制定“商品市场综合贡献度”评价体系。
3.继续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

19

严格广告监管

1.深入推进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贯彻中央和省“双减”工作要求,全省部署开展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分两批公布18起教育培训及校外培训广告典型案例;

2.深入推进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整治,全省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力度,会同省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医疗美容乱象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公布10起医疗、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广告典型案例;

3.深入推进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市场监管总局专项工作组以简报形式印发浙江经验供全国系统参考学习;

4.紧扣突出问题,开展广告涉嫌违法线索专项定向监测

5.全省部署开展新《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自查评估工作;

6.组织举办全省系统广告监管业务培训班。

20

办好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

1.认真做好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筹备工作会务和保障工作,9月16日-17日,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在杭州顺利召开,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2.认真提炼大会成果、提出贯彻意见,认真起草相关通知,号召全系统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性的深刻阐述。
3.争创第四届中国质量奖上取得了“1+10”的历史最佳成绩,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4.1家企业获得第四届中国质量奖,9家企业(组织)和1名个人获得提名奖,超额完成创奖任务。

21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截至9月26日,年度新增“品字标”企业756家,累计达2508家,年度新增“浙江制造”标准598项,累计达2577项。
2.联合省文旅厅发布通知确定43家单位作为首批“品字标浙江服务”培育企业。

3.制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草拟稿)。

4.发布关于推荐新一轮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产业名单的通知,收集汇总11个地市的特色产业名单和2021年度十大特色产业推荐,并完成特色产业摸底调查。

5.出台《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聚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省部署“一站式”服务工作。上线全省统一的“质量在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系统;

6.制定质量提升双百计划清单,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纳入《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

22

探索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改革

1. 召开条线业务培训会,介绍产品质量智慧监管平台架构,组织对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系统、产品质量风险预警与处置系统、“浙品码”赋码系统操作培训。

2. 迭代升级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系统,优化完善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系统、风险预警与处置系统、“浙品码”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在台州试点的产品质量风险预警与处置系统于8月正式上线;“浙品码”共赋码企业2300余家。

3. 7月承办总局创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工作交流会,并在会上就浙江省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做典型经验交流。

4. 赴全省11个地市逐个开展“浙品码”赋码应用督查检查,并针对各地提出的赋码存在问题进行研讨,完善赋码机制。

牵头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开发“浙江e行在线”系统,前往海盐、余杭等地调研,形成改革工作方案,经调研后选出五个地区开展试点应用;与公安系统、国家认监委、省电动车行业协会、省内外电动车生产企业等进行数据对接。

23

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

1.赴嘉兴市召开农业种植主体“浙食链”系统多跨场景应用试点会商会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对接省盐业集团食盐追溯系统,在盐业包装上展示“浙食链”溯源码。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暨“浙食链”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会,台州、宁波、瑞安、武义、嘉善、临平等六个市(县)就“浙食链”应用推进工作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央广网、凤凰网、浙江在线、浙江之声等10余家媒体专题进行报道。

2.增强“浙食链”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完善信息安防机制,运用业内前沿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技术为“浙食链”各应用端量身定制防护策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定,对发现的3个低风险Web安全漏洞及时加以修复,提升系统安保 “防御能力、发现能力、应急能力、恢复能力”。积极参与长三角食品安全区域合作计划,研究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通则、数据元、数据接口标准与“浙食链”系统衔接问题,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3.“浙食链”监管PC端开发应用质量量化评价计分功能。启动民生实事随机暗访机制,对食品生产流通主体开展调研指导。融合“放心浙盐”“丽水山耕”,实现二码合一,分别构建统一的食盐追溯体系和建立涵盖食品安全和产地认证的多元追溯体系。形成“浙食链”系统对接样板,为后续个性化对接提供可行路径。多次赴诸暨、临安、嵊州等地调研解决“浙食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地方原有系统对接存在的困难等。

4.“浙食链”系统已迭代升级至31版。“浙食链”系统已激活市场主体57000余家。

24

积极推进食品生产智慧监管

1.全面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着力打造“透明、放心、可溯”的食品生产企业。目前,“浙食链”上链企业7300余家,建成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阳光工厂”1100家。
2.推动110家企业接入“特殊食品风险智控”场景应用。

25

推动食品流通数字化治理

1截止到9月,全省食品经营单位共1800家接入“浙食链”系统。对全省新增全程可追溯的食品经营主体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审核,严格把握质量完成情况。

2.对省内四个试点农批市场开展全场无纸化交易试点,然后向下游四星级农贸市场、五化市场、学校食堂等重点经营单位拓展延伸。

3.完善“浙冷链”系统集中监管仓源头管控。继续做好高风险国家的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在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环节,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地区)的货品,在批批检测的基础上,在每批次抽样时增加不少于30%的采样比例。4.召开省内大型连锁商超对接“浙食链”系统行政指导会印发《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大中型商超对接应用“浙食链”系统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和风险管控水平。

5.推动各地市大中型冷库接入食品冷链风险智控系统。截至目前,全省共有9个地市完成60%以上大中型流通环节食品冷库企业接入食品冷链风险智控系统。

6.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关于在全省肉类经营主体应用“浙食链”开展无纸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培训指导肉类加工经营者通过“浙食链”系统直接报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信息,再进行批发、零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肉类销售无纸化交易工作的开展。

26

“阳光厨房”民生实事攻坚行动

1.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及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建设进度,截止9月27日,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完成率达303%;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完成率为100%。
2.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对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工作进行再部署。

27

推进食品抽检分离改革

1.召开全省食品抽检提质增效暨“抽检研处”一体化建设现场会,推动食品抽检分离改革质量提升。

2.截止9月全省已完成食品安全抽检分离任务18万余批次。

28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监管“一件事”改革

1.积极参加“浙里安全”工作专班,多次向数字政府专班领导汇报。

2.编制特种设备在线子跑道建设指南,完成“三张清单”,报送“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案例材料。

3.扎实开展“三比一讲”竞赛活动。持续推进贯通应用,全省11个地市已经全部实现业务事项办理、隐患处置等全功能上线应用。4.不断迭代升级系统功能。本月更新迭代监察端首页、电梯维保统计、检验报告管理、移动式设备跨区域使用管理等32项功能,浙里办申请已走完流程,八个扫码应用功能已在湖州南浔、安吉试运行。
5.修改完善《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浙江特种设备在线”迭代升级计划。梳理报送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集成改革“四个体系”清单和重大应用“一本账”迭代更新建议表。

29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按照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形成《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应急预案》两个方案初稿。

2.部署开展工业企业自建燃气领域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整治。配合省应急管理厅、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厅共同梳理全省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企业名单,并按省安委办的总体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深化整治和数据归集、整理工作。

3.贯彻落实《浙江省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结合暑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应用和旅游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暗访检查的通知》。

4.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并上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5.组织开展“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应用和旅游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暗访检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秋国庆节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应用和旅游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暗访检查7.完成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报送翻新“黑气瓶”案件任务,截至9月全省范围内未发生翻新“黑气瓶”案件。
8.组织开展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相关场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大会应急保障。

30

加快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

1.推进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召开筹建国家无人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专家研讨会,进一步修改完善筹建方案。
2.指导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建设梳理,筹划召开成立产业计量测试技术联盟会议。

3.浙江省轻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获批筹建。

4.梳理汇总县级计量机构“四小”创建活动申报材料。

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快速推进。
1.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浙江分中心建设推进有力。参加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工作会议并作经验交流。数据中心网站安全等保测评工作已取得等保备案号。协助省局计量处开展运行电能表在线监测及状态评价监管平台功能需求分析,完善抽检、结果提交、批次评价、延期审批等平台功能。形成“机动车检测站智控在线系统”建设初步方案。与中国计量院联系沟通验收方案,准备验收材料。分中心网站等保备案申请材料报上报省公安厅,等待证书下发。

2.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获国家计量院肯定支持。国家计量院发函明确对我省“省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予以重点支持,支持与浙江省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业务、科技、人才等方面持续深入合作。

31

构建完善高质量标准体系

截止9月底新增“浙江制造”标准599项、乡村振兴领域标准52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7项以上。会同省经信厅召开机器人、智能家居、现代编织等6 个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启动会。

1.加快“浙江制造”标准研制。截至9月30日,本月完成“浙江制造”标准研制348项,全年累计发布599项,超额提前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发布2021年第三、四批“品字标”团体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类)制定计划363项。

《省标准院圆满提交“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研制答卷 》省局专报获章局长批示肯定。
2.开展“浙江制造”标准立项答辩。
3.推进“浙江制造”标准产业体系研究工作。筹备涂料产业、阀门产业、照明产业、模具产业、电动工具产业、纺织化学品产业、智能家居产业等9项重点产业“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指南框架的专家评审会。

32

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

1.探索推进车检站车型科学分类、能力附表精简化、规范化评审工作。设计完成车检站车型分类表、设备设施匹配表,组织评审专家赴各地开展可行性调研。

2.持续推进暗访检查工作,按照“四不两直”标准,全力打击“黄牛”和整治车检站服务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暗访检测站706家次。

3.推进A、B、C车检站分级工作。组织5个专家组对全省推荐的56个A级站实施复评。联合省公安厅等3部门以及相关技术专家对全省329家车检站分级情况进行集中评选,拟定联合发文公布。

4.印发《打击网络销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启动全省检验检测机构风险合规自查自纠工作; 联合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药监局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持续推进食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50%“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5.深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技术核查工作。现场督导9个项目共12家现场核查工作,举办能力验证工作报告编制培训暨中期考核会。

6.推进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工作,重点做好目录内产品电线电缆认证监管。拟订《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1.完成资质认定远程评审实施细则草案的编纂。

2.落实省局合格评定处开展机动车检测A级站评审工作。

3.助力车检“一件事”集成改革,协助省局组织开展机动车检验领域主任评审员面试工作,充实机动车检验领域主任评审员队伍。

4.组织专家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车辆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草案)。

5.配合省局对全省检验机构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及部分重点领域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10家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和34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6.完成《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文件汇编》(2021版)的编制工作。
7.协助省局组织专家做好公安物证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范围的标准细化及能力申请表模板的起草工作。
8.协助省局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系统功能优化工作。

33

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一件事”改革

1.扎实推进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实施。
2.“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市县覆盖率100%,已完成。
3.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1.9件(预估值,根据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测算,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未公布),已完成。
4.建设国家级保护中心1家(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级快速维权中心5家(绍兴、安吉、桐乡、海宁、云和),合计6家,已超额完成。
7.新建品牌指导服务站68家。

推进“浙江知识产权在线”集成应用系统迭代更新及落地应用

 面向全省39家试点银行开展专利质押线上登记试点工作,助力95家企业完成质押金额达24.12亿元。1-7月全省累计办理质押登记1206件、质押金额318.35亿,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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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部署开展2021年度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市场监管,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进行暗访检查。做好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要情通报会前期案例征集,向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各地市征集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组织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案例评选专家论证会。

、加强专利执法维权。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监管检查,对全省11地市开展执法交叉检查。启动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收集地市的申报表和试点建设方案。征集国知局第二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0.认真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至浙江开展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专项调研的相关工作,浙江省开展抓好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工作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肯定。

四、推进知识产权协同治理体系。扎实推进技术调查官制度,正式聘任122名专家为浙江省首批技术调查官。贯彻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工作,确定7家试点单位并组织召开贯标培训会。完成《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方案》及项目调查申请书,开展2021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会同省公安厅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

五、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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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保护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1.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指导意见》,认真梳理我省已有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市场主体专用标志使用情况;2.召开全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视频会议,指导各市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工作。本季度共计57家企业获批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的使用;3.完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链建设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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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

1.获批中国云和(木制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绍兴柯桥(纺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成功通过验收并正式运行;

2.指导杭州、绍兴柯桥、安吉、桐乡、海宁、云和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建设进程,指导东阳、临海、平湖谋划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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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推进“科技强局”战略

1.发布“雏鹰计划”项目及装备项目,签订部分项目任务书。

2.召开质检中心规范建设暨“浙里检”场景应用展示现场活动。

3.完成“百名博士进厂入企”活动专报报国办、总局和两办,得到章局长批示肯定;起草活动常态化推进文件;组织协调浙报关于“百名博士进厂入企”活动的系列报道。
4.按照科技管理数字化初步方案,对各模块功能需求进行再研究再梳理,启动相关功能的技术研发。
5.筹备检验检测大比武活动,对接人社厅下发决赛通知。
6.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项目管理业务培训。
7.完成全国系统科技大会典型发言材料和总结材料。
8.组织参加总局2021年市场监管科学实验展演,省计量院入围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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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国企改革

稳妥推进国企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持续跟踪改革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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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强化基层建设

1.升级市场监管所数字化应用系统2.0版。调整优化所级驾驶舱页面布局、功能框架和场景运用,集成相关业务系统数据,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和所务综合管理与业务工作信息一屏显示。

2.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所“双百”行动工作。审核市、县、所三级“双百”行动建设提质方案,建立“一所一档”建设档案。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百”工作推进现场会,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所“双百”行动。

3.组织总局试点单位中期调研摸底,圆满承接市场监管总局部分省(区、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全省系统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做法及成效会议交流。

4.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所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组织22个试点基层所覆盖全系统功能,开展期2个月的试点工作运用,同步组织201个“双百”所开展系统功能先行先用。

5.研发“数字基层”功能建设,打造省市县局抓建基层“管用实用”的共享平台,做好基层全貌“一屏掌控”、核心业务“一链闭环”和凝心聚力“一窗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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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才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

1.继续做好系统开发,初步完成驾驶舱首屏和基层办事流程的开发。

2.推动系统开发,初步实现驾驶舱和底层数据库数据双向链接、实时更新功能。

3.协同数媒中心、办公室等研究解决系统数据安全、OA端口对接等问题。

4优化系统设计方案,在进一步梳理人事核心业务和核心指标基础上,在主屏加入“全貌”“一库”等新内容板块,并对各层级展示屏的数据项和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5.做好与试点单位沟通对接。6.落实“揭榜挂帅”任务要求,修改完善“干部立体画像”场景建设任务标准。

7.协同数媒中心、办公室等研究解决系统数据安全、OA端口对接等问题。
8.召开6次专题会议,持续优化“党务在线”人事专区展示内容和页面布局,向局领导做好系统开发进展汇报。
9.优化系统设计方案,在进一步梳理人事核心业务和核心指标基础上,在主屏加入“全貌”“一库”等新内容板块,并对各层级展示屏的数据项和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10.做好数据精准链接,做好数据录入和核对工作,将页面数据与基础数据库进行精准链接,实现大屏数据自动实时更新。
11.做好与试点单位沟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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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继续指导省轻工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对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修改形成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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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推进“政治建局”战略

1.协助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2.举办省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读书班。

3.深入开展全局党史学习教育并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下发《关于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通知》,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完成《毛泽东诗词三十七首》编印和发放,修订完善《省局大事记》;完成第一阶段党课讲授,局领导班子成员讲授党课17次,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152场,3285人次听党课;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讲授党课82场,1347人次听党课。
4.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2.0版修订工作。

5.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暨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实施第二批省级民生实事,对前阶段三为专题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深入推进“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组建市场监管特色宣讲团进市场,宣讲党史、“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重合同守信用、放心消费、汽车交易消费维权等政策;开展党史知识竞赛;做好《浙江省市场监管大事记》编撰核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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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平台经济一体化监管体系

1. 结合平台经营者主体信息报送,深入开展全省平台整改和督导工作,推进事前合规监管。编制监测报告17份。开展常态化事中事后监测监管,开展闭环处置。

2.事前合规,通过组织开展平台企业座谈会、培训会、辅导会和约谈会,加强企业的合规守法意识,提升行业自律自治能力,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实施事中审查,开展主要电商平台网络交易情况监测。开展风险排除,实施平台整改1000余件次。

3.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净网”“护航”“蓝剑”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等经济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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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平台经济风险防控系统

稳步推进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的建设、运行和验收工作。新领域监测模型建设持续推进并上线运行,具体包括:纺织物成分虚假监测模型、食品成分虚假监测模型、部队副食品价格专项监测模型、违反保护消费者义务监测模型等,监测覆盖能力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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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放心消费建设提质拓面行动

1.建设完善“浙江市场在线”“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完善商圈维护、从业人员管理、消费者评价、售后维权、一键投诉、先行赔付、义工体验、网格管理等功能,简化消费维权中间环节,为消费者放心购物提供指引,提高消费者、商家获得感,实现对放心消费单位的线上申报培育和动态监管。8月6日开始,“浙江市场在线”正式上线运行,消保分局持续强化“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的运用推广和迭代升级,及时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加强“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的使用操作培训,汇编“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问题解答,对平台上线后基层反映21个问题进行解答,及时指导各地有力有序开展工作。下发《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浙江市场在线”在线调解功能的通知》。

2.推进放心消费“揭榜挂帅”试点工作。召开“揭榜挂帅”申报单位试点工作部署会,明确放心消费智慧监管具体要求,确保“浙江市场在线-消费者权益一体化保障”项目试点任务高质量完成,推动放心消费数字化建设,助力放心消费建设年度任务高质量完成。

3.建立放心消费工作月度通报制度。对各地市、38个重点县(市、区、功能区)、15个“揭榜挂帅”单位放心消费月度建设工作进行分析通报,查摆问题,督促整改。

4.推动开展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创建工作。联合省农信社印发《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信联社关于深化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放心金融网点”建设活动的通知》,全面推动金融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建设。

5.持续开展“三服务”活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从创建方法、数量、对象、标准、机制、手段、成果运用、工作落实等8个方面对放心消费建设工作进行优化。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放心消费建设中部分具体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创建对象,规范标识设计和张贴。

6.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在线调解室”功能,鼓励放心消费单位开通ODR直接处理功能。

7.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专题培训,提升消保条线业务技能,并部署下一步放心消费建设工作。

8.录制“放心消费浙里说”小视频推广宣传放心消费工作及数字化平台。

9.下发《关于统一“三比一讲”放心消费工作“比好”标准的通知》,督促各地提升放心消费单位创建质量。

1. 联合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省标准化研究院出台浙江团体标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服务规范》。

2.梳理市县消保委历年放心消费体验工作情况,针对性开展督查指导。

3.联合省标准化研究院推进省消费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遴选、章程制定事宜,筹备召开成立大会。

4.落实全省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组织11个市消保委召开专题视频会议,起草《关于开展2021年度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工作的通知》,研究制订放心消费单位、无理由退货单位和放心商圈体验评价表并征求全省消保委系统意见建议。

5.结合中消协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情况,总结交流我省7个城市先进经验,并征集提升满意度意见建议。

6.指导全省消保委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工作。
7.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技术委员会筹建事项提交省局标准处审阅,进一步完善专家名单。
8.向相关市消保委下发《关于持续做好中消协百度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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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1.推进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300余2.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立案280余件。

3.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反馈的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意见。

4.完成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检查。

5.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向省卫健委报送有关工作完成情况。

47

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1.专题部署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2.做好教育“双减”专班工作。

3.组织开展中秋节高价月饼巡查检查。
4.督促指导地市开展医疗收费“双随机”检查。

5.会同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转供电价格行为规范。
6.赴宁波开展打击航运市场黄牛投机行为调研,指导宁波市局会同公安部门发出提醒告诫函。

7.调研二手车市场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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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四期)建设

该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
1.完成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四期项目论证和招投标工作。
本月项目进展情况:签订项目建设合同,讨论融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直播营销行为监测、涉嫌违法广告固证需求。
2.本月完成直播监测373场(今年累计已完成638场)。

3.继续推进互联网与传统媒体两大监测平台统一登录,持续优化传统媒体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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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代提升数字化市场监管驾驶舱

1.浙江特种设备在线新增隐患识别清单功能。

2.浙江公平在线新增监测能力,完善价格监测机制。

3.浙江市场监管党务在线,调整优化首页各板块的切换方式。政务在线,完善重大任务应用场景功能。基层在线推进系统迭代开发,推进与放心消费系统对接工作。

4.集中上线浙江企业在线、浙江质量在线、浙江市场在线,实现市场监管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

5.推进十大已上线应用迭代升级和落地应用。

6.加快市场监管党政智治应用开发并进行试运行。

7.会同有关专班着手开发电动自行车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应用场景。

8.完成浙江e行在线所有应用场景的设计和开发。
9.迭代升级驾驶舱首屏、浙食链、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浙江质量在线。
10.继续推进实时数据的对接和白名单访问机制。

50

方圆集团总部基地建设

 

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了解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