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年度重点工作四季度完成情况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1-02-07 09:19 字体:[       ] 浏览次数:( )

序号

项目名称

12月工作进展

1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1.召开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视频会。
2.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秋冬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3.开展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回头看”行动,组织冷链食品物防实战化应急演练。
4.全省164家“五化”改造农贸市场的防疫视屏监控,纳入省局市场监管驾驶舱平台。
5.继续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80余件。 
6.做好局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秋冬季口罩、消杀物品等防疫物资储备。

7.印发《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的通知》《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完善精密智控体系。
8..召开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和集中监管仓建设工作。
9.迅速建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12月25日,全省26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已全部建成投入运行。
10.快速精准排查处置阳性冷链食品。本月,根据省内日常监测发现和省外情况通报,我省各地、各部门协同配合先后3次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工作。
11.组织宣传培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先后召开了两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新闻发布会,举办全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业务视频培训,形成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2

助推复工复产复市

1.推进检验检测减免。完成开放实验室减费9265.2万元;减免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用1195.8万元;直属技术机构减半收取费用9136.9万元;减免防疫防护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3123.94元。
2.完成全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30482人次,检查供电、供气、专业市场、银行、行政事业单位等14523家。

3

优化绩效考评体系

1.完成系统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2.报送2021年督查考核计划。

3.开展省政府考核有关工作。

4

编制“十四五”市场监管省级重点专项规划

已完成《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第六稿。
1.梳理并吸收局领导带队开展的市县征求意见座谈会相关意见建议。
2.组织省局4个专项规划召开省局处室(单位)征求意见座谈会。
3.全面跟进了解全省各市县“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

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省局内部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意见。

召开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研讨会,根据意见迭代修改浙江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四五”规划文稿。

5

深入推进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

各合作事项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并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1.完成2020年度工作总结。
2.梳理评估长三角年度合作事项进度情况。
3.按照改革创新、政策举措、重大项目、合作协议、机构平台、重大活动等维度分别梳理合作成果。
4.对接做好长三角第二次联席会议参会事宜。
5.参加长三角市场监管综合指数建设座谈会。
6.报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作总结和计划。
7.对接省长三角办,报送市场专题组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和“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建议。

6

建设城乡放心农贸市场()

1.完成今年省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形成考核验收情况报告。

2.组织开展2020年民生实事“好差评”活动。

7

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重点商品市场转型提升

已完成20家商品市场转型提升,对20家商品市场转型提升工作开展总结。

8

建设“浙江制造”标准体系

1.年度发布“浙江制造”标准561项。

2.总结“浙江制造”标准年度工作,谋划下年度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标准立项和审评等工作。

9

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

1.10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义乌召开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总结评估会,我省改革试点顺利通过总结评估。

2.积极探索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的举措,谋划2021年度改革创新工作。

10

打造知识产权强省

1.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共建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2020-2021年工作要点》。

2.截止11月底,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位33.4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为3659件。

11

建设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设立“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能源运营中心”,推动交易中心召开股东会,成交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1194项、金额3.3亿元、专利899件,同比分别增长54%、162%和47%。

12

实施地理标志强企富农行动,提升品牌指导站服务能级

1.全年全省申报地理标志57件,超额完成全年定量指标。
2.《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已完成公示,浙江省品牌指导服务平台投入试运行,接受各地反馈意见。

3.全年全省建成161家品牌指导服务站,其中涉农站24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13

全面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

1.完成目标任务。形成“证照分离”改革经验总结材料,在国务院《经验交流》简报刊发。

2.与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就更大力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行座谈调研。

14

持续深化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

1.完成目标任务。

2.完成企业开办评价调查问卷意见征求,提供全省企业样本框。

3.形成我省企业开办工作经验交流报市场监管总局。

4.形成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案例材料,报司法厅,入选法治建设100案例

5.形成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自查报告。

 

15

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1.完成目标任务。

2.推进黄岩、嘉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

3.形成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和起草说明。

4.开展“两直资金”补助情况督查。

5.开展第二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

 

16

完成省领导重点调研课题

完成课题,报省政府领导审定。

17

推进“小个专”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小个专”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

18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

1.开展对省级各部门和各地市的年度考核。

2.完成 “互联网+监管”体制机制研究课题

3.完成“互联网+监管”年度工作总结。

4.印发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管理办法。

19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全省共289个双随机抽查事项(市场监管部门27项),100%覆盖开展。

2.向各省级有关单位征集明年联合抽查事项。

3.指导杭州开展新型监管机制试点。

20

严格广告监管

1.印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
2.公示今年第四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3.组织开展含有“特供”“专供”内容广告集中查处。

4.及时处置电饭煲“脱糖”、网红“神药”牙膏翻车舆情事件,约谈相关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21

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建设

1.完成系统核心功能基本建设工作。7个子系统和97个功能项建设任务均完成并初验通过,项目进入完善提升阶段。

2.推进全省联调联试,结合初验发现问题,持续开展系统调优和功能完善。

22

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

1.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三期)项目于7月7日完成整体验收。
2.结合现阶段互联网广告监测新形势新变化,积极开展后续项目建设调研、方案设计、项目立项等工作。
3.持续做好系统完善工作。

23

建设市场监管“数字驾驶舱”

1.按时、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数字化驾驶舱建设任务。
2.数字化市场监管驾驶舱涵盖26个业务处室3个直属单位32个系统80个应用场景,实现核心业务数据实时展示,数字赋能科学决策。

24

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接入

1.按时、全面完成全年政务服务2.0平台接入目标任务。
2.通过技术手段将全程电子化系统涉及的76个事项办件全部转化成政务2.0办件的方式,提升我局政务服务2.0办件占比,目前全局已达到95%。

25

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

制定完善民生实事督查表,配合做好民生实事“好差评”工作,细致谋划2021年度放心消费工作思路。

已全面完成无理由退货承诺申报单位消费体验评价工作。

26

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

1.在湖州长兴召开长三角地区无理由退货承诺,打造满意消费新高地现场会。

2.牵头起草2021年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工作要点。

3.配合上海做好“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成果总结。

4.参加“满意消费长三角”工作座谈会,谋划明年“满意消费长三角”工作。

5.完善确定2021年度“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工作要点。

1.省内首批 190家企业已全面进驻“长三角消费投诉云平台”。

2.举行了“浙江省体验消费教育基地”“浙江省绿色消费教育基地”授牌仪式,智能、定制、时尚、绿色、体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培育工作全面完成。

3.12月23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2020年度工作总结会召开,研究部署了2021年工作思路举措。

27

全力强化基层基础保障

1.2020年度星级规范化市场监管所评定工作认定办结。
2.梳理基层所基础软件开发业务需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形成开发建议。
3.完成四季度重点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文章。

28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对接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工作方案。

29

突出政治统领,强化理论武装

1.协助省局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会8次,集中研讨4次。录制了4期市场监管论坛,在省局政务网上线3期,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组织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工作。
3.完成对2家直属单位的巡察工作。
4.开展2020年度党建考评工作。
5.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完成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需求摸排报送工作。
6.组织新提任处级干部开展以“三告知、四堂课”为主要内容的任前廉政教育,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各项工作。
7.组织开展了9-10、11-12月份的“双月双强双评”考评工作。

30

抓好食品“双安双创”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完成11个设区市食品安全市创建验收和命名,完成5个县(市、区)的暗查暗访复查工作。

1. 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现场评审工作的通知》。
2.组织召开2020年四星级食安办现场评审座谈会。
3.指导各地开展推进星级食安办的分类管理工作。
4.全省市、县(市、区)在全省33万网格员中广泛组织发动,开展了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及网格管理能力培训和初赛。经过层层选拔,11市各选派了6名代表组队,参加全省决赛。

5.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评价结果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0〕6号。
6.公布“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食安办”等694家单位为2020年“浙江省三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食安办”等72家单位为2020年“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

7.完成8个县(市、区)的暗查暗访工作。

8.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已对11个市开展了体系评估和现场考评,截至十一月底已完成11个市的评价验收。

31

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

1.10月22日-23日在湖州长兴举行协同应用宣贯会,组织各市局有关业务处室和县级局具体负责人员共计140余人进行讲解培训。

2.召开“浙食链”建设开发企业座谈会,初步了解目前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普遍使用的进销货数据扫录、储存模式,确定下步企业调研、食品信息数据抓取内容方向。
3.赴福建学习借鉴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经验,详细了解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法规配套、技术方案、建设周期、企业成本、现场操作等方面的情况。

4.协同应用PC端工作台界面新增企业信息搜索栏,支持模糊查询,搜索结果支持展现企业名称,许可证信息,日常监管机构等内容。

5.相关处室继续指导各设区市对各应用场景的对接。
6.召开“浙食链”编码方案企业座谈会,明确企业产品编码规则,完成浙食链二维码设计定稿。

7.“浙食链”平台开发,与试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始数据对接。

1.完成浙食安-数据晾晒二期(机构)开发、优化;完成抽检分离双随机模块开发、优化;完成省局一体化平台各级功能权限及操作手册梳理;完成食安委抽检数据导入模板设计、完善;完成社会共治异议申请PC端功能优化升级;完成企业报告查询功能操作指南编制;完成协同应用大屏介绍PPT材料整理编写。

2.完成双随机模块优化、测试、上线。完成数据晾晒二期(机构)内容优化、上线。完成浙江异议申请监管端嵌入到一体化平台。
3.深化完善“风险评估预警”、“问题智治”两大场景应用相关功能。
4.完成省市抽检任务系统“双随机”等模块基本功能开发。
5.研究“浙食链”抽检数据接入方案。

32

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阳光厨房”建设

1.超额完成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任务,共完成896家。

2.超额完成中小学及等级幼儿园食堂“阳光厨房”建设任务,共完成3277家。

33

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

1.指导各地线上加大检查力度,对无证照的入网餐饮商户要求平台及时进行下架,基本实现了“无证照清零”。

2.推进网上“阳光厨房” 建设工作,全省已建成网上“阳光厨房”5589家。

34

开展食品抽检,提升处置质量

截至12月底,省市县三级共完成食品抽样任务30余万批次,超额完成全年抽检计划。

35

启动方圆集团总部基地建设

经审议,下步将加快推进后续项目进度。

36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

1.圆满完成国庆中秋期间特种设备安保任务。对国庆期间重点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作出再部署,派员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
2.印发《浙江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在总局召开的全国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工作会上交流发言。
3.组织召开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创新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完成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并印发通报。梳理完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小结。起草团体标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罐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向分管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省领导批示肯定。 
4.推进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总结和《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5.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督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
6.指导物流协会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罐车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工作。
7.召开岁末年初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部署视频会,结合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析当前安全形势,对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8.发布《做好强寒潮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各地扎实做好强寒潮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
9.部署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研究数字化手段实现全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精准摸和统一数字化动态管理。

37

建设应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预警系统

1.初步形成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和工作推进方案。
2.积极配合做好市场监管数字化驾驶舱工作。在前期开发的基础上,主动增加锅炉智控大屏的建设任务,完成大屏布局的设计和开发,接入锅炉物联网数据。
3.推进全省压力管道数据二次传输至省交换平台,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全省压力管道的具体信息。   

38

新建和改造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100项

超额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任务,全年共完成123项。

39

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认证体系

1.会同省住建厅、省经信厅做好绿色建材认证企业帮扶对接,加快我省绿色建材应用推广,截至目前,完成三星绿色建材转换20家,证书21张。
2.参加长三角绿色认证一体化工作研讨会,介绍浙江和湖州绿色认证推进工作经验做法,研讨绿色认证一体化发展定位及政策措施,会同三省一市会商《长三角绿色认证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3.发布2020年度我省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及产品名单。截至12月10日,全省绿色产品认证获证企业154家,证书412张,其中绿色产品认证67家,证书93张,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67家,证书298张。

40

实施“法治市监”提升工程

1.继续做好“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工作,研究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2.《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市监”示范单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标准经多次调研与征求意见,已提交呈批。

4.根据下发工作通知,对全省系统申报参与“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28家单位进行实地调研

5.在全省系统评定首批17家“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以示范典型引领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41

推进市场监管地方立法立规

1.完善《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完成2021年立法项目申报;配合省人大召开专题论证会推进市场监管相关10部地方性法规修改。

2.组织参加省人大召开的2021年度立法项目论证会。

3.做好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论证清理,准备好我局集中清理相关材料。

4.与省人大就《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我局相关职责进行对接,继续配合省人大部署做好我局为主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工作,即将出台修改文件。

42

切实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1.“亮剑2020”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全面收官,梳理汇总10大典型案例予以通报,相关案件申报总局挂牌督办。
2.“亮剑2020”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铁拳”行动12月底结束,总结工作、剖析问题,精选22个典型案例上报总局。

43

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对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形成“行业清源”行动有关总结报告和数据,并报省扫黑办。开展针对食品安全、消费信息安全、涉企违规收费以及反垄断等四大领域乱象整治。
2.扎实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
3.完成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文件的起草。

44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 经省政府同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已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

45

“品字标浙江制造”公共品牌建设

截止12月份,新增“浙江制造”标准561项,累计1979项;新增“品字标”企业532家,累计1562家,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培育“品字标浙江农产”企业24家。

46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

1.召开全省产品监管重点工作推进座谈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业务培训会,通报告知承诺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要求。
2.积极稳妥做好国家下放的建筑用钢筋、水泥等5类产品生产许可承接、实施工作,结合省政府政务服务2.0平台升级,改造审批系统。
3.组织召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业务培训会,确保下放的许可工作接得住、接得好。结合国发下放内容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作业指导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

4.加强对被委托机关生产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启动技术专家委员会相关工作,解决业务审批过程新情况新问题。
5.优化申报流程,结合省政府政务服务2.0平台升级,完成了浙江省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和浙江省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技术审查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
6.完成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完成总结上报总局。
7.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监督工作,对5个地市20家企业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8.优化审批服务,将国家下放5类产品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从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到13个工作日。
9.沟通总局,与总局电子审批系统数据做好对接。
10.通报生产许可督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47

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组织各市交叉开展“互学互比互查”调研活动,相互督促加大县域块状产业产品质量风险排查工作力度。
2.召开“50200”重点工作推进座谈会,通报区域块状产业产品质量风险市场反溯情况,再次部署四季度风险排查重点任务。

3.将县域块状产业产品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到2020年市级政府质量工作督查内容中,已完成督查工作。
4.完成年度全县域块状产业产品质量风险排查行动数据梳理、统计工作。

48

强化涉企收费行为监管

1.完成全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检查供电、供气、专业市场、银行、行政事业单位等1.4万余家。
2.公布转供电价格典型案件。公布我省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期间价格违法十大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对转供电违法主体形成震慑,在全社会形成共治氛围。
3.核查涉企违规收费线索并反馈。及时下发总局转来的涉企违规收费线索和省商务厅转来的进出口环节违规收费线索,指导各地核查线索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49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建设

杭州园区国家特材中心通过总局验收;宁波园区开展机构年度数据直报;嘉兴园区嘉芯半导体研究院开院,南湖微电子产业服务平台揭牌;绍兴园区国家纺织化学品中心获批筹建,国家风机中心与天津消防所实验室互认。

50

推进“科技强局”战略

 

1.举办科技管理培训班。向总局推荐4个重点实验室、4个创新中心、1名创新人才。验收18个项目。提名3个2020年度省科技进步奖。完成直属单位320项横向科研项目界定。

2.推进编制“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印发科技项目、创新载体、创新人才建设、科技专项资金4个管理办法。省特科院获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公示。举办科技成果竞价(拍卖)市场监管专场活动。1个总局科普基地通过现场评审。

3.梳理2021年科技强局工作思路。谋划市县科技强局评价体系。与B类直属单位座谈研究科技和经济指标。开展科技尖兵评选。向总局报送科技资源情况。下达43项2020年度自筹项目、46项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