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21-03-01 16:19字体:[       ]浏览次数:( )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局

构建以“区域品牌、先进标准、市场认证、国际认同”为核心的公共品牌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推动以“品字标”为形象标识的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综合发挥标准提档、质量提升、品牌提效的组合效用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任职浙江期间“推动质量振兴,打造品牌大省”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要求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增强浙江服务行业市场综合竞争力,现就开展“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工作中心,着力推进“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建设。以文化和旅游领域为“品字标浙江服务”突破口,紧扣提供优质文化和旅游服务这个中心环节,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服务提质升级,进一步激发城乡居民的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以此带动我省服务行业服务技能持续提升、服务设施持续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结合浙江特色服务产业发展趋势和热点消费关注,结合“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定位,编制饭店业“品字标浙江服务”团体标准,引导品牌建设有序推进。坚持企业主体。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培育力度,运用品牌理念推进服务业标准化管理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水平。以旅游饭店业为试点,辐射培育一批知名度高、有影响力的“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品字标浙江服务”公共品牌培育机制,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品字标”品牌认同。

(三)目标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打造以特色品牌转化、自我申明+承诺、第三方认证等为建设模式的“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发展新格局。2021年为试点培育期,重点面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已评定的“金桂品质饭店”,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培优原则,培育15家左右“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企业,提高市场牵引力、影响力、竞争力,推动形成服务优质、特色鲜明、整体智治、比较优势突出的饭店业品牌梯度布局。

二、培育条件

试点培育期,我省旅游饭店应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方能进入“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一)符合《品质饭店评价规范》(附件1)基本条款要求,具有“金桂品质饭店”等级资质,且评定得分不低于520分;

(二)符合《“品字标”品牌管理与评价规范 第3部分:“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评价要求》(DB33/T 944.3-2021)关键条款要求(附件2)。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排阶段(2月—4月)。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文化旅游局系统摸排辖区内服务业情况,结合本通知培育条件有关要求组织上报培育企业推荐名单。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旅游厅组织开展遴选,择优产生年度“品字标浙江服务”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二)培育实施阶段(5月—7月)。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旅游厅结合年度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组织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发布标准立项计划,开展“品字标浙江服务”团体标准的研制及宣贯培训。

(三)品牌建设阶段(8月—10月)。重点培育企业通过“品字标”品牌建设工作平台提出“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申请。通过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浙江省饭店业协会共同培育,符合标准条件后由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向重点培育企业发放“品字标浙江服务”公共品牌授权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旅游厅具体负责全省“品字标浙江服务”公共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建设工作,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本市、县(市、区)品牌发展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长效机制。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地要加大对“品字标浙江服务”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支持力度,享受“品字标浙江制造”同等政策。省市场监管局、省文化旅游厅将“品字标浙江服务”公共品牌建设纳入对各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以及各市(县、区)全域旅游示范考核内容。

(三)夯实品牌保护。加快制定和完善“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权益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品字标”品牌,维护品牌质量、信誉和形象。从严查处假冒伪劣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加大对经营主体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品字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省文化旅游厅组织开展“品字标浙江服务”重点培育企业专题宣传活动。各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品字标浙江服务”公共品牌的公益宣传,讲好“品字标”服务业品牌故事,提高“品字标”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营造“品字标浙江服务”公共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224

抄送:各市饭店业协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2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