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突出战略实施,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党委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聚焦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实施“法治立局”战略。
(一)出台战略意见。我局党委立足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全面实施“法治立局”战略的意见》,着力构建市场监管法治思想建设体系、法律规范体系、综合执法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
(二)强化专班推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衔法治重大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为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三)推动战略落地。主要负责人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审定《2020年“法治立局”工作要点》,提出60项具体法治工作举措。在全省系统选树了17家“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扎实推进“法治立局”战略各项任务落实。
二、突出依法履职,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立法立规。积极配合省人大法委完成《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调研论证与修订等工作。会同杭州亚组委完成《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制定工作。全力配合省人大制定出台《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与合法性审查要求,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的要求。指导各市县局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
(三)积极主动开展法治监督。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和标准,邀请苏沪皖市场监管局法制机构负责人参与系统案卷评查。编写疫情期间消费投诉、合同指导与服务等应对指引并下发全省系统。积极做好案件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开展复议诉讼应诉工作,2020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0件,出具25个规范性文件与2件地方标准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2件与行政被复议案件3件,均已审结。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2件,2019年结转至2020年办理3件,已办结44件,1件结转至2021年办理。
(四)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我局两次组织全省系统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每人实名注册并参加对应业务模块1300题的在线答题,参与率达100%,综合平均成绩为96分。我局还分别举办了全省系统“学法考法”法律知识竞赛、省局机关岗位技能法律知识竞赛,取得良好普法宣传效果。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打造优秀普法阵地,我局组织选送的3个法治宣传视频分别被评为市场监管总局十大法治创新案例与十大普法故事,省特科院海宁基地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亮点
(一)探索制定处罚裁量指导制度。拟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增补完善21个执法文书范本,为基层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同裁量阶次的对应情形,建立了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制约机制。
(二)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融合、内外交互”的统一执法体系,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部署开展“亮剑2020”保护重点领域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铁拳”行动、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全系统查处案件5.2万件,居全国第一。我局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得到刘小涛副省长批示肯定。
(三)强化竞争政策基础与反垄断执法。部署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检查,查处纠正行政垄断案件101起。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行动,全省共清理政策文件25903件,修订、废止349件。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对温州市、江山市殡葬行业垄断案等6件垄断案件实施处罚,案件数居全国首位。
(四)打造浙江商事制度改革品牌。我局联合七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的通知》,重点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一件事”改革迭代升级。全新打造“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2.0版,出台《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新增48项告知承诺事项,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告知承诺事项破百项省份。浙江省商事制度改革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办三次简报刊发,“证照分离”改革升级版得到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批示肯定,在全国打响了浙江商事制度改革品牌。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法治政府建设有待深化、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执法监督有待强化、法治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系列会议精神,围绕《2021年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六大抓手”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法治立局”部署谋划。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立局”战略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法治立局”战略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选一批“法治立局”战略实施示范单位。开展全系统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形成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评价机制和标准规范。二是切实保障市场监管依法履职。重点推进《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立法制修订工作。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反垄断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实施重点企业反垄断辅导。三是有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案件审核工作,探索执法监督节点前移机制;组织开展全省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继续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备案制度。四是持续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矩阵等新媒体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认真参与和开展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纪念活动,联合省司法厅制定《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和开展“惠民”“惠企”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专项“学法考法”,评选第二批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普法案例短视频。充分运用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等法治资源,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囊保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索引号: | 002482410/2021-67547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3-04 |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突出战略实施,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党委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聚焦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实施“法治立局”战略。
(一)出台战略意见。我局党委立足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全面实施“法治立局”战略的意见》,着力构建市场监管法治思想建设体系、法律规范体系、综合执法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
(二)强化专班推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衔法治重大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为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三)推动战略落地。主要负责人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审定《2020年“法治立局”工作要点》,提出60项具体法治工作举措。在全省系统选树了17家“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扎实推进“法治立局”战略各项任务落实。
二、突出依法履职,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立法立规。积极配合省人大法委完成《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调研论证与修订等工作。会同杭州亚组委完成《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制定工作。全力配合省人大制定出台《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与合法性审查要求,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的要求。指导各市县局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
(三)积极主动开展法治监督。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和标准,邀请苏沪皖市场监管局法制机构负责人参与系统案卷评查。编写疫情期间消费投诉、合同指导与服务等应对指引并下发全省系统。积极做好案件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开展复议诉讼应诉工作,2020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0件,出具25个规范性文件与2件地方标准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2件与行政被复议案件3件,均已审结。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2件,2019年结转至2020年办理3件,已办结44件,1件结转至2021年办理。
(四)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我局两次组织全省系统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每人实名注册并参加对应业务模块1300题的在线答题,参与率达100%,综合平均成绩为96分。我局还分别举办了全省系统“学法考法”法律知识竞赛、省局机关岗位技能法律知识竞赛,取得良好普法宣传效果。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打造优秀普法阵地,我局组织选送的3个法治宣传视频分别被评为市场监管总局十大法治创新案例与十大普法故事,省特科院海宁基地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亮点
(一)探索制定处罚裁量指导制度。拟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增补完善21个执法文书范本,为基层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同裁量阶次的对应情形,建立了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制约机制。
(二)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融合、内外交互”的统一执法体系,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部署开展“亮剑2020”保护重点领域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铁拳”行动、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全系统查处案件5.2万件,居全国第一。我局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得到刘小涛副省长批示肯定。
(三)强化竞争政策基础与反垄断执法。部署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检查,查处纠正行政垄断案件101起。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行动,全省共清理政策文件25903件,修订、废止349件。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对温州市、江山市殡葬行业垄断案等6件垄断案件实施处罚,案件数居全国首位。
(四)打造浙江商事制度改革品牌。我局联合七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的通知》,重点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一件事”改革迭代升级。全新打造“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2.0版,出台《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新增48项告知承诺事项,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告知承诺事项破百项省份。浙江省商事制度改革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办三次简报刊发,“证照分离”改革升级版得到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批示肯定,在全国打响了浙江商事制度改革品牌。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法治政府建设有待深化、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执法监督有待强化、法治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系列会议精神,围绕《2021年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六大抓手”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法治立局”部署谋划。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立局”战略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法治立局”战略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选一批“法治立局”战略实施示范单位。开展全系统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形成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评价机制和标准规范。二是切实保障市场监管依法履职。重点推进《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立法制修订工作。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助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反垄断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实施重点企业反垄断辅导。三是有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案件审核工作,探索执法监督节点前移机制;组织开展全省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继续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备案制度。四是持续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矩阵等新媒体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认真参与和开展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纪念活动,联合省司法厅制定《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和开展“惠民”“惠企”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专项“学法考法”,评选第二批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普法案例短视频。充分运用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等法治资源,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囊保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