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22-01-18 09:35字体:[       ]浏览次数:(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有关处(室、局):

为持续推进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6号)要求,省局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锚定目标要求,切实抓好年度抽查计划任务细化实施

为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地位,进一步扩大抽查覆盖面,省局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基础上,重新梳理编制了共59个抽查类别、344个抽查事项的新版清单,作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制定了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56项,包括省局统一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12项,省、市、县三级分别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6项,以及市县两级各自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38项,并将“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对企业履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义务的监督检查”等8个抽查事项确定为通用检查事项,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主体开展其他随机抽查时一并实施。

各市、县(市、区)局要对照省局新版清单和计划任务表,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市县两级编制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交叉,并由各市局于2022年1月底前统一报省局备案。

二、发挥平台优势,大力推进全链路全闭环规范有序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计划可查、任务可溯、过程可控、绩效可比、责任可究。要按照“谁管辖、谁维护”的原则,对抽查系统中本单位随机抽查“两库”实行动态维护,做到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应入尽入,确保全面、准确。省局各有关处(室、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业务规则变动,及时修改完善省权力事项库监管事项的检查实施清单及分类监管标签,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合理配置检查表单,优化掌上执法端应用体验,为各地规范有序便捷开展双随机抽查提供有力支撑。

各地要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现场检查,并及时审核公示检查结果,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公示率达到100%,按时公示率达到100%。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交接,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信用赋能,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模型,通过“通用+专业”融合模式,对风险等级高、失信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信用评分低等检查对象提高抽取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评分高、风险等级低的检查对象调低抽取比例和频次,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70%以上。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各地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积极开展通用抽查事项的检查,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检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智联查”以及“浙江企业在线”企业整改报送等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省局各相关处(室、局)要加强对本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市、县(市、区)局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考评,确保于12月10日前实现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

各市、县(市、区)局要对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省局将根据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相关指标数据,对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督查督促。

省局联系人:信用监管处 俞小良,0571-89769152;谢诺,0571-89769153。

附件:1.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印发


附件2.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xlsx附件1: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