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丽5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 10- 12 14: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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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如平代表、雷一坤代表、王武代表、麻雪娇代表、徐永丽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丽53号建议《关于要求加强OTA监管共建健康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4月下旬王状武副局长专门召集反垄断处、网监分局、价监竞争分局等相关处室,就该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充分解读建议内容和意图的基础上,5月中旬形成答复意见初稿。6月9日,王状武副局长带队前往丽水市与您进行面商,根据面商意见再次对答复建议进行修改,形成答复修改稿。6月14日,局党委会专题审议该答复意见。经商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研究建议内容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建议,您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饭店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和发展困局;多年来在线旅游平台(Online Travel Agent,以下简称OTA)在互联网营销渠道方面给予饭店行业诸多支持,但近年来出现了少数互联网平台垄断网络营销渠道问题,严重影响饭店行业健康发展。具体建议:加强对OTA平台监管,引导OTA平台合理制定佣金收费标准,督促OTA平台停止‘独家合作’‘二选一’‘佣金比率排位’,禁止OTA平台采用饭店排名、点评分等方式进行商业操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积极采纳所提建议

您对我省OTA平台监管工作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对OTA平台监管,引导OTA平台合理制定佣金收费标准,督促OTA平台停止‘独家合作’‘二选一’‘佣金比率排位’,禁止OTA平台采用饭店排名、点评分等方式进行商业操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意见建议,我局有的已在推进实施中,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予以积极落实。

(一)强化对OTA平台经营行为在线监测。去年2月,我局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已开发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着重对包括携程、美团、飞猪等OTA平台在内的平台经济领域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实时监测、智能识别和闭环处置。近期,我们已针对您的建议,聚焦携程、美团、飞猪等OTA平台,迭代升级“浙江公平在线”系统,强化算法对抗,加强数据归集,增加监测频次,对OTA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行为进行靶向监管,在线收集案件线索,并已将相关案件线索交办湖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二)组织开展OTA平台公平竞争专项整治。今年4月,我局已发文在全省部署开展2022年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OTA平台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强化上下联动,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力度。下一步,针对“浙江公平在线”监测、专项行动、投诉举报和舆情反映等发现的案件线索,我们将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省OTA平台公平竞争专项治理,强化市场监管与公安、网信、文旅等部门执法协作,依法查处OTA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涉嫌垄断行为和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属于市场监管总局管辖的案件线索,将及时提请总局处理。针对暑期旅游高峰即将来临的情况,近期我局将专门召开OTA平台企业行政约谈会,通报当前携程、美团、飞猪等OTA平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OTA平台企业合理制定佣金标准,加强竞争合规管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饭店行业合法权益,促进旅游行业复苏。

(三)健全OTA平台公平竞争规则体系。去年以来,我局强化平台经济监管顶层设计,提请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构建平台经济监管政策框架。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出台《浙江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建立在线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和在线旅游产品价格预警机制、旅游产品网络巡查机制,引导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履行责任。下一步,我局将着眼长远,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意见》,搭建我省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框架。制定出台《关于率先构建四大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平台经济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规范健康的生态体系、激发活力的创新体系。制定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引导OTA平台企业健全合规体系。实施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机制,提高OTA平台公平竞争意识。贯彻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加快修订《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完善OTA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规则,加强对OTA平台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

三、全力抓好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工作

借此机会,向您报告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工作。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坚持系统治理、数字赋能、综合施策,优化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推动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协同创新监管,构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平台经济生态体系,取得积极成效,相关做法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第53期专题予以刊发推广。

(一)率先出台平台经济监管新政。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监管规则存有漏洞、现有法规制度支撑不足等问题,去年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委将“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纳入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省政府组建跨部门的平台经济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强化平台经济监管顶层设计。

(二)开发上线“浙江公平在线”系统。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于2021年2月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该系统依托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现有基础,着重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12类行为实施实时监测,具有信息全网监测、数据聚合画像、风险分类识别、问题综合研判、证据在线保存等五方面功能,并建立了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实现平台经济整体智治。目前系统已覆盖包括OTA平台在内的443家重点网络平台,对1805万家店铺、7.3亿件商品实施在线实时监测。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发现风险线索33456条,立案查处6369件,督促下架商品3.8万件,规范整改店铺4013家,平台涉嫌违法风险明显减少。

(三)密集开展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辅导。制定全国首个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组织对重点平台企业开展竞争合规评估,精准开展组合式合规辅导,2021年辅导包括OTA平台在内的重点企业704家,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对全省310家平台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和评估督导,要求平台企业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做到全面自查、限期整改两个“全覆盖”。自合规辅导开展以来,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严厉打击平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创新上线“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强化市场监管与公安、网信、文旅等部门执法协作,持续深入开展“净网”“护航”“蓝剑”等系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等经济犯罪活动,2021年以来累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4526件,切实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关心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002482410/2022-67774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2-10-1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丽5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 10- 12 14: 39 字体:[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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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如平代表、雷一坤代表、王武代表、麻雪娇代表、徐永丽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丽53号建议《关于要求加强OTA监管共建健康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4月下旬王状武副局长专门召集反垄断处、网监分局、价监竞争分局等相关处室,就该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充分解读建议内容和意图的基础上,5月中旬形成答复意见初稿。6月9日,王状武副局长带队前往丽水市与您进行面商,根据面商意见再次对答复建议进行修改,形成答复修改稿。6月14日,局党委会专题审议该答复意见。经商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研究建议内容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建议,您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饭店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和发展困局;多年来在线旅游平台(Online Travel Agent,以下简称OTA)在互联网营销渠道方面给予饭店行业诸多支持,但近年来出现了少数互联网平台垄断网络营销渠道问题,严重影响饭店行业健康发展。具体建议:加强对OTA平台监管,引导OTA平台合理制定佣金收费标准,督促OTA平台停止‘独家合作’‘二选一’‘佣金比率排位’,禁止OTA平台采用饭店排名、点评分等方式进行商业操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积极采纳所提建议

您对我省OTA平台监管工作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对OTA平台监管,引导OTA平台合理制定佣金收费标准,督促OTA平台停止‘独家合作’‘二选一’‘佣金比率排位’,禁止OTA平台采用饭店排名、点评分等方式进行商业操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意见建议,我局有的已在推进实施中,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予以积极落实。

(一)强化对OTA平台经营行为在线监测。去年2月,我局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已开发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着重对包括携程、美团、飞猪等OTA平台在内的平台经济领域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实时监测、智能识别和闭环处置。近期,我们已针对您的建议,聚焦携程、美团、飞猪等OTA平台,迭代升级“浙江公平在线”系统,强化算法对抗,加强数据归集,增加监测频次,对OTA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行为进行靶向监管,在线收集案件线索,并已将相关案件线索交办湖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二)组织开展OTA平台公平竞争专项整治。今年4月,我局已发文在全省部署开展2022年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OTA平台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强化上下联动,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力度。下一步,针对“浙江公平在线”监测、专项行动、投诉举报和舆情反映等发现的案件线索,我们将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省OTA平台公平竞争专项治理,强化市场监管与公安、网信、文旅等部门执法协作,依法查处OTA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涉嫌垄断行为和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属于市场监管总局管辖的案件线索,将及时提请总局处理。针对暑期旅游高峰即将来临的情况,近期我局将专门召开OTA平台企业行政约谈会,通报当前携程、美团、飞猪等OTA平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OTA平台企业合理制定佣金标准,加强竞争合规管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饭店行业合法权益,促进旅游行业复苏。

(三)健全OTA平台公平竞争规则体系。去年以来,我局强化平台经济监管顶层设计,提请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构建平台经济监管政策框架。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出台《浙江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建立在线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和在线旅游产品价格预警机制、旅游产品网络巡查机制,引导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履行责任。下一步,我局将着眼长远,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意见》,搭建我省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框架。制定出台《关于率先构建四大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平台经济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规范健康的生态体系、激发活力的创新体系。制定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引导OTA平台企业健全合规体系。实施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机制,提高OTA平台公平竞争意识。贯彻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加快修订《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完善OTA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规则,加强对OTA平台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

三、全力抓好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工作

借此机会,向您报告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工作。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坚持系统治理、数字赋能、综合施策,优化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推动市场化法治化数字化协同创新监管,构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平台经济生态体系,取得积极成效,相关做法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第53期专题予以刊发推广。

(一)率先出台平台经济监管新政。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监管规则存有漏洞、现有法规制度支撑不足等问题,去年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委将“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纳入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省政府组建跨部门的平台经济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强化平台经济监管顶层设计。

(二)开发上线“浙江公平在线”系统。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于2021年2月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该系统依托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现有基础,着重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12类行为实施实时监测,具有信息全网监测、数据聚合画像、风险分类识别、问题综合研判、证据在线保存等五方面功能,并建立了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实现平台经济整体智治。目前系统已覆盖包括OTA平台在内的443家重点网络平台,对1805万家店铺、7.3亿件商品实施在线实时监测。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发现风险线索33456条,立案查处6369件,督促下架商品3.8万件,规范整改店铺4013家,平台涉嫌违法风险明显减少。

(三)密集开展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辅导。制定全国首个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组织对重点平台企业开展竞争合规评估,精准开展组合式合规辅导,2021年辅导包括OTA平台在内的重点企业704家,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对全省310家平台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和评估督导,要求平台企业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做到全面自查、限期整改两个“全覆盖”。自合规辅导开展以来,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严厉打击平台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创新上线“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强化市场监管与公安、网信、文旅等部门执法协作,持续深入开展“净网”“护航”“蓝剑”等系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等经济犯罪活动,2021年以来累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4526件,切实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平台经济监管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关心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