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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宁委员,徐力委员,金利泰委员,秦旺仁增委员,徐侃委员,段树民委员,俞小峰委员,楼晶委员,石智勇委员,郑攀委员,桑均尧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138号提案《建议减租降费用数字化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4月中旬张雪林副书记、副局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并多次与省经信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等对接沟通。6月20日,包有明处长带队到盘石集团与您进行面商,根据面商意见再次对答复意见进行修改。6月23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该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学习研究提案内容与建议
我们认真学习研究了您的提案,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四个问题:一是房租、原材料等成本居高不下,经营压力大;二是单个经济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三是缺乏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技能,难以打破传统经营模式,数字化转型困难;四是缺少关注引导、培训扶持、权益保障和制度规范等问题。具体建议:一是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数字化工具和培训,帮助其转型升级。通过提供数字化公益培训、学费报销、龙头企业带跑等方法,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拓线上市场,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是通过减负降税、信贷融资等帮扶手段,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运用减税减租降费、扩大融资惠及面、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增强小微主体“造血”能力。三是实施网格化精准帮扶管理,增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知情度和抗风险能力。参照城市管理模式,采取网格化方式,下沉宣传重心,责任落实到人,消除宣传盲区,实施精准帮扶。
二、积极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
您对我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研究深入、理解深刻,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持续深化。
(一)推动数字经济立法,多方位、多维度开展电商领域专业培训,通过数字化工具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字化发展。
一是从立法层面推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建设。制定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力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鼓励互联网平台、提供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建立对接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需求场景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开发区(高新区)、小微企业园、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服务功能,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园区的融合应用,支撑园区内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集聚发展等,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建设,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二是强化电商培训政策支持。2021年8月,省商务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电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围绕电子商务专业化、规范化、普及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培训工作体系,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电子商务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2021年以来,全省各地累计开展电商人才培训3264场,线上线下培训电商从业人员24.48万人次。到2023年,全省累计培训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将达30万人次以上,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实用人才累计培训10万人次以上。对符合要求的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给予财政专项补贴。下一步,充分发挥龙头电商企业(平台)的帮扶带动作用,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拓线上市场,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应对风险能力。
三是开展新电商知识大培训。近年来,我省电商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成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和新型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普及新电商知识,鼓励我省企业抓住数字化改革红利,全面提高我省企业的电商经营和实操水平,省商务厅按照“政企互动、在线培训、线下实践、产教融合”的思路,在全省范围举办新电商知识大培训,内容涵盖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电商领域;省市场监管局引导阿里巴巴集团开展“百万电商培训行动”,已免费培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60万人,6月底完成免费培训100万人次。
四是深入实施小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者技能水平、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2020年以来,联合省人力社保厅专门设计适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培训的课程,通过项目制管理的方式开展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持续优化补贴申领程序,加强培训工作信息化建设。三年来累计开展小微主体技能培训69.53万人次,其中小微企业56.79万人次,个体工商户12.74万人次。
(二)积极出台纾困政策、着力减负降本、创新金融赋能,通过减负降税、信贷融资等帮扶手段,切实减轻经营负担,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住青山、赢得未来”。
一是出台纾困政策25条。聚焦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个体工商户群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从降低经营成本、给予专项补贴、强化金融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提出25条“真金白银”的纾困举措,4月26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25条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313.8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116.94亿元,退还税款1.17亿元,减免个体工商业用电分摊金额1.9亿元,减免检验检测费用237.46万元,失业保险返还1034.19万元,清退违规收费3203万元,缓缴税费17.69亿元,缓缴保险金额372.78万元,对2.21万户个体工商户实施用电欠费不停供。
二是落实国有房产减租政策。省国资委出台《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6号),要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并进一步明确减免对象、标准、方式及审批流程。相关文件出台后,各省属企业、各市县国资国企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根据自身情况抓好政策落地兑现。采取“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存档”的工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并耐心做好咨询解答,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做到政策红包直达快享。据统计,全省国有企业预计应减免房屋租金49.20亿元、受惠承租户16.10万户,截至目前,已减免房屋租金23.96亿元、受惠承租户5.26万户。从受惠主体看,小微企业减免金额17.07亿元、受惠承租户1.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免金额6.73亿元、受惠承租户3.68万户,其他市场主体减免金额0.16亿元。
三是扩大信贷融资惠及面。2021年,全省金融系统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和优化普惠金融服务,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全面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推动金融支持政策精准直达,截至2021 年末,全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5万亿元,同比增长23.3%。另一方面,发挥政府性担保增信支持作用,构建紧密型政府性担保体系。2021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余额1048.64亿元,同比增长54.8%;服务企业户数13.45万户,同比增长48.3%。同时,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在浙江落地,2021年全省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72%,比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无还本续贷余额为6609.9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四是创新便利融资服务路径。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打造“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与全省11个地方金融服务平台、219家法人银行互联互通,实现需求对接“零次跑、全线上”。归集汇总30个政府部门614项数据,建立“1+2+N”信用评价体系,为小微主体“精准画像”,推动银行机构“依信用放贷款”。创新“信用秒贷”模式,按照“一银行一模型”原则构建个体工商户预授信模型,生成“白名单”主体库,经库内个体工商户授权后,数据实时调取、评价结果实时推送、银行机构实时授信放款,实现“信用秒贷”。“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数据归集难、信用评价难、融资贷款难”等问题,运行以来累计向银行推送425.4万户市场主体信用“白名单”,为26.62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6381.68亿元。
(三)着力打造小微主体发展培育库、创新政策精准推送渠道、试点“三员”服务机制,实施精准帮扶管理,增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知情度和抗风险能力,畅通小微主体转型升级路径。
一是建立小微主体转型升级培育库。联合政府部门、社会化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方力量,充分调动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力量,遴选一批符合发展方向、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入库,动态掌握企业最新需求,持续完善打造一套现代化企业标签体系,做精做细企业画像,聚焦聚力开展帮扶。目前,库内共有小微企业22.66万家,全省多地已为库内企业争取到金融、入园、物流、评奖评优等多方面的专项优惠政策,金华市率先在全省打造个体工商户培育库,衢州市制定出台首部地级市小微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库建设,积极对接政策、金融、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对接库内企业,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二是打造“小微通”实现精准推送。依托省“小微通”平台向小微主体“点对点”推送政策,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一方面,动态归集各类纾困惠企政策并颗粒化分解。另一方面,打造数据库标签体系,完成对库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精准画像。目前,“小微通”平台已实现政策“一网化”归集、“智能化”匹配、“精准化”推送查询、“便捷化”反馈评价等功能。今年以来,从降低经营成本、给予专项补贴、强化金融帮扶、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细化分解个体工商户25条纾困政策,向372万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精准推送,有效推动纾困政策“直达快享”。
三是试点“三员”模式网格化帮扶。在嘉兴市试点建立企业发展“网格员、税务员、信贷员”服务模式,实施网格化精准帮扶。嘉兴市市场监管、税务、人行三部门联动,组织各县(市、区)干部组成服务企业“三员”队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合理划分服务网格或确定联系服务企业,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全覆盖服务。送政策:积极主动地把各涉企部门的重点扶持政策送到企业、宣传到人;问需求:重点排摸企业是否存在资金短缺等问题,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并运用好国家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资金;解难题:对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问题,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寻求解决办法。今年以来,“三员”服务实地走访小微企业3.43万家次,个体工商户4.70万家次,开展政策宣传12.25万次,政策宣贯率达74.6%。发布各类招聘岗位4.09万个,吸引求职者浏览11.63万人次,达成初步意向1.03万人。
三、我局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主要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是“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的牵头部门,也是“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的召集部门,已连续7年实施三轮“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因时因势出台个体工商户纾困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借此机会,向您报告我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减负降费,着力降低经营成本。把减负降费作为助企纾困的关键之举,一手抓价费监管,一手抓费用减免,送上惠企“及时雨”。一是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管。强化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分析甄别和价格形势分析联判,及时掌握“米袋子”“菜篮子”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大力开展保“价”护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84件,罚没款122.38万元。二是加大涉企收费监管力度。持续健全违规收费监测发现、案件查处、责任追究、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聚焦行政审批中介、水电气公用事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去年以来累计检查发现违规收费金额6.34亿元,完成清退5.65亿元。三是落实检验检测费用减免。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用,今年以来已减免约200万元。深化“开放实验室”共享服务机制,开放仪器设备1550余台套,依托“浙里检”平台累计免费开放实验室3004家次,为企业节省检验检测费用300余万元。
(二)突出精准赋能,着力增强发展动能。聚合市场主体所需质量技术、知识产权、技能培训等要素,实现精准匹配、定向导入、集成服务,送上强企“新动能”。一是金融服务赋能。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共同创新打造“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信用评价体系,探索无感授信、信用秒贷等模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登记时间缩短至3天,今年以来办理质押登记509笔,同比增长33.9%。二是质量技术赋能。建成104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今年以来累计专项服务3.2万次,中小微企业标准化战略资金补助面达42.8%。开展“千企创牌”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新增“品字标”企业493家。三是知识产权赋能。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全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发布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团体标准,5家企业获质押授信2000万元。推进地理标志富农行动,今年以来小微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产值达10亿元。
(三)坚持公正监管,着力维护竞争秩序。秉持“公正监管就是公共服务”的理念,推进监管全过程精细化、集约化、透明化,做到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送上稳企“定心丸”。一是加强反垄断监管。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意见,全面实施竞争政策文件审查,启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滥用行政权力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等行为,加强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二是深化信用监管。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创新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对低风险主体依法降低监管比例和频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今年以来,全省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超1.5万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582家,撤销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超6.1万家。三是创新柔性监管。梳理形成市场监管领域第一批柔性监管事项清单,对81个低风险事项开展试点,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检查、减轻处罚。
(四)深化商事改革,着力优化创业环境。围绕准入准营准出等环节,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壮大经济“基本盘”。一是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营业执照和高频许可证集成办理,专题对接9个省级部门,新制定出台食品销售等4个准入准营“一件事”实施方案。推动证照一键集成办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网络交易等领域广泛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量位居全国第一。二是打造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率先将医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网上办平台,率先推进银行预约开户信息在线推送和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服务,全省企业开办基本实现一个环节、一日办结、零费用。三是完善多元退出机制。实施歇业备案制度,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今年以来全省累计44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完善简易注销机制,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完善照银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等注销机制;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今年以来强制注销935户吊销未注销企业,加快无效低效市场主体退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助企纾困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落地见效,千方百计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帮助他们留得青山、赢得未来。一是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迭代小微主体培育库,进一步强化惠企政策、信用融资、人才培训等要素的供给扩面和精准滴灌,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中小微企业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全年新增小微企业20万家。二是全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健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个体工商户25条纾困政策落地见效,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机制,加速个体工商户“选优扶优、转型升级”链条运转,力争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20万家、“个转企”1万家。三是深化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突出全周期管理服务、全要素精准赋能、全领域创新创造、全过程公正监管,深入推进准入准营准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信用融资便利服务、质量品牌赋能等系列改革措施,着力优准入、促创新、增动能、拓渠道、减负担、护秩序,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再次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002482410/2022-6777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2-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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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宁委员,徐力委员,金利泰委员,秦旺仁增委员,徐侃委员,段树民委员,俞小峰委员,楼晶委员,石智勇委员,郑攀委员,桑均尧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138号提案《建议减租降费用数字化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4月中旬张雪林副书记、副局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并多次与省经信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等对接沟通。6月20日,包有明处长带队到盘石集团与您进行面商,根据面商意见再次对答复意见进行修改。6月23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该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学习研究提案内容与建议
我们认真学习研究了您的提案,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四个问题:一是房租、原材料等成本居高不下,经营压力大;二是单个经济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三是缺乏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技能,难以打破传统经营模式,数字化转型困难;四是缺少关注引导、培训扶持、权益保障和制度规范等问题。具体建议:一是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数字化工具和培训,帮助其转型升级。通过提供数字化公益培训、学费报销、龙头企业带跑等方法,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拓线上市场,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是通过减负降税、信贷融资等帮扶手段,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运用减税减租降费、扩大融资惠及面、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增强小微主体“造血”能力。三是实施网格化精准帮扶管理,增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知情度和抗风险能力。参照城市管理模式,采取网格化方式,下沉宣传重心,责任落实到人,消除宣传盲区,实施精准帮扶。
二、积极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
您对我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研究深入、理解深刻,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持续深化。
(一)推动数字经济立法,多方位、多维度开展电商领域专业培训,通过数字化工具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字化发展。
一是从立法层面推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建设。制定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力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鼓励互联网平台、提供产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建立对接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需求场景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开发区(高新区)、小微企业园、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服务功能,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园区的融合应用,支撑园区内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集聚发展等,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建设,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二是强化电商培训政策支持。2021年8月,省商务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电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围绕电子商务专业化、规范化、普及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培训工作体系,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电子商务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2021年以来,全省各地累计开展电商人才培训3264场,线上线下培训电商从业人员24.48万人次。到2023年,全省累计培训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将达30万人次以上,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实用人才累计培训10万人次以上。对符合要求的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给予财政专项补贴。下一步,充分发挥龙头电商企业(平台)的帮扶带动作用,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拓线上市场,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应对风险能力。
三是开展新电商知识大培训。近年来,我省电商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成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和新型贸易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普及新电商知识,鼓励我省企业抓住数字化改革红利,全面提高我省企业的电商经营和实操水平,省商务厅按照“政企互动、在线培训、线下实践、产教融合”的思路,在全省范围举办新电商知识大培训,内容涵盖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电商领域;省市场监管局引导阿里巴巴集团开展“百万电商培训行动”,已免费培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60万人,6月底完成免费培训100万人次。
四是深入实施小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者技能水平、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2020年以来,联合省人力社保厅专门设计适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培训的课程,通过项目制管理的方式开展培训,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持续优化补贴申领程序,加强培训工作信息化建设。三年来累计开展小微主体技能培训69.53万人次,其中小微企业56.79万人次,个体工商户12.74万人次。
(二)积极出台纾困政策、着力减负降本、创新金融赋能,通过减负降税、信贷融资等帮扶手段,切实减轻经营负担,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住青山、赢得未来”。
一是出台纾困政策25条。聚焦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个体工商户群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从降低经营成本、给予专项补贴、强化金融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提出25条“真金白银”的纾困举措,4月26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25条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313.8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116.94亿元,退还税款1.17亿元,减免个体工商业用电分摊金额1.9亿元,减免检验检测费用237.46万元,失业保险返还1034.19万元,清退违规收费3203万元,缓缴税费17.69亿元,缓缴保险金额372.78万元,对2.21万户个体工商户实施用电欠费不停供。
二是落实国有房产减租政策。省国资委出台《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6号),要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并进一步明确减免对象、标准、方式及审批流程。相关文件出台后,各省属企业、各市县国资国企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根据自身情况抓好政策落地兑现。采取“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存档”的工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并耐心做好咨询解答,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做到政策红包直达快享。据统计,全省国有企业预计应减免房屋租金49.20亿元、受惠承租户16.10万户,截至目前,已减免房屋租金23.96亿元、受惠承租户5.26万户。从受惠主体看,小微企业减免金额17.07亿元、受惠承租户1.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免金额6.73亿元、受惠承租户3.68万户,其他市场主体减免金额0.16亿元。
三是扩大信贷融资惠及面。2021年,全省金融系统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和优化普惠金融服务,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全面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推动金融支持政策精准直达,截至2021 年末,全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5万亿元,同比增长23.3%。另一方面,发挥政府性担保增信支持作用,构建紧密型政府性担保体系。2021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余额1048.64亿元,同比增长54.8%;服务企业户数13.45万户,同比增长48.3%。同时,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在浙江落地,2021年全省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72%,比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无还本续贷余额为6609.9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四是创新便利融资服务路径。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打造“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与全省11个地方金融服务平台、219家法人银行互联互通,实现需求对接“零次跑、全线上”。归集汇总30个政府部门614项数据,建立“1+2+N”信用评价体系,为小微主体“精准画像”,推动银行机构“依信用放贷款”。创新“信用秒贷”模式,按照“一银行一模型”原则构建个体工商户预授信模型,生成“白名单”主体库,经库内个体工商户授权后,数据实时调取、评价结果实时推送、银行机构实时授信放款,实现“信用秒贷”。“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数据归集难、信用评价难、融资贷款难”等问题,运行以来累计向银行推送425.4万户市场主体信用“白名单”,为26.62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6381.68亿元。
(三)着力打造小微主体发展培育库、创新政策精准推送渠道、试点“三员”服务机制,实施精准帮扶管理,增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知情度和抗风险能力,畅通小微主体转型升级路径。
一是建立小微主体转型升级培育库。联合政府部门、社会化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方力量,充分调动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力量,遴选一批符合发展方向、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入库,动态掌握企业最新需求,持续完善打造一套现代化企业标签体系,做精做细企业画像,聚焦聚力开展帮扶。目前,库内共有小微企业22.66万家,全省多地已为库内企业争取到金融、入园、物流、评奖评优等多方面的专项优惠政策,金华市率先在全省打造个体工商户培育库,衢州市制定出台首部地级市小微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库建设,积极对接政策、金融、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对接库内企业,全力助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二是打造“小微通”实现精准推送。依托省“小微通”平台向小微主体“点对点”推送政策,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一方面,动态归集各类纾困惠企政策并颗粒化分解。另一方面,打造数据库标签体系,完成对库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精准画像。目前,“小微通”平台已实现政策“一网化”归集、“智能化”匹配、“精准化”推送查询、“便捷化”反馈评价等功能。今年以来,从降低经营成本、给予专项补贴、强化金融帮扶、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细化分解个体工商户25条纾困政策,向372万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精准推送,有效推动纾困政策“直达快享”。
三是试点“三员”模式网格化帮扶。在嘉兴市试点建立企业发展“网格员、税务员、信贷员”服务模式,实施网格化精准帮扶。嘉兴市市场监管、税务、人行三部门联动,组织各县(市、区)干部组成服务企业“三员”队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合理划分服务网格或确定联系服务企业,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全覆盖服务。送政策:积极主动地把各涉企部门的重点扶持政策送到企业、宣传到人;问需求:重点排摸企业是否存在资金短缺等问题,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并运用好国家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资金;解难题:对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问题,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寻求解决办法。今年以来,“三员”服务实地走访小微企业3.43万家次,个体工商户4.70万家次,开展政策宣传12.25万次,政策宣贯率达74.6%。发布各类招聘岗位4.09万个,吸引求职者浏览11.63万人次,达成初步意向1.03万人。
三、我局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主要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是“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的牵头部门,也是“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的召集部门,已连续7年实施三轮“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因时因势出台个体工商户纾困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借此机会,向您报告我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减负降费,着力降低经营成本。把减负降费作为助企纾困的关键之举,一手抓价费监管,一手抓费用减免,送上惠企“及时雨”。一是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管。强化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分析甄别和价格形势分析联判,及时掌握“米袋子”“菜篮子”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大力开展保“价”护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84件,罚没款122.38万元。二是加大涉企收费监管力度。持续健全违规收费监测发现、案件查处、责任追究、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聚焦行政审批中介、水电气公用事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去年以来累计检查发现违规收费金额6.34亿元,完成清退5.65亿元。三是落实检验检测费用减免。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用,今年以来已减免约200万元。深化“开放实验室”共享服务机制,开放仪器设备1550余台套,依托“浙里检”平台累计免费开放实验室3004家次,为企业节省检验检测费用300余万元。
(二)突出精准赋能,着力增强发展动能。聚合市场主体所需质量技术、知识产权、技能培训等要素,实现精准匹配、定向导入、集成服务,送上强企“新动能”。一是金融服务赋能。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共同创新打造“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信用评价体系,探索无感授信、信用秒贷等模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登记时间缩短至3天,今年以来办理质押登记509笔,同比增长33.9%。二是质量技术赋能。建成104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今年以来累计专项服务3.2万次,中小微企业标准化战略资金补助面达42.8%。开展“千企创牌”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新增“品字标”企业493家。三是知识产权赋能。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全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发布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团体标准,5家企业获质押授信2000万元。推进地理标志富农行动,今年以来小微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产值达10亿元。
(三)坚持公正监管,着力维护竞争秩序。秉持“公正监管就是公共服务”的理念,推进监管全过程精细化、集约化、透明化,做到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送上稳企“定心丸”。一是加强反垄断监管。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意见,全面实施竞争政策文件审查,启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滥用行政权力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等行为,加强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二是深化信用监管。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创新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对低风险主体依法降低监管比例和频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机制,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今年以来,全省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超1.5万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582家,撤销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超6.1万家。三是创新柔性监管。梳理形成市场监管领域第一批柔性监管事项清单,对81个低风险事项开展试点,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检查、减轻处罚。
(四)深化商事改革,着力优化创业环境。围绕准入准营准出等环节,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壮大经济“基本盘”。一是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营业执照和高频许可证集成办理,专题对接9个省级部门,新制定出台食品销售等4个准入准营“一件事”实施方案。推动证照一键集成办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网络交易等领域广泛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量位居全国第一。二是打造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率先将医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网上办平台,率先推进银行预约开户信息在线推送和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服务,全省企业开办基本实现一个环节、一日办结、零费用。三是完善多元退出机制。实施歇业备案制度,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今年以来全省累计44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完善简易注销机制,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完善照银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等注销机制;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今年以来强制注销935户吊销未注销企业,加快无效低效市场主体退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助企纾困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落地见效,千方百计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帮助他们留得青山、赢得未来。一是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迭代小微主体培育库,进一步强化惠企政策、信用融资、人才培训等要素的供给扩面和精准滴灌,深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中小微企业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全年新增小微企业20万家。二是全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健全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个体工商户25条纾困政策落地见效,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监测机制,加速个体工商户“选优扶优、转型升级”链条运转,力争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20万家、“个转企”1万家。三是深化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突出全周期管理服务、全要素精准赋能、全领域创新创造、全过程公正监管,深入推进准入准营准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信用融资便利服务、质量品牌赋能等系列改革措施,着力优准入、促创新、增动能、拓渠道、减负担、护秩序,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再次感谢您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