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57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 10- 12 15: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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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凌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75号提案《以创新创业的大繁荣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发展》收悉。通过该提案,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您对以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有着深刻理解,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4月中旬张雪林副书记、副局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并多次与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等对接沟通。6月22日,张雪林副书记、副局长带队赴金华与您进行面商,根据面商意见再次对答复意见进行修改。6月23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该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学习研究提案内容与建议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关心关爱。二是要强化产业平台的规划治理,尤其是要强化小微企业园的规划治理,强化市场主体全过程监管,确保入园成长性好的企业能够拥有较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要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以一流环境打造生机勃勃的市场主体,既要鼓励发展,完善激励政策,又要加强行为规范。

二、积极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 

您在提案中对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进一步推进深化。

(一)研究出台助企纾困政策,依托数字化应用推动政策精准直达

一是出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政策25条。聚焦聚力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从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促进知识产权全方位创新创造、强化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四方面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举措;聚焦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个体工商户群体,牵头制定《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从降低经营成本、给予专项补贴、强化金融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提出25条“真金白银”的纾困举措。二是优化纾困政策兑现流程,实现“一次不跑、减免到户”。将市场主体数据与税务、人社、电力等部门进行共享,提前确认享受主体类型,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登陆相应业务系统进行申请确认即可享受。充分发挥全量市场主体数据优势,集成上线“个体工商户纾困在线”,推动纾困帮扶等各项政策措施集成落地。个体工商户25条纾困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313.8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116.94亿元,退还税款1.17亿元,减免个体工商业用电分摊金额1.9亿元,失业保险返还1034.19万元,对2.21万户个体工商户实施用电欠费不停供。三是点对点推送助企纾困政策,推动纾困政策直达快享。依托浙江省小微企业云平台建设“政策归集、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系统,依据地区、类型、行业等要素细化政策分解颗粒度,提升政策与小微主体匹配精准度,有效提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知晓度。2021年以来,累计向831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送各类扶持政策1277万条,其中,向372万家个体工商户点对点推送25条纾困政策,有效推动“直达快享”。

截至5月底,全省在册市场主体890.46万户,同比增长6.78%,其中企业321.77万户,同比增长7.61%,个体工商户563万户,同比增长6.46%。市场主体登记注销比为1∶0.68,企业活跃度为77%,个体工商户活跃度为67%,均位居全国前列。

(二)强化政策集成、规范园区发展、培育电商平台,多维度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创新创业服务集成。持续推进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建设和迭代升级,通过“企业码”集成惠企政策16000多条,以“人工智能+人工辅助”方式开展精准推送,并开通政策直兑系统,“码”上兑现政策资金320亿元,“码”上解决企业诉求17.8万件,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政企互动和直接触达的服务平台。二是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小微企业园的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功能配套、建设标准、准入退出、运营管理等提出明确的要求,推动小微企业园成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孵化成长的特色化基础平台;同时开展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绩效评价、星级评定、数字化园区创建等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三是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大赛。2016年以来,省、市、县、园区多级联动,每年组织举办“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等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持续做好项目跟踪和服务。2021年,全省共征集参赛项目1498个(不含宁波),举办各类赛事活动105场,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举办的“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我省获奖项目数和获奖等次均居全国第1位,并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三)持续深化商事改革、推动平台规范发展,创业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围绕准入准营准出等环节,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壮大经济“基本盘”。一是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营业执照和高频许可证集成办理,专题对接9个省级部门,新制定出台食品销售等4个准入准营“一件事”实施方案。推动证照一键集成办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网络交易等领域广泛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量位居全国第一。二是打造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率先将医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网上办平台,率先推进银行预约开户信息在线推送和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服务,全省企业开办基本实现一个环节、一日办结、零费用。三是实施歇业备案制度。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今年以来全省累计409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四是完善多元退出机制。完善简易注销机制,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完善照银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等注销机制;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今年以来强制注销935户吊销未注销企业,加快无效低效市场主体退出。五是加强反垄断监管。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意见,启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滥用行政权力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等行为。

三、立足市监职能,深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是我局的重要工作职责,借此机会,向您报告我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平台经济政策供给。深化平台经济领域政策制度建设,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贯落实力度。在全国率先出台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平台经济监管“20条”)、加强网络餐饮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外卖骑手权益的实施意见(网络餐饮治理“20条”)等政策举措,推动出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食品“三小一摊”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今年,我局还将会同相关厅局研究出台《关于率先构建四大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强化相关政策制度的衔接与落实,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网络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切实把握好监管与服务、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推进网络治理改革创新。加强指导培训,督促平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平台法定职责义务,建立健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管理责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深化全省网络市场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绿色直播间”培育,加大对电商企业的指导扶持,发挥龙头平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平台经济监管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合规辅导、业务培训等手段对平台企业开展精准合规辅导,组织全省310家平台对照116项问题清单开展自查整改,发现整改问题近2000项。创新数字化监管,上线“浙江公平在线”,聚焦“二选一”“纵向垄断协议”“低于成本价销售”等12类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靶向消除平台经济风险隐患。上线“浙江外卖在线”,创新打造平台、商家、厨房、配送、消费、骑手、办案7大管理场景,推进网络餐饮全链条、全方位治理。发挥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构建平台经济部门协同监管执法体系。

(四)强化涉企收费规范管理。全省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整治,每年锁定重点收费领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分步有序推进执收行为整治和规范。2019年重点整治各类保证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转嫁,督促清费减负政策落地;2020年围绕水电气价格、企业房屋租金、融资过程相关收费等六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保障促进复工复产“1+X”惠企降费政策全面落地;2021年聚焦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公用事业、电子政务平台等六大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三年的专项整治,共清退涉企违规收费16.96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成本。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培育扶持壮大市场主体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媒体宣传、部署会议等方式,充分宣传助企纾困政策,提升市场主体政策知晓率和关注度。进一步迭代升级“企业码”,完善“一企多码”用户体系和企业“标签库”,开展“暖心助企年”活动,加快惠企政策推广落地,提升“企业码”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发展的精准度。二是强化产业平台的规划治理。深化推进新一轮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研究出台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工业地产模式小微企业园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小微企业园有序健康发展。三是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集成打造便利开办、极简审批、快捷退出三大体系,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27个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四是健全平台经济领域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平台合规评价指标,加强平台风险隐患分析评估。探索电商直播、盲盒经济、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创新监管改革,全面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推进电商新业态治理和规范。持续迭代“浙江公平在线”“浙江外卖在线”,研发“直播电商多棱镜”,助力构建“市监大脑”,不断深化数字化监管创新成果在平台经济监管工作中得到切实有效的应用。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002482410/2022-67776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2-10-12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57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 10- 12 15: 42 字体:[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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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凌飞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75号提案《以创新创业的大繁荣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发展》收悉。通过该提案,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您对以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有着深刻理解,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4月中旬张雪林副书记、副局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并多次与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等对接沟通。6月22日,张雪林副书记、副局长带队赴金华与您进行面商,根据面商意见再次对答复意见进行修改。6月23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该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学习研究提案内容与建议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关心关爱。二是要强化产业平台的规划治理,尤其是要强化小微企业园的规划治理,强化市场主体全过程监管,确保入园成长性好的企业能够拥有较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要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以一流环境打造生机勃勃的市场主体,既要鼓励发展,完善激励政策,又要加强行为规范。

二、积极采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 

您在提案中对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进一步推进深化。

(一)研究出台助企纾困政策,依托数字化应用推动政策精准直达

一是出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举措二十条、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政策25条。聚焦聚力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从优化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促进知识产权全方位创新创造、强化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四方面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举措;聚焦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个体工商户群体,牵头制定《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从降低经营成本、给予专项补贴、强化金融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提出25条“真金白银”的纾困举措。二是优化纾困政策兑现流程,实现“一次不跑、减免到户”。将市场主体数据与税务、人社、电力等部门进行共享,提前确认享受主体类型,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登陆相应业务系统进行申请确认即可享受。充分发挥全量市场主体数据优势,集成上线“个体工商户纾困在线”,推动纾困帮扶等各项政策措施集成落地。个体工商户25条纾困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313.8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116.94亿元,退还税款1.17亿元,减免个体工商业用电分摊金额1.9亿元,失业保险返还1034.19万元,对2.21万户个体工商户实施用电欠费不停供。三是点对点推送助企纾困政策,推动纾困政策直达快享。依托浙江省小微企业云平台建设“政策归集、智能匹配、精准推送”系统,依据地区、类型、行业等要素细化政策分解颗粒度,提升政策与小微主体匹配精准度,有效提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知晓度。2021年以来,累计向831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送各类扶持政策1277万条,其中,向372万家个体工商户点对点推送25条纾困政策,有效推动“直达快享”。

截至5月底,全省在册市场主体890.46万户,同比增长6.78%,其中企业321.77万户,同比增长7.61%,个体工商户563万户,同比增长6.46%。市场主体登记注销比为1∶0.68,企业活跃度为77%,个体工商户活跃度为67%,均位居全国前列。

(二)强化政策集成、规范园区发展、培育电商平台,多维度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创新创业服务集成。持续推进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建设和迭代升级,通过“企业码”集成惠企政策16000多条,以“人工智能+人工辅助”方式开展精准推送,并开通政策直兑系统,“码”上兑现政策资金320亿元,“码”上解决企业诉求17.8万件,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政企互动和直接触达的服务平台。二是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小微企业园的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功能配套、建设标准、准入退出、运营管理等提出明确的要求,推动小微企业园成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孵化成长的特色化基础平台;同时开展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绩效评价、星级评定、数字化园区创建等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三是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大赛。2016年以来,省、市、县、园区多级联动,每年组织举办“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等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持续做好项目跟踪和服务。2021年,全省共征集参赛项目1498个(不含宁波),举办各类赛事活动105场,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举办的“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我省获奖项目数和获奖等次均居全国第1位,并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三)持续深化商事改革、推动平台规范发展,创业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围绕准入准营准出等环节,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壮大经济“基本盘”。一是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营业执照和高频许可证集成办理,专题对接9个省级部门,新制定出台食品销售等4个准入准营“一件事”实施方案。推动证照一键集成办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商务、金融、网络交易等领域广泛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下载量位居全国第一。二是打造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率先将医保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网上办平台,率先推进银行预约开户信息在线推送和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服务,全省企业开办基本实现一个环节、一日办结、零费用。三是实施歇业备案制度。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今年以来全省累计409家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四是完善多元退出机制。完善简易注销机制,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完善照银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等注销机制;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今年以来强制注销935户吊销未注销企业,加快无效低效市场主体退出。五是加强反垄断监管。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意见,启动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滥用行政权力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等行为。

三、立足市监职能,深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是我局的重要工作职责,借此机会,向您报告我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平台经济政策供给。深化平台经济领域政策制度建设,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贯落实力度。在全国率先出台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平台经济监管“20条”)、加强网络餐饮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外卖骑手权益的实施意见(网络餐饮治理“20条”)等政策举措,推动出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食品“三小一摊”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今年,我局还将会同相关厅局研究出台《关于率先构建四大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强化相关政策制度的衔接与落实,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网络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切实把握好监管与服务、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推进网络治理改革创新。加强指导培训,督促平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平台法定职责义务,建立健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管理责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深化全省网络市场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绿色直播间”培育,加大对电商企业的指导扶持,发挥龙头平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平台经济监管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合规辅导、业务培训等手段对平台企业开展精准合规辅导,组织全省310家平台对照116项问题清单开展自查整改,发现整改问题近2000项。创新数字化监管,上线“浙江公平在线”,聚焦“二选一”“纵向垄断协议”“低于成本价销售”等12类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靶向消除平台经济风险隐患。上线“浙江外卖在线”,创新打造平台、商家、厨房、配送、消费、骑手、办案7大管理场景,推进网络餐饮全链条、全方位治理。发挥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构建平台经济部门协同监管执法体系。

(四)强化涉企收费规范管理。全省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整治,每年锁定重点收费领域,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分步有序推进执收行为整治和规范。2019年重点整治各类保证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转嫁,督促清费减负政策落地;2020年围绕水电气价格、企业房屋租金、融资过程相关收费等六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保障促进复工复产“1+X”惠企降费政策全面落地;2021年聚焦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公用事业、电子政务平台等六大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三年的专项整治,共清退涉企违规收费16.96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成本。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培育扶持壮大市场主体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媒体宣传、部署会议等方式,充分宣传助企纾困政策,提升市场主体政策知晓率和关注度。进一步迭代升级“企业码”,完善“一企多码”用户体系和企业“标签库”,开展“暖心助企年”活动,加快惠企政策推广落地,提升“企业码”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发展的精准度。二是强化产业平台的规划治理。深化推进新一轮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研究出台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工业地产模式小微企业园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小微企业园有序健康发展。三是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集成打造便利开办、极简审批、快捷退出三大体系,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27个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注册服务。四是健全平台经济领域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平台合规评价指标,加强平台风险隐患分析评估。探索电商直播、盲盒经济、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创新监管改革,全面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推进电商新业态治理和规范。持续迭代“浙江公平在线”“浙江外卖在线”,研发“直播电商多棱镜”,助力构建“市监大脑”,不断深化数字化监管创新成果在平台经济监管工作中得到切实有效的应用。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