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度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交办重中之重工作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2-08 14:02 字体:[       ] 浏览次数:( )

序号

项目名称

第四季度工作进展

1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

牵头做好疫情防控办有关工作:
1.出台《关于从严从紧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发布《关于立即开展风险人群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调整充实省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充实省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力量,完善组织架构、工作体系。

2.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 版)的通知》,升级全省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出台《疫情期间重点人员分类管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实行10类重点人员精准管控。

3.  印发《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规范(2.0版)》,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规范作进一步明确。

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进行再强化、再落实、再提效,在原“148”工作体系基础上升级为“1410”工作体系,并利用春节前的时间组织开展冷链物防迎春行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

5印发《关于落实九个全面加强冷链物防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外防输入的最新部署,严防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经进口冷链食品输入和扩散。

6对辖区内的防疫物资出口企业开展了底数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7综合分析2021年度口罩质量监督抽查状况;发布2021年度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研究制定《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监管执法工作要求》中涉及非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监管内容。

8监测农贸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情况,依托浙江市场在线实时摄像头平台,每周网上抽查全省各地60家五化农贸市场防疫落实情况。

9组织由11个厅局带队的检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对138家农贸市场和58家商品市场实地检查,督促持续做好商品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0.严格机关大楼人员进出管理,加强大楼的卫生消杀通风,特别是楼道、电梯等公共区域。

2

优化绩效考评体系

1.梳理报送省政府前三季度部门重点工作绩效目标及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2.协调推进国家市场监管督查考核工作,顺利召开两督三考迎检工作部署动员会。
3.积极开展省政府绩效考评各项工作。按要求报送改革创新项目,自查自评,梳理汇总自查自评情况。
4.重点抓好年终全省系统综合绩效考评及专项考核工作,等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5.开发完善综合绩效考评系统,按照年初印发的考评方案细化任务,并完成在线填报、处室审核等一系列考核流程。
6.整理统计9-12月争先创优统计情况。
7.“政务在线和市县局考核系统完善开发,争取尽快上线。

8.全面推进数字党建和党建考核系统建设。

9.开展9-12月双月双强双评工作。

10.开展年度党建考评工作。

3

编制实施十四五市场监管省级重点专项规划

1.谋划2022年知识产权条线工作思路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年度推进计划,抓好规划落实。
2.协调落实编制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工作。
3.继续推进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实施,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量强省、广告产业发展等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跟踪国家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

4

牵头推进改革兴局战略

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评选,完成板块初选,提交局领复评。抓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考评工作,做好我局对各部门、各市县改革考评。做好省委改革突破奖评选有关工作,完成初选打分。积极对接省委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项目谋划,力争将我局4项改革列入。做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我局有关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谋划。协调推进全国2021年度全面创新改革揭榜挂帅两项任务。

5

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

召开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签署了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一体化合作、加强价格监管协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协作、加强平台经济数字化协同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体化、协同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等6个合作协议,开通运行长三角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平台。印发《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持续开展《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宣传,处室负责人应邀接受上海人民广播电台长三角之声访谈。召开综合协调组第四季度例会,讨论《2021年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总结(征求意见稿)》《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2022年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两个文本,研究2022年联席会议巡礼片拍摄和宣传册制作和联席会议签约事项及主要领导座谈会等其他事项事宜;

6

牵头推进法治立局战略

1.全面启动法治立局战略中期评估,总结梳理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在前列,先后在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市场监管法制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以法治化引领市场监管现代化》一文在《今日浙江》杂志的法治浙江版块刊发。

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案例和1件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案例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政府法务工作典型案例,同时,我局被评为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最佳实践培育单位。

3.持续深化学法考法活动,切实完善学法考法相关制度,组织省局机关开展线下一处一季一法一考的闭卷考法,全省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线上学法考法,实现全员参与、专业学法、精准考试。全力备战总局知识竞赛,以全国第二的优异成绩顺利进入复赛。

4.打造多元化大普法格局,构建普法+科普的专业普法新模式,开展全省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申报暨普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与省司法厅分别在湖州南浔、杭州临平开展系列惠民惠企普法活动。

5.“七五普法成效显著,省局法规处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6.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召开全省系统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现场会。

7.省委依法治省办评选的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中,我局报送的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平台经济监管浙江实践’”“‘互联网+监管数字化执法改革等三个项目成功入选。

7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1.会同公安部门共同制定行刑衔接数据对接文档,开展对接开发;
2.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会议,强化区域联合执法;
3.报送总局铁拳行动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发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提升执法社会影响。

8

实施实战提能强队砺剑工程


1.总结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巡回演讲工作,将典型案例收录至执法在线
2.遴选两个典型案例、三个执法协作案例,在长三角执法协作会议上讲解和发布;
3.收集整理全省典型案件和相关资料,筹划推进重大典型案件及时奖励工作。
4.在总局统一部署下,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销毁活动

5.拟制全年重大案件记功嘉奖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
6.完成亮剑2021”消费安全、无合法来源综合执法行动,收官亮剑2021”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7.总结全省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发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省市两级100%建成执法能手队伍,具备条件的县均已建立执法能手队伍,其中省级办案能手队伍共85名成员;
8.根据年度计划,在嘉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举行五次巡回演讲,实现巡回演讲两年全省全覆盖,累计培训执法干部2200余名

9

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

1. 联合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步开展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档案查询等系统改造,依托数字化加速改革落地。

2. 在金华等地开展住所自主选址试点。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增加减资、合并、分立等公告内容。

4.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上线登记信息开放查询功能,推动舟山等地档案查询系统改造对接,推进迁移一件事系统改造。

5.加快推进商事主体迁移全流程一件事网上办理;6.推进试点地区标准地址库完善和校验比对功能完善。

10

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1. 完成2个准入准营一件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2. 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协同平台建设,已完成37个部门289个事项改造上线。

3.开展全省证照分离改革问卷调查,抽取办理过37个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869家企业,回收有效问卷862份,总体反馈情况较好。

11

实施小微企业新三年成长计划

1. “浙江小微信用融资在线完成与浙江企业在线等多个平台的共享接口的对接;按照局领导要求优化完善“1+2”信用模型体系、开展合规性研究论证。

2. 省府办同意建立个体工商户联系会议制度,制定责任分工并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3.启动2021年度考核工作。

12

实施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一件事改革

1.“浙江企业在线迭代至S20版本,优化10项功能、新增18项功能。PC端新增35项涉企服务事项,微信端上线在线学习和查询服务功能,浙里办端新增公示公告和查询服务功能。

2.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线功能开发,打通7个业务系统,打造市场监管7大应用场景。

3.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信用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开发浙企信用在线专区,聚焦4大环节,形成1套改革方案、3张清单、4个体系、17项核心业务、43个应用场景。

4.自上线以来,浙江企业在线已累计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政策消息5563万条,提供涉企服务共294万次。其中,提供自我声明14.9万次、查询服务5.1万次,开展告知承诺核查2.02万户。

13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1.推进本系统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的执行,抓好本处室企业信息公示情况定向抽查任务,全面完成21000家检查对象的检查和公示。组织38个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通报国家督查考核要求,提早布置谋划明年工作。对各地市、省级有关单位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情况督查,形成督查、自查报告。

2.探索创新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提炼事项分类理由,初步梳理形成了第一批94项《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事项清单》和柔性监管(触发式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持续推进企业信用风险模型3.0分类结果试点应用。4.运用智联查功能开展基于大数据比对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检查,首次比对通过率近70%,数据比对不一致企业进行整改资料上报。

14

提升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

1.持续推进杭州区划调整后的数据处理工作,完成上城区和江干区、拱墅区和下城区的合并方案设计。

2.优化升级平台功能:新增上线主体清退核查功能、地址列异移出核查功能。完成与证明事项协查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业务的流转和与协查平台的单点登录。通过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标签三者之间的关联研判及个人、部门常用表单算法推荐,实现检查表单智能推荐。

3.优化升级掌上执法端:根据用户反馈,简化交互流程、适配老龄化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实现移动端企业整改上报审核和流转功能。新增线索快照功能,为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上报线索提供支撑。

15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会同省文明办、省商务厅,研究修改餐饮文明指数设置,开展第三季度测评工作并下发通报。

1. 配合省文明办做好第三季度反对浪费”“公筷公勺餐饮文明指数测评相关工作;

2. 结合线下检查,督促餐饮商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3. 配合省农业和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浙江省粮食节约行动实施方案》相关素材;

4. 配合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做好粮食节约调查评估机制的相关工作。

16

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与指导

1. 完成我省重点平台企业竞争合规评估;

2对我省平台企业在内的630家重点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辅导。

17

强化反垄断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总结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成果“回头看”情况,对新制定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18

商品市场五化改造和提升发展

1. 依托浙江市场在线实时摄像头平台,每周抽查60五化商品市场防疫落实等长效管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
2.省市场监管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组成11个检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复核验收下半年新创建五化商品市场。3.发文认定全省第二批五化改造达标商品市场439家。

1. 总结固化全省五化市场标杆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市场规范指导工作,助力省属市场高质量发展;

2.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市场举办者责任,组织疫情防控情况督查.从省属市场暗访情况看,各市场经营秩序稳定,防疫效果良好

1.研究制定商品市场综合贡献度评价体系
2.继续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
3.对全省58家新创、续创星级市场开展验收工作
4、完成《商品市场监管》书稿审核工作
5.开展2021年全省商品市场运行情况统计。
6.审校市场监管指导丛书之商品市场篇。

19

严格广告监管

1.深入推进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4000家从业主体开展行政指导。2.通告发布《明星商业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

3.深入推进文娱领域整治,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4.持续推进校外培训广告整治百日行动,配合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整治。

5.持续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针对我省平台企业未履行信息服务提供者责任,在近视防控产品管理方面管控不力的问题,严肃约谈平台,并交办属地立案调查。

6.稳步推进网络直播行业治理,针对部分头部主播在网络直播营销中涉嫌违法宣传营销行为,会同省局执法稽查处、法规处业务骨干与杭州市局、相关区局的同志一起研讨疑难问题,并对线索办理方向和办案细节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

7.持续推进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等整治行动。

20

办好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

1.印发《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精神的通知》,号召全系统深入领会习、准确把握;
2.在全省质量发展业务培训上介绍大会举办情况,宣贯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精神;
3.继续开展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及个人宣传推广工作,引导获奖组织树立行业标杆

21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年度新增品字标企业933家,累计达2685家;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33家;聚焦现代纺织、家具建材等产业,年度累计梳理品字标品牌重点培育清单12项。
1.指导省品牌建设联合召开2021年会员代表大会暨品字标公共品牌成果发布会

1. 推进制造业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统筹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牵头推进制造业质量革命、制造业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参与配合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工作;
3.组建全省质量提升攻坚工作组,建立推进攻坚行动的工作体系;拟定《浙江省制造业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送审稿);
4.设计完善一站式平台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修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规范》(送审稿),组织准备地方标准标准评审材料;一站式服务平台新增注册用户21万余家,完成三比一讲任务的211.11%。向国家总局报送我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总结材料,推荐5一站式服务平台典型案例;2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国40大案例。

5.在全省部署新一轮质量提升工作,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形成课题调研报告。

22

探索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改革

1.根据前期浙品码赋码应用工作督查情况,督促各地进行问题整改,持续开展问题自查。

2.在台州召开全省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改革推进工作现场会,交流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改革工作机制创新和数字化平台应用典型经验,总结2021年度工作,分析当前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部署下步产品质量数字化监管工作和明年重点工作。

3.持续开展产品质量风险预警与处置系统台州全市域试点工作。同步优化系统,构建大数据驾驶舱,更新风险信息、各县市区处置情况等模块。已推送包含电动自行车、按摩器具、非医用口罩、运动头盔、塑料购物袋、电蚊拍、厨房机械、皮凉鞋等9个风险产品预警信息。

4.构建“1+5”试点工作体系,108日起在五个试点地区试行浙江e行在线系统,20日系统正式上线,并持续推进浙江e行在线迭代升级。召集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相关企业、销售、行业协会、运营商制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指导意见;联合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发布三批次典型案例。

23

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

1.全省激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5.3万家,对1619.4万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现追溯闭环管理。

2.民生实事地图新增全程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817家。

3.完成畜牧云平台数据对接,实时获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信息。实现浙农码”“畜牧云平台”“台农链”“丽水山耕”“浙盐集团”“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19个省级追溯平台系统、地区追溯平台系统、农批农贸系统和食品配送平台系统接入浙食链系统,其中三江配送已经实现阳光农场消费端在线播放。

4.对接卫健委打通电子健康证数据接口,实现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电子健康证关联显示;在浙食链监管端增加企业脱敏链路节点归属监管单位信息展示;在浙食链企业端优化阳光工厂配方模块。

24

积极推进食品生产智慧监管

1.全面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着力打造透明、放心、可溯的食品生产企业。目前,浙食链上链企业7700家,建成阳光工厂”4700家。

2.推动108家企业接入特殊食品风险智控场景应用。

25

推动食品流通数字化治理

1.建立专业核酸检测站。制定印发《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专业核酸检测站工作操作指南》,在进口冷链食品流量较大的设区市建立专业核酸检测站,开通省外出仓产品核酸检测预约、数量报备功能、核酸检测阴性出库功能,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2.迭代升级浙食链系统。一是全省共有2400家食品经营单位接入浙食链系统,超额完成年初任务。持续推进浙食链质量量化应用,从消费端倒逼肉类经营主体开展无纸化交易工作。二是突出对重点品种猪肉进口水果应用浙食链的督导,督促各市做好浙食链关注成串度的使用,真正从食品消费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关联部分省外经销商激活浙食链信息,督促省外经销商作为首站输入食品相关信息。
3.迭代升级浙冷链系统74版本。召开全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视频调度会。截至目前,浙冷链系统累计激活企业3.92万家,经与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的反复线上比对线下核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上尽上。赋码扫码工作总体稳定,无码经营现象基本杜绝,实现全链条人、物、环境的闭环管控和整体智治。

26

阳光厨房民生实事攻坚行动

1、全面完成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全省15132家学校食堂100%建成阳光厨房,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建成3248家;2、组织开展民生阳光厨房的交叉检查,共抽查学校食堂阳光厨房”66家、农村家宴阳光厨房”44家,进一步压实各地建设工作。

27

推进食品抽检分离改革

今年以来,省市抽检任务按照抽的不检、检的不抽模式实施大分离年度抽检分离任务量。

28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监管一件事改革

1. 形成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应用指引,梳理全国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方案有关浙江特种设备在线部分内容。

2.全力推进攻坚行动。选派行政人员和技术专家组建检查组,以线上核实和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对照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开展针对性督查检查,截至1215日,除部分区域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外,五个方面攻坚行动任务基本完成。以省局《市场监管信息(增刊)》形式对各市、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3.备战最佳应用评选。对照全省数字化改革第二批最佳应用评选工作指标要求,全面梳理总结重大需求、系统架构、主要成效、改革突破、推广应用等,优化重要功能体验,提炼特色亮点,参加线上评选会,入选数字政府最佳应用。
4.优化升级系统功能。全面对接国家作业人员考试库、省交通运输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智控平台,各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优化升级风险防范预警模型,重新梳理形成7个全新风险模块,对特种设备风险实行四色管理;升级优化阳光工厂和物联智控接口规范;全面上线政务服务网专区,开发上线浙里办与浙政钉应用,优化扫码作业功能。
优化风险隐患闭环验收功能、扫码作业功能体验、重塑场车登记上牌流程。
5.深化系统落地应用。截至1230日,系统已实现省贯通一盘棋;持续推进件件赋码”“时时扫码
6.制定《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初稿),细化试点工作任务清单。按照数字政府成果展要求,重新录制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宣传片,报送实践案例材料和理论制度成果。

7.继续配合省特种设备在线平台及各地市相关特种设备数据梳理。

8.持续清理维护我院所检设备数据。重点开展我院检验管道相关数据清理,依据业务部门反馈修正相关数据并确认,后续将提交各地市核对。

9.积极配合省平台完成设备赋码工作,业务部大厅及时打印使用合格标志发放用户。

10.物联智控接入应用由省局协同各地市局进行推进。

29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按照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会同产品监管处等相关处室共同研究工作职责,下发《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从配合做好长租公寓集中排查整治、全面加强电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电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省局本级消防安全管理四个方面部署开展助力深化消防安全遏较大整治攻坚行动。
2.组织开展2021年锅炉节能环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抽查。
3.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完成2021年省局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召开2021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迎检部署会,专题部署迎检工作。梳理《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收集汇总相关见证资料,完成考核迎检工作。报送总局、省安委办、省消安委办等材料共6份。
5.部署冬季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下发《关于加强冬季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滑雪场客运索道安全工作的通知》。
6.起草《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调研全省气瓶制造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及翻新黑气瓶违法违规案件办理情况,完成气瓶专项整治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形成总结材料报送总局。

30

加快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

1.编制《构建省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浙江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加强谋划。

2.制定《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支撑能力建设指南》,服务我省重大战略实施和产业创新发展。

3.指导舟山国家大宗商品储运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建设,成立国家大宗商品储运产业计量测试技术联盟,服务长三角港口和国际油气贸易中心。

4.浙江省电工仪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通过验收,正式批复成立。

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浙江分中心通过验收的目标提前完成,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推进成效明显。

5.计量数据中心有序运行。国家科学计量数据中心浙江分中心面向数字经济、数字化治理领域建设5大区域特色计量数据库形成1万余条标准参考类数据,收集全省测速仪、压力仪表、动态汽车衡等强制检定数据47万余条,中心通过验收全面运行。
6.计量在线服务快速推进。建立电能表性能在线监测平台数字仿真验证系统,为电能表运行误差在线监测数据持续提供可信验证评价;浙江省机动车检测站智控平台获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发文支持,已全面完成应用场景开发,10A级机动车检测站上线运行。
7.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全面推广。创新建设全国首个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实现检测一次不跑一屏通办;研制发布《远程智控方舱计量实验室要求》标准全面固化数字化创新成果;扩大试点,助力我省互感器行业高质量发展;以点带面,计划面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全面推进仪器仪表方舱实验室建设。
8.计量创新基地加快建设。
9.省域先进测量体系建设获国务院发函支持。明确在计量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申报、平台共建共享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支持国家时间频率计量中心应用中心(浙江)建设。

31

构建完善高质量标准体系

1.推动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今年累计发布浙江制造标准627项。乡村振兴领域标准53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7项以上,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2.加快农村改革、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标准化建设,全年发布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79项。

3.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全年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地方标准27项,其中《一站式驾驶人体检换证服务规范》助力车辆检测一件事按期完成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

4.推进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建设,制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12项。

5.常态开展标准申报受理和线上线下立项答辩,以一周一地组织开展公益培训+地市答辩专场活动,实现省内11地市存量申报项目全覆盖,累计培训1500人次,组织地市专场答辩13场次,涉及企业790家共818个项目。

6.发布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涂料产业、阀门产业等10大产业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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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

1. 推进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ABC车检站分级工作。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检站分级评价名单的通知》。根据车检站全覆盖监督检查的绩效考核目标,完成对各地考核情况进行考评。协调省公安厅修改并印发《关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19项措施的通知》。
2.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完成能力验证技术核查和人员考核,并依法实施后处理。印发《2021年度浙江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情况的通报》《2021年度浙江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公告》,指导各地对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相关问题和违法违规情况实施整改及查处,对能力验证结果满意单位和考核合格人员发布公告对外公布。组织召开2021年度浙江省能力验证术总结培训交流会,组织纺织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的测定、茶叶中农药测定等4个项目技术交流会,指导不满意(有问题)单位整改。
3.加强认证检测监管。对全省30家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检查;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抽查1006家。对认证监管发现的违法线索实施依法处理。联合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编制电动自行车认证监管执法指南,指导各地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认证有效性的监管。通报10个批次电动自行车认证有效性抽查不合格,依法实施处理,并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杭州、宁波、绍兴、台州电动自行车认证监管相关案件进行专题指导。完成全省检验机构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及部分重点领域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8家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检查和22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落实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告知承诺事项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部署并完成检验检测机构告知承诺前期技术核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的进行核实。

4.开展2022年度工作思路调研。走访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等升级部门,省质量合格评定协会、基层市、县局,采取问卷调查、会议讨论等方式征集新年度工作意见建议。按照“1+4+1”体系架构,分改革背景、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措施六个部分,起草了《深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方案(报送稿)》,开展《检验机构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智慧治理模式课题调研》《健全绿色认证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研究。

33

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一件事改革

1.  “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获批第二批最佳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成功申报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2赴绍兴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开展以知识产权赋能,高质量创发展为主题的培训宣讲活动。

3首次利用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及分析系统(浙江)自建库功能对外共享发布新冠病毒治疗药物、镁合金在汽车应用领域课题形成的两个产业专利数据库,已完成全年建立8个产业数据库的考核目标。

4派驻专人参加省局共建长三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专班,支撑完成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发上线及上线发布会相关工作。

5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区块链应用建设,参与台州大陈黄鱼地标应用动员部署暨培训会,介绍浙江省地理标志区块链溯源的应用场景和建设进展,并与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沟通工作推进的相关问题。

6支撑浙江知识产权在线阶段性目标完成,继续委派专人支撑省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工作。

7认真学习贯彻省局数字化改革工作第十四次、十五次专题会议精神,召开三次数字化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中心(代办处)数字化改革框架、驾驶舱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梳理五大核心业务,完善系统布局,目前,已完成数字知服驾驶舱代办业务二级屏S1信息服务二级屏S0建设,形成驾驶舱一级屏S2迭代需求和3个二级屏、1个三级屏开发需求,并同步进行开发和优化。

8.  继续在省局、省银保监局的指导下在全省试点银行开展专利质押线上登记试点工作,助力333家企业完成质押金额达68.5亿元。1-11月全省累计办理质押登记2825件、质押金额809.6亿,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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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全力做好中央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迎检工作,完成2021年中央知识产权保护考核结果复核。

2.制定印发《2021年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完成对各设区市党委政府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

3.指导各地做好2021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快速协同保护绩效评价工作。

4.联合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召开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要情通报会,通报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情况。

5.推进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组织召开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专家评审会,确定杭州市滨江区、安吉县、嘉兴市南湖区、温岭市为全省首批四个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试点建设地区。

6.推进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在电子商务、教玩具、专利代理三个领域重点推进试点;推荐杭州市、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成功获批国家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

7.组织开展雷霆2号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集中专项行动,对全省专业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

8.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溯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拟订“浙食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溯源码应用场景方案,并确定金华、衢州、台州、余杭、安吉等5个地区开展试点。

9.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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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保护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1.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溯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拟订“浙食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溯源码应用场景方案,并确定金华、衢州、台州、余杭、安吉等5个地区开展试点。

2.加快“西湖龙井”“金华火腿”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重点指导48家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3.指导40家企业规范申请和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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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

1.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建设文件要求,指导安吉、桐乡、海宁做好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组织专家组完成初步验收,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实地验收。

2.指导嘉兴市台州市推进保护中心申报工作,指导平湖市、台州市路桥区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申报工作号。

3.指导中国绍兴柯桥(纺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确定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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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推进科技强局战略

1.联合人社厅开展全省检验检测大比武活动决赛,决出个人奖44个、团队奖33个。
2.推出百名博士进厂入企活动系列报道,建立活动长效机制。
3.启动检验检测技术能手评选工作。
4.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省局直属机构、市级技术机构、科技强局专家委员会和学科带头人座谈会,多维度听取意见建议。
5.推进科技管理数字化工作。
6.谋划2022年省市场监管科技工作思路。
7.组织参加总局科技工作视频会议,梳理会议精神贯彻意见报告局领导。
8.编制2022年科技工作指引。
9.研究市场监管质量技术基础科技论坛方案。
10.联合财务处、人事处完成科技创新板块改革初评。
11.开展2021年省市场监管科技工作白皮书资料收集工作。
12.完成全省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研究的调研材料。
13.完成科技强局实施情况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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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国企改革

稳妥推进国企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持续跟踪改革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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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强化基层建设

1.深入推进“双百”行动落实。走访了解各地“双百”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稳步推进基层“双百”行动高质量落实。省局推进 “双百”行动的工作做法被《中国市场监管报》头版报道,义乌、象山等地“双百”工作做法下发基层学习推广。

2.筹划2022年度基层建设工作。研究基层工作思路,征集各地意见,下发基层建设工作要点,全面做好新年度基层建设工作筹划。

3.圆满完成地方局基层基础建设专项工作考核。

4.扎实完成总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任务。报送浙江省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总结和浙江市场监管基层建设经验做法,推荐试点工作突出成效的市场监管所相关材料。

5.全面推广基层所数字化应用系统全覆盖落地运用。加强系统使用问题改进和成果运用,开展系统操作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数字化监管水平。省局推动基层所数字化应用工作做法,被总局《市场监管管理》等报刊刊载。

6.调整完善省局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

40

干部人才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

1.邀请省委组织部有关专家指导,对照组织部系统,对系统驾驶舱设计进行修改完善。

2.召开专题会议,向分管局领导汇报系统开发进展和大屏设计方案。

3.扩大机关及直属单位数据覆盖范围,推进数据精准链接,做好数据录入和核对工作,对应主屏设计方案调整要求,做好后台系统的功能开发和数据对接。

4.设计建立10类干部人才专题库。

5.围绕人事在线相关办事项目,做好与试点单位的测试对接工作。

6.在基本完成“人事在线”系统开发基础上,按照人事工作业务逻辑,持续优化完善“识全局”“管终生”“知全貌”3大板块关键业务指标,并对各屏数据及展示方式进行完善。

41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深化新型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我局被评为事业单位改革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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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推进政治建局战略

1.协助省局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会暨明年工作思路务虚会。
2.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截止到10月底,各级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集中学习(160)次、利用红色资源现场教学(189)次,撰写学习心得(1473)篇。局领导带头讲授党课(17)次,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利用百名书记讲百堂党课活动载体讲授专题党课(152)场、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讲授党课(82)场。向省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7个惠民政策宣讲短视频,其中《专利申请优先审查》《食品抽检惠民小应用》等6个短视频发布于浙江文礼办官方账号窗口说。省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等刊发信息(6)则,新华社、浙江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报道(10)篇次;浙江外卖在线重大应用入选省百法百例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最佳实践案例,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报送途径,获中央领导批示1次。5个省级为民办事项目、46个局本级服务项目已基本完成,其中省级项目建设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完成率超120%,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全省网办率达95%以上。以六个一批为抓手,各级基层党组织及项目党支部”“专班党小组”“党员突击队累计为群众办实事(334)件、为企业解难题(784)个、为基层减负担(160)项,集中开展志愿服务、社会救助活动(331)人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工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三为专题实践活动富有成效,浙江外卖在线重大应用项目入选省最佳实践案例和省党史学习教育百法百例
3.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活动。
4.做好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5.指导特科院、计量院、方圆集团、质科院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6.起草《加强和改进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7.修订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2.0版。

43

建立平台经济一体化监管体系

完成全年计划。

1. 持续推进事前合规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有关部署,启动全省首批300绿色直播间培育。

2. 以选树典型为抓手,加强直播营销等网络经济新业态监管,引导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成功推动省电商条例立法。牵头负责条例起草和立法工作,逐项起草法律条款。先后多轮组织《省电商条例》企业、地市座谈会,搜集整理修改意见,并就重点条款召开专家座谈。首次对电子商务经营大数据杀熟、网络餐饮视频公开、直播电商监管等领域进行创新性立法。

3. 平台事先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的一体化监管、全流程监管体系有效构建。本月研究落实总局平台经济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着手制定平台主体责任清单。

4. 根据双十一监测发现的风险对主要电商平台开展合规指导,督导平台整改。

44

建设平台经济风险防控系统

完成全年工作。

1. 完成平台全国平台和浙江公平在线应用系统建设。

2. 开展12类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测,开展总局委托的全网专项监测15项,12月监测发现风险数据3000余条并开展闭环处置,为全国网络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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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放心消费建设提质拓面行动

1.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拓展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覆盖面。

2.根据《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121日至10日,对11个地市80个县(市、区)的792家放心消费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3.持续开展线上抽查工作。12月份,共抽查宁波、衢州、湖州、台州、温州、嘉兴六市放心消费单位共6700家。

4.下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浙江省老字号企业协会等五大行业协会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活动的通知》,推动放心消费行业创建。

5.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农信杯”放心消费宣传“三优”比赛活动的通知》,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在浙江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6.迭代升级“放心消费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推动线下督查情况线上整改评价。在“放心消费在浙江”微信中落实闭环管理,路径为:小程序--我的--我是督查员--普通核查--搜索存在问题的单位--核实内容--下一步--核查打分--提交表单。

7.1223日,召开全省放心消费建设专项检查工作视频调度会,通报前期检查情况,总结年度放心消费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8.印发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化合作开展“放心消费通信网点”建设活动的通知》,持续推动通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9.深入推动金融赋能放心消费建设。

10.开展2021年度放心消费三度一率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推动2021年度放心消费指数评估。

11.持续录制“放心消费浙里说”小视频推广宣传放心消费工作及数字化平台。

12.开展局领导关于放心消费建设重点课题研究。谋划提出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思路。

13.数字赋能。将放心消费单位“后评价”纳入浙政钉“基层在线”。

14.下发《“满意消费长三角”专项行动现场会》的通知,积极筹备现场会相关工作。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系列采风活动》,通过媒体采风活动,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工作的知晓度、影响力、美誉度,目前已发稿件60余篇。

15.对接省交通厅,推动高速服务区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将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高速服务区考核标准,推动放心消费服务示范区建设。

16.进行“三比一讲”争先创优竞赛活动中放心消费建设项目的总结分析,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动放心消费建设常态化、高质量建设。

1.省本级完成全省放心消费申报创建单位(包括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体验工作,形成《2021年度省本级放心消费单位体验评价报告》。
2.全省各级消保委全部完成对今年创建的放心消费单位的体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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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1. 推进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600

2. 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立案410

3. 完善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

4. 累计建成商业秘密保护基地1800个,基地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省市县三级一体商业秘密保护示范模式基本形成。

5. 强化执法保护,全年累计查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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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1. 持续开展企业缴费负担定点监测,累计设立企业缴费负担监测点1550家。

2制定深入治理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实施方案。

3开展总局、省局两级粮食领域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工作,部署推进粮食市场专项整治。

4.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工作,全年累计立案查处校外培训价格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7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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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四期)建设

1.完成四期建设概要设计方案编写,成功组织专家评审会,并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概要设计方案;开发直播带货广告监测功能,搭建直播数据流媒体平台。
2.今年累计已完成直播监测77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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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代提升数字化市场监管驾驶舱

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并根据最新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深度和广度,全面迭代提升市场监管数字驾驶舱

主要进展为:

1.完成浙江e行在线、疫情防控等新建应用场景的设计开发并上线使用;推进浙江小微信用融资在线、浙企信用在线、市场监管党政智治等应用开发。

2.根据五个新要求,持续迭代升级省局十一大数字化应用以及驾驶舱首屏。

3.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全面贯通,完成省市县所四级驾驶舱的页面设计以及省市县三级驾驶舱的开发和数据对接。

4.继续推进实时数据的对接和白名单访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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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集团总部基地建设

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