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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2-05-20

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2-05-20 14:20 字体:[       ] 浏览次数:( )

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三、活动重点

聚焦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知识产权强国纲要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的推进实施,总结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发展取得的成绩,扎实做好政策文件解读、优秀典型推广、法律法规普及等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为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营造良好氛围。

(一)宣传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领悟“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情况。

(二)宣传各部门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地方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情况。

(三)宣传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主要成效,特别是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现代化、知识产权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数字化改革,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集成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效。

(四)围绕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宣传解读推动我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政策、举措,加大对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标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和典型事例宣传。    

(五)开展知识产权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广泛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文化宣传普及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把握宣传主旋律,统筹安排、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时代性、辨识度、影响力的宣传活动。要强化宣传安全评估和管理,严格落实好所在地新冠疫情各项防控纪律和要求。

(二)创新宣传方式。加强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倡导线上线下多种活动方式,创新新闻发布、政策宣讲、法律咨询、网上展览、事迹报告会、走访服务等宣传形式。

(三)注重宣传实效。不断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互动交流,提升宣传活动的社会参与度和企业获得感,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中介机构和青少年、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落实廉政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效果,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好宣传周活动安排,并将主要活动计划汇总后于4月8日(周五)中午12:00前通过浙政钉报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张维、叶小夏;电话:0571-89761347、89761351)。

附件:1.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22]16号)

2.2022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主要活动计划表

3.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4月2日

附件2

2022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主要活动计划表

单位:

序号

活动

名称

主要内容

时间

地点

参加

对象

牵头组织

单位

1

2

3

….

省级单位请填报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主要活动3-4项。

附件3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省委宣传部(版权局)、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与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邮政管理局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