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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正晞代表、冯云芬代表、朱丽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台15号建议《关于完善小微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小微企业市场退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在充分解读建议内容和意图的基础上,经商浙江省税务局、省经信厅等部门,研究形成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观点和意见
我们认真研究了提案,你们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了当前小微企业退出机制存在的三方面问题:一是市场监管与税务互为前提导致兼容难;二是破产企业税务核销难;三是非破产退出制度不完善。具体建议:一是加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政策解读,推出小微企业市场退出专栏,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优化政策环境,包括继续扩大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覆盖面,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继续深入推行“破产联办”简易注销机制,降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门槛等。三是加快构建非破产非正常经营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的思路,对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探索实施动态清理机制,或根据企业相关人员(包括破产管理人)的申请,对符合强制注销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未经清算的前提下进行强制注销。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对我省畅通小微企业退出机制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提出的意见,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优化改进:
(一)围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退出配套服务。一是广泛开展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建设推广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重点聚焦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兑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2022年全省联动开展线下政策宣贯活动642场,并通过“企业码直播间”等方式举办线上直播1771场,观看人次达到964.9万。建设政策直达“一指减负”应用,实现全省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和管理,2022年以来共发布惠企政策2.7万条。二是健全企业注销联动机制。打造全省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贯通市场监管、公安、人行等部门系统,实现营业执照与公章备案信息、银行账户销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一网通办”,同时,建立“税务预检”机制,实现税务异常自动获取、实时提示。平台开发上线以来,全省企业注销实现了集成服务、一体化办理。三是提升企业理性经营意识。通过“助企开门红”、企业“三服务”、企业大走访等活动,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现状和困难,制定个性化帮扶政策,适时向企业宣传诚信经营、理性止损等经营理念。
(二)围绕优化小微企业注销政策环境,持续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一是优化正常经营企业注销。全面提升简易注销适用覆盖面,引导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经营主体按简易程序办理。二是简化破产企业注销。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严格落实“破产联办”模式,对于破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无需经过公告程序,管理人可凭借《企业注销申请书》和法院的破产裁定直接办理注销手续。破产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无需补领营业执照。三是强化破产企业税务注销服务。根据《浙江省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落实依法核销破产企业欠缴税款、支持企业纳税信用修复、落实重整与和解中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等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对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的经营主体,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清税文书的,即时开具清税文书,进一步简化优化破产涉税事项办理。
(三)围绕加快构建非破产非正常经营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推进强制注销常态化、规范化。一是明确强制注销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已届满三年、无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信息、无在缴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无登记在册的不动产权利、无有效存续的知识产权、无股权被冻结、无在诉案件和待执行案件的被吊销企业实施强制注销,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二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被列入清理范围的吊销未注销企业进行催办清算和注销公告,警示相关违法后果。对公告期满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吊销未注销企业,严格按照《浙江省吊销未注销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程序要求,依法启动强制注销的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应有权利。三是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的具体牵头操作,税务、自然资源、人力社保、法院等部门负责协查核对有关税务、不动产、劳资、诉讼纠纷等相关情况,司法部门协助注销过程的法律指导。
三、全力抓好我省企业退出便利化工作
借此机会,向你们报告我省企业退出便利化工作。近年来,我们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一)推进普通注销“简化办”。联合印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注销便利化行动方案》,简化普通注销流程,取消清算组备案登记,将报纸公告改为系统公告,免办清税手续,实行“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企业只需要一次性提交《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要材料即可办理。通过改革,实现普通注销申请材料简化83%、办理时间提速47%。
(二)推进简易注销“当场办”。率先开展进一步简易注销试点工作,推动简易注销改革提质扩面,将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经营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公告时间统一由45天压缩至20天,并建立容错机制。将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与提交注销申请有效融合,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办理,实现“一次提交,当场办理”。目前我省通过简易注销程序注销企业数占比达63.2%。
(三)不履行注销义务的“强制办”。2017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工作,2019年,联合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司法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全省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强制注销试点,加快“失信户”“僵尸户”等非正常企业出清速度,盘活社会资源。截至5月份,全省累计强制注销吊销未注销企业24.49万户。
(四)高频注销“集成办”。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打造注销“一网服务”专区,全面打通公安、税务、人行等部门系统,按照“一件事”标准建立“照章、照银、证照、税务”注销联动机制,实现营业执照与公章备案信息、银行账户销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一次申请、一网办理、全项办结、同步注销”,目前已有6万多户企业同步注销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困难企业“歇业办”。为帮助疫情期间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全省增设歇业备案制度,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联合出台《推进歇业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施方案》,提供简化纳税服务、社保缓交降费、允许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交等优惠政策,累计帮助8044户歇业主体渡过难关、蓄力发展。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聚焦聚力企业退出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省市县统筹推进、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企业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机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策发布质量,完善政策发布、推荐、兑现全流程在线服务,做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进一步完善企业码直播间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各具特色的直播间,围绕“小微企业市场退出难”等企业关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解读培训,扩大宣传影响力和企业知晓度。
(二)加强注销便利化政策支持。巩固提升简易注销改革成果,严格落实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推进歇业集成服务改革,降低企业退出成本。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业务办理流程,强化内部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死欠核销和注销工作效率。深化企业注销协同联动,加快与法院、发改、经信等部门系统对接,推动破产企业信息、破产管理人信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等共享应用,迭代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加快完善强制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强制注销数字化系统模块,推动强制注销工作全流程线上实施,提高工作透明度和便捷度。总结我省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强制注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大无效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小微企业退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002482410/2023-67877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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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正晞代表、冯云芬代表、朱丽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台15号建议《关于完善小微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小微企业市场退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在充分解读建议内容和意图的基础上,经商浙江省税务局、省经信厅等部门,研究形成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观点和意见
我们认真研究了提案,你们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了当前小微企业退出机制存在的三方面问题:一是市场监管与税务互为前提导致兼容难;二是破产企业税务核销难;三是非破产退出制度不完善。具体建议:一是加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政策解读,推出小微企业市场退出专栏,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优化政策环境,包括继续扩大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覆盖面,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继续深入推行“破产联办”简易注销机制,降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门槛等。三是加快构建非破产非正常经营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的思路,对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探索实施动态清理机制,或根据企业相关人员(包括破产管理人)的申请,对符合强制注销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未经清算的前提下进行强制注销。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对我省畅通小微企业退出机制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提出的意见,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优化改进:
(一)围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退出配套服务。一是广泛开展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建设推广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重点聚焦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政策兑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2022年全省联动开展线下政策宣贯活动642场,并通过“企业码直播间”等方式举办线上直播1771场,观看人次达到964.9万。建设政策直达“一指减负”应用,实现全省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和管理,2022年以来共发布惠企政策2.7万条。二是健全企业注销联动机制。打造全省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贯通市场监管、公安、人行等部门系统,实现营业执照与公章备案信息、银行账户销户、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一网通办”,同时,建立“税务预检”机制,实现税务异常自动获取、实时提示。平台开发上线以来,全省企业注销实现了集成服务、一体化办理。三是提升企业理性经营意识。通过“助企开门红”、企业“三服务”、企业大走访等活动,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现状和困难,制定个性化帮扶政策,适时向企业宣传诚信经营、理性止损等经营理念。
(二)围绕优化小微企业注销政策环境,持续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一是优化正常经营企业注销。全面提升简易注销适用覆盖面,引导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经营主体按简易程序办理。二是简化破产企业注销。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严格落实“破产联办”模式,对于破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无需经过公告程序,管理人可凭借《企业注销申请书》和法院的破产裁定直接办理注销手续。破产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无需补领营业执照。三是强化破产企业税务注销服务。根据《浙江省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落实依法核销破产企业欠缴税款、支持企业纳税信用修复、落实重整与和解中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等一系列便利化举措,对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的经营主体,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清税文书的,即时开具清税文书,进一步简化优化破产涉税事项办理。
(三)围绕加快构建非破产非正常经营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推进强制注销常态化、规范化。一是明确强制注销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已届满三年、无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信息、无在缴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无登记在册的不动产权利、无有效存续的知识产权、无股权被冻结、无在诉案件和待执行案件的被吊销企业实施强制注销,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二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依法行政,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被列入清理范围的吊销未注销企业进行催办清算和注销公告,警示相关违法后果。对公告期满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吊销未注销企业,严格按照《浙江省吊销未注销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程序要求,依法启动强制注销的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应有权利。三是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的具体牵头操作,税务、自然资源、人力社保、法院等部门负责协查核对有关税务、不动产、劳资、诉讼纠纷等相关情况,司法部门协助注销过程的法律指导。
三、全力抓好我省企业退出便利化工作
借此机会,向你们报告我省企业退出便利化工作。近年来,我们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一)推进普通注销“简化办”。联合印发《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注销便利化行动方案》,简化普通注销流程,取消清算组备案登记,将报纸公告改为系统公告,免办清税手续,实行“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企业只需要一次性提交《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要材料即可办理。通过改革,实现普通注销申请材料简化83%、办理时间提速47%。
(二)推进简易注销“当场办”。率先开展进一步简易注销试点工作,推动简易注销改革提质扩面,将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经营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公告时间统一由45天压缩至20天,并建立容错机制。将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与提交注销申请有效融合,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办理,实现“一次提交,当场办理”。目前我省通过简易注销程序注销企业数占比达63.2%。
(三)不履行注销义务的“强制办”。2017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工作,2019年,联合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司法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全省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强制注销试点,加快“失信户”“僵尸户”等非正常企业出清速度,盘活社会资源。截至5月份,全省累计强制注销吊销未注销企业24.49万户。
(四)高频注销“集成办”。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打造注销“一网服务”专区,全面打通公安、税务、人行等部门系统,按照“一件事”标准建立“照章、照银、证照、税务”注销联动机制,实现营业执照与公章备案信息、银行账户销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一次申请、一网办理、全项办结、同步注销”,目前已有6万多户企业同步注销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困难企业“歇业办”。为帮助疫情期间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全省增设歇业备案制度,允许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联合出台《推进歇业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施方案》,提供简化纳税服务、社保缓交降费、允许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交等优惠政策,累计帮助8044户歇业主体渡过难关、蓄力发展。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聚焦聚力企业退出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省市县统筹推进、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企业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机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策发布质量,完善政策发布、推荐、兑现全流程在线服务,做到惠企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进一步完善企业码直播间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各具特色的直播间,围绕“小微企业市场退出难”等企业关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解读培训,扩大宣传影响力和企业知晓度。
(二)加强注销便利化政策支持。巩固提升简易注销改革成果,严格落实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推进歇业集成服务改革,降低企业退出成本。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业务办理流程,强化内部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死欠核销和注销工作效率。深化企业注销协同联动,加快与法院、发改、经信等部门系统对接,推动破产企业信息、破产管理人信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等共享应用,迭代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加快完善强制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强制注销数字化系统模块,推动强制注销工作全流程线上实施,提高工作透明度和便捷度。总结我省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强制注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大无效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小微企业退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