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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况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衢67号建议《关于加强我省涉外知识产权全链条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经商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浙江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您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指出了我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包括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能力、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保险体系及数字化赋能等方面。二是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全面提高企业出海风险规避意识、优化和支持相关服务机构建设、提速推进纠纷处理方式变革、逐步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险生态、以数字化改革驱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对我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全面提高企业出海风险规避意识。近年来,我们就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贸促会开展RCEP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全省837人次参加;省市场监管局征集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典型案例5件;省司法厅指导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累计提供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 8143 件(次),覆盖企业 6064 家,惠及群众 90 万余人;全省各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组织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培训38场,培训人员9500余人次。同时,我省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并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为全省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提供指引信息。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组织开展海外风险防控、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服务机构选择、展会保护等实务培训,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关于优化和支持相关服务机构建设。省市场监管局推动建立浙江、杭州、宁波、嘉兴、台州、义乌6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同时,推动设立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海外工作站,推动全省1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全覆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各地成立知识产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全省共有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19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3家,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23家,去年提供各类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7400余次,累计受众4万余人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设,支持和推动全省设区市贸促会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全覆盖;依托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引进高水平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引导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
(三)关于提速推进涉外纠纷处理方式变革。我们积极推动涉外纠纷机制变革,在2023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中,单独设立境外维权服务条款,将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为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并由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具体牵头负责。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浙江省商务厅等五部门,出台《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案(2022—2025年)》,建立统一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监测、接收、分类、指导、预警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全省共聘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197人,去年指导重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00余件,形成了知识产权、经信、商务、贸促、外办、海关等部门各司其职的涉外知识产权立体防控体系。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持续完善风险类型分类,实现风险应对指导的精准调配、标准管理和规范运行,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海外维权成本;积极推动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许可集体谈判,降低平均许可费用。切实充分利用PCT、PPH、马德里、海牙国际申请途径,加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海外布局。
(四)关于逐步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险生态。浙江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方案》,将保险机制融入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并在涉外知识产权保险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全省组织保险机构集中攻关推出PCT专利、马德里商标、海牙工业品外观申请费用补偿保险等创新型险种,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等产品,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目前省内主要保险机构共提供65款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其中涉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9款。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涉外知识产权风险保障需求,持续加大对涉外知识产权保险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代理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合作机制,形成集风险管理评估、赔案损失理算、纠纷维权指导于一体的多元保障体系。
(五)关于以数字化改革驱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紧扣“一体化、智能化”要求,全面推进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全省政务数字应用、公共数据和智能组件、云等各类数字资源,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系统上线“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大脑+产品,形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全流程数字化闭环处置,累计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发布海外涉案提示、案件网上指导、预警报告等200余件,浙企商标被抢注预警报告40余份,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预警报告近30份,中高风险线索闭环处置20余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迭代升级“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数字化系统,加快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智南针网)、“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风险提示、分析预警、维权援助、海外布局、跨境电商、国别指南等服务板块,探索实现全省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高效流转和共享,全面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数智化水平。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先行。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连续两年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省政府设立全门类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是全力驱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制定《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33件。三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应。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分别或联合与公检法、司法、海关等部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权利人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64分。四是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赋能发展活力张力。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持续推进,成立实体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高校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全国首单专利自由实施FTO侵权责任险。五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创新。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先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质押融资等实践,累计存证数据640万条,质押融资2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创造质量全面跃升,实施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开展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国家试点,指导企业运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试点平台,从源头上提高创造质量。二是聚力创新环境全面优化,完善“严大快同智”保护体系。组织开展“雷霆”“蓝天”“剑网”“绿剑”等系列执法,持续推进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三是聚力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加快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能运营。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打造枢纽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运用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海牙协定、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002482410/2023-67878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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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况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衢67号建议《关于加强我省涉外知识产权全链条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经商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浙江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您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指出了我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包括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能力、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保险体系及数字化赋能等方面。二是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全面提高企业出海风险规避意识、优化和支持相关服务机构建设、提速推进纠纷处理方式变革、逐步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险生态、以数字化改革驱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对我省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全面提高企业出海风险规避意识。近年来,我们就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贸促会开展RCEP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全省837人次参加;省市场监管局征集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典型案例5件;省司法厅指导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累计提供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 8143 件(次),覆盖企业 6064 家,惠及群众 90 万余人;全省各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组织开展涉外知识产权培训38场,培训人员9500余人次。同时,我省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并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为全省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提供指引信息。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组织开展海外风险防控、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服务机构选择、展会保护等实务培训,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关于优化和支持相关服务机构建设。省市场监管局推动建立浙江、杭州、宁波、嘉兴、台州、义乌6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同时,推动设立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海外工作站,推动全省1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全覆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各地成立知识产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全省共有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19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3家,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23家,去年提供各类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7400余次,累计受众4万余人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设,支持和推动全省设区市贸促会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全覆盖;依托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引进高水平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引导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
(三)关于提速推进涉外纠纷处理方式变革。我们积极推动涉外纠纷机制变革,在2023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中,单独设立境外维权服务条款,将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为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并由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具体牵头负责。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浙江省商务厅等五部门,出台《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案(2022—2025年)》,建立统一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监测、接收、分类、指导、预警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全省共聘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197人,去年指导重点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00余件,形成了知识产权、经信、商务、贸促、外办、海关等部门各司其职的涉外知识产权立体防控体系。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持续完善风险类型分类,实现风险应对指导的精准调配、标准管理和规范运行,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海外维权成本;积极推动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许可集体谈判,降低平均许可费用。切实充分利用PCT、PPH、马德里、海牙国际申请途径,加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海外布局。
(四)关于逐步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险生态。浙江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方案》,将保险机制融入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并在涉外知识产权保险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全省组织保险机构集中攻关推出PCT专利、马德里商标、海牙工业品外观申请费用补偿保险等创新型险种,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等产品,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目前省内主要保险机构共提供65款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其中涉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9款。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涉外知识产权风险保障需求,持续加大对涉外知识产权保险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代理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合作机制,形成集风险管理评估、赔案损失理算、纠纷维权指导于一体的多元保障体系。
(五)关于以数字化改革驱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紧扣“一体化、智能化”要求,全面推进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全省政务数字应用、公共数据和智能组件、云等各类数字资源,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系统上线“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大脑+产品,形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全流程数字化闭环处置,累计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发布海外涉案提示、案件网上指导、预警报告等200余件,浙企商标被抢注预警报告40余份,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预警报告近30份,中高风险线索闭环处置20余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迭代升级“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数字化系统,加快与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智南针网)、“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风险提示、分析预警、维权援助、海外布局、跨境电商、国别指南等服务板块,探索实现全省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高效流转和共享,全面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数智化水平。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先行。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连续两年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省政府设立全门类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是全力驱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制定《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33件。三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应。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分别或联合与公检法、司法、海关等部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权利人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64分。四是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赋能发展活力张力。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持续推进,成立实体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高校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全国首单专利自由实施FTO侵权责任险。五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创新。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先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质押融资等实践,累计存证数据640万条,质押融资2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创造质量全面跃升,实施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开展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国家试点,指导企业运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试点平台,从源头上提高创造质量。二是聚力创新环境全面优化,完善“严大快同智”保护体系。组织开展“雷霆”“蓝天”“剑网”“绿剑”等系列执法,持续推进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三是聚力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加快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能运营。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打造枢纽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运用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海牙协定、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