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3- 10- 25 14: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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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利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51号提案《关于完善我省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经商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指出了我省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政策保障、创造创新、侵权维权等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二是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保障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创新等方面。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对我省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保障体系。我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与文旅行业密切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等内容,已纳入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运用,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地理标志,推动建设地理标志公共品牌,实现地理标志和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中医药、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引导和支持相关主体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传承和创新发展”。同时,“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传资源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等内容,也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条例》、《意见》,制订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数据知识产权等多种手段,积极探索非遗领域传统标识、传统工艺技术、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

(二)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年来,我们紧扣创新强省、人才强省首位战略,努力提高包括文旅行业在内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22年,全省面向企业、社会公众、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9000余场次,提供的涉及知识产权咨询、调解等覆盖企业6000余家,惠及群众90万余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公安厅等部门,每年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定期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案例、创造力百强企业榜单等,并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知识产权保护要情通报会等,全面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下一步,我们将实施青少年知识产权“常青计划”,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打造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协调发展的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三)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们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打重办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假冒专利、恶意重复专利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违法案件。2022年,全省文旅系统办结侵权盗版案件同比增长50%,7件版权案件被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督办;全省法院一审结案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同比增长15.87%;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人数,同比增长6%、16%;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成功数量,同比增长59.76%、18.44%。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成立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受理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高水平推进杭州、宁波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推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文旅行业落地,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良好格局。

(四)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创新。我省大力推进文化标识等建设,集成配置文旅资源,基本建成了“浙江文化基因库”,全省合计完成文化元素普查31029个,首批解码重点文化元素1845项,涵盖普查文化元素8342个,编纂了全省域文化基因解码报告;成功开展二批文化和旅游IP创建,认定15个示范级文化和旅游IP、44个创建级文化和旅游IP,推进107张文旅金名片培育打造。实施“百县千碗”工程,结合当地优质的地理标志产品,打造百县千碗农都美食小镇。加强区域公共文旅品牌建设,浦江整合县域资源注册“浦色浦香”品牌,淳安发布“千岛农品”7项14个品类农产品团体标准,开化打造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钱江源”区域公用品牌。下一步,我们将开发“文化和旅游作品登记和管理系统”,形成重点文化和旅游IP保护目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申请,推进文创产品研发创造,探索建立文化艺术创作全生命周期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激活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先行。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连续两年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省政府率先全国设立全门类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是全力驱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率先制定《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率先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33件。三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应。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分别或联合与公检法、司法、海关等部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权利人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64分。四是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赋能发展活力张力。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持续推进,成立实体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高校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全国首单专利自由实施FTO侵权责任险。五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创新。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先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质押融资等实践,累计存证数据640万条,质押融资2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创造质量全面跃升,实施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开展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国家试点,指导企业运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试点平台,从源头上提高创造质量。二是聚力创新环境全面优化,完善“严大快同智”保护体系。组织开展“雷霆”“蓝天”“剑网”“绿剑”等系列执法,持续推进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三是聚力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加快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能运营。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打造枢纽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运用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海牙协定、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002482410/2023-67878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3-10-2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3- 10- 25 14: 37 字体:[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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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利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51号提案《关于完善我省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经商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指出了我省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政策保障、创造创新、侵权维权等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二是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保障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创新等方面。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对我省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保障体系。我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与文旅行业密切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等内容,已纳入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运用,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地理标志,推动建设地理标志公共品牌,实现地理标志和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中医药、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引导和支持相关主体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传承和创新发展”。同时,“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传资源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等内容,也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条例》、《意见》,制订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综合运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数据知识产权等多种手段,积极探索非遗领域传统标识、传统工艺技术、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

(二)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年来,我们紧扣创新强省、人才强省首位战略,努力提高包括文旅行业在内的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22年,全省面向企业、社会公众、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9000余场次,提供的涉及知识产权咨询、调解等覆盖企业6000余家,惠及群众90万余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公安厅等部门,每年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定期发布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案例、创造力百强企业榜单等,并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知识产权保护要情通报会等,全面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下一步,我们将实施青少年知识产权“常青计划”,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打造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协调发展的工作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三)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们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打重办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假冒专利、恶意重复专利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违法案件。2022年,全省文旅系统办结侵权盗版案件同比增长50%,7件版权案件被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督办;全省法院一审结案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同比增长15.87%;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人数,同比增长6%、16%;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成功数量,同比增长59.76%、18.44%。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成立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受理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高水平推进杭州、宁波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推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文旅行业落地,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良好格局。

(四)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创新。我省大力推进文化标识等建设,集成配置文旅资源,基本建成了“浙江文化基因库”,全省合计完成文化元素普查31029个,首批解码重点文化元素1845项,涵盖普查文化元素8342个,编纂了全省域文化基因解码报告;成功开展二批文化和旅游IP创建,认定15个示范级文化和旅游IP、44个创建级文化和旅游IP,推进107张文旅金名片培育打造。实施“百县千碗”工程,结合当地优质的地理标志产品,打造百县千碗农都美食小镇。加强区域公共文旅品牌建设,浦江整合县域资源注册“浦色浦香”品牌,淳安发布“千岛农品”7项14个品类农产品团体标准,开化打造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钱江源”区域公用品牌。下一步,我们将开发“文化和旅游作品登记和管理系统”,形成重点文化和旅游IP保护目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申请,推进文创产品研发创造,探索建立文化艺术创作全生命周期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激活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先行。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连续两年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省政府率先全国设立全门类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是全力驱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率先制定《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率先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33件。三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应。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分别或联合与公检法、司法、海关等部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权利人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64分。四是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赋能发展活力张力。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持续推进,成立实体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高校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全国首单专利自由实施FTO侵权责任险。五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创新。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先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质押融资等实践,累计存证数据640万条,质押融资2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创造质量全面跃升,实施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开展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国家试点,指导企业运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试点平台,从源头上提高创造质量。二是聚力创新环境全面优化,完善“严大快同智”保护体系。组织开展“雷霆”“蓝天”“剑网”“绿剑”等系列执法,持续推进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三是聚力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加快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能运营。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打造枢纽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运用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海牙协定、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