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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义军、朱巧湘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4号提案《地理标志助力乡村共富的路径探索》收悉,感谢对地理标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人民银行杭州分行、浙江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你们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指出了我省地理标志发展存在的问题:包括多头管理矛盾依然难解、产品特色消褪情况堪忧、产品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助力共富效应不够明显等方面。二是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加快地理标志立法进程,夯实乡村共富基础;加强地理标志品质管理,提升乡村共富能力;推进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延伸乡村共富链条;创新地理标志金融服务,支撑乡村共富发展;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化,拓展乡村共富渠道等。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对我省地理标志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加快地理标志立法进程。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立法工作,2023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运用,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地理标志,推动建设地理标志公共品牌,实现地理标志和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此外,一批地方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制订实施出台,如《杭州市西湖龙井保护管理条例》、《绍兴市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等,均对区域地方名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作出了规定。同时,我省积极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法》,积极建议“一次申请、一门受理、统一保护”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立法进度安排,积极向上反映,对不同保护渠道的地理标志名称、保护地域范围划定等地理标志保护要素,以立法形式予以统一规范,以推动形成地理标志统一管理机制。
(二)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品质管理。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地理标志权利人,以基础术语、产品分类与编码、产地关联性分析、特色质量控制、区域经济贡献评价为重点,推进地理标志品质管理;惠民茶等5个地理标志产品制订市级地方标准,获批建设6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省农业农村厅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以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为主要平台,推动“一标一品一产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区域特色产业)走深走实,全省共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 154 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 59%,累计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42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标准缺失的地理标志管理机构指导,帮助相关管理机构做好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申报立项和起草制定工作,今年力争新增地理标志标准20件;同时,在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绿色生产核心示范基地创建区,全力推行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实现规模生产主体绿色食品认定率80%以上,绿色食品监测面积占总面积30%以上。
(三)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产业融合。近两年来,“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连续纳入省委“1+5+n”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推进。省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与农业、文旅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关于支持山区26县及嵊泗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专项政策的意见》,全面推动“地理标志+景区”相互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相互叠加、“地理标志+文化”产业相互融合的发展格局。目前,10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有序推进,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增至45个;3A级以上地理标志产区旅游景区达15个;地理标志专用主体达2300家;地理标志电商共富工坊1000余家。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打造网上农博浙里地标馆,全年培育100家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商家入驻浙里地标馆,组织地理标志授权主体积极参展中国国际农交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浙江农业博览会等,精心组织地理标志点亮共富路活动,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改革,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四)关于创新地理标志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理标志市场主体的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机构以山区26县为切入点,创新推出“三门青蟹贷”“仙居杨梅贷”“松阳茶贷通”等125个专项信贷产品,全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8个百分点。银保监部门积极推动探索地理标志“整体授信+违约收回使用权”融资模式,推动将地理标志使用权纳入“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的入表资产,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农户建档覆盖面超过50%;同时,优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属保险保障,推出金华两头乌生猪养殖、玉环文旦种植、常山胡柚低温气象指数等农业保险143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银企对接力度,推动银行机构主动获取地理标志使用权主体信息及融资需求,持续推进“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地理标志使用权保险产品体系,进一步盘活地理标志相关资产的金融价值。
(五)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化。我省积极推荐省内18件优质地理标志资源,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今年已全部完成中英文技术规范文本编制。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出口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出口份额稳定增长,文成杨梅等一批产品成功出海。积极组织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参加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开展中欧、中法等地理标志产品交流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活动,指导地理标志产品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等渠道,开展商标海外注册,不断提升我省地理标志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先行。省委、省政府以最高规格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连续两年高规格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省政府设立全门类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是全力驱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制定《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33件。三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应。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分别或联合与公检法、司法、海关等部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权利人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64分。四是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赋能发展活力张力。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持续推进,成立实体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高校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全国首单专利自由实施FTO侵权责任险。五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创新。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先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质押融资等实践,累计存证数据640万条,质押融资2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创造质量全面跃升,实施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开展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国家试点,指导企业运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试点平台,从源头上提高创造质量。二是聚力创新环境全面优化,完善“严大快同智”保护体系。组织开展“雷霆”“蓝天”“剑网”“绿剑”等系列执法,持续推进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三是聚力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加快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能运营。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打造枢纽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运用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海牙协定、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002482410/2023-67878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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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义军、朱巧湘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4号提案《地理标志助力乡村共富的路径探索》收悉,感谢对地理标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人民银行杭州分行、浙江银保监局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你们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指出了我省地理标志发展存在的问题:包括多头管理矛盾依然难解、产品特色消褪情况堪忧、产品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助力共富效应不够明显等方面。二是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加快地理标志立法进程,夯实乡村共富基础;加强地理标志品质管理,提升乡村共富能力;推进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延伸乡村共富链条;创新地理标志金融服务,支撑乡村共富发展;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化,拓展乡村共富渠道等。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对我省地理标志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加快地理标志立法进程。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立法工作,2023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运用,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地理标志,推动建设地理标志公共品牌,实现地理标志和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此外,一批地方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制订实施出台,如《杭州市西湖龙井保护管理条例》、《绍兴市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等,均对区域地方名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作出了规定。同时,我省积极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法》,积极建议“一次申请、一门受理、统一保护”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立法进度安排,积极向上反映,对不同保护渠道的地理标志名称、保护地域范围划定等地理标志保护要素,以立法形式予以统一规范,以推动形成地理标志统一管理机制。
(二)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品质管理。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地理标志权利人,以基础术语、产品分类与编码、产地关联性分析、特色质量控制、区域经济贡献评价为重点,推进地理标志品质管理;惠民茶等5个地理标志产品制订市级地方标准,获批建设6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省农业农村厅聚焦“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以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为主要平台,推动“一标一品一产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区域特色产业)走深走实,全省共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 154 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 59%,累计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42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标准缺失的地理标志管理机构指导,帮助相关管理机构做好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申报立项和起草制定工作,今年力争新增地理标志标准20件;同时,在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绿色生产核心示范基地创建区,全力推行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实现规模生产主体绿色食品认定率80%以上,绿色食品监测面积占总面积30%以上。
(三)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产业融合。近两年来,“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连续纳入省委“1+5+n”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推进。省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与农业、文旅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关于支持山区26县及嵊泗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专项政策的意见》,全面推动“地理标志+景区”相互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相互叠加、“地理标志+文化”产业相互融合的发展格局。目前,10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有序推进,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增至45个;3A级以上地理标志产区旅游景区达15个;地理标志专用主体达2300家;地理标志电商共富工坊1000余家。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打造网上农博浙里地标馆,全年培育100家以上地理标志农产品商家入驻浙里地标馆,组织地理标志授权主体积极参展中国国际农交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浙江农业博览会等,精心组织地理标志点亮共富路活动,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改革,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四)关于创新地理标志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理标志市场主体的信贷投放,推动金融机构以山区26县为切入点,创新推出“三门青蟹贷”“仙居杨梅贷”“松阳茶贷通”等125个专项信贷产品,全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8个百分点。银保监部门积极推动探索地理标志“整体授信+违约收回使用权”融资模式,推动将地理标志使用权纳入“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的入表资产,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农户建档覆盖面超过50%;同时,优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属保险保障,推出金华两头乌生猪养殖、玉环文旦种植、常山胡柚低温气象指数等农业保险143个。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银企对接力度,推动银行机构主动获取地理标志使用权主体信息及融资需求,持续推进“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地理标志使用权保险产品体系,进一步盘活地理标志相关资产的金融价值。
(五)关于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化。我省积极推荐省内18件优质地理标志资源,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今年已全部完成中英文技术规范文本编制。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出口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出口份额稳定增长,文成杨梅等一批产品成功出海。积极组织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参加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开展中欧、中法等地理标志产品交流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活动,指导地理标志产品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注册等渠道,开展商标海外注册,不断提升我省地理标志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先行。省委、省政府以最高规格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连续两年高规格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省政府设立全门类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是全力驱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制定《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33件。三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应。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分别或联合与公检法、司法、海关等部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权利人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64分。四是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赋能发展活力张力。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持续推进,成立实体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高校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全国首单专利自由实施FTO侵权责任险。五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创新。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先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质押融资等实践,累计存证数据640万条,质押融资2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创造质量全面跃升,实施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开展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国家试点,指导企业运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试点平台,从源头上提高创造质量。二是聚力创新环境全面优化,完善“严大快同智”保护体系。组织开展“雷霆”“蓝天”“剑网”“绿剑”等系列执法,持续推进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三是聚力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加快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能运营。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打造枢纽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运用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海牙协定、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