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3- 10- 25 14: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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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组、徐润龙委员、孙小晓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3号提案《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收悉,感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经商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

你们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议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二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的意识淡薄,建议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等;三是中医药知识产权被侵占问题突出,建议建设中医药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加强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力度;四是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匮乏,建议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在提案中对我省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是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有关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完善中医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和保护机制等要求,不断完善地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中医药、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引导和支持相关主体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传承和创新发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中医药、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建立与中药配方、生产工艺保护需要相适应的专利、商业秘密、中药品种等保护制度”。以上条例,均对我省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作了细化补充规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国家层面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制定工作,主动提供浙江经验和浙江方案;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相关规定,做好2个省条例的宣贯工作;推动中医药等领域专利侵权判定执法和司法标准统一,夯实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

二是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研究。浙江省已经建立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和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队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对分布在基层、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已筛选出28项有较高抢救整理价值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同时,加快推进中医药古籍文献的整理,参与编撰《中华医藏》52种,出版《浙派中医丛书》系列丛书15种,其中《医学纲目》明建阳刻本首次影印出版。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浙派中医”工程,加强中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和出版,编辑出版“浙派中医”系列丛书,建立浙江省中医药古籍数字图书馆、浙派中医古籍专题数据库;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对海量名中医处方进行挖掘整理,促进名老中医经验方的保护和利用。

三是关于建设中医药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省卫健委等4部门在《全面开展“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综合利用专利、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中医处方知识产权保护,突出中医处方价值属性;依托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给处方颁发存证证书,实现“一处方一存证”,为处方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已上线“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存证各类数据710多万条,发放各类数据存证证书210000余张。同时,省卫健委依托“全国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浙江省中药全产业链追溯平台建设,构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共涉及6个环节、49大类、1010项追溯字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迭代“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更好为中医药、中医处方知识产权提供存证服务;加快完善浙江省中药全产业链追溯平台,打通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场景。

四是关于加强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力度。省经信厅等10部门出台的《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明确提出:“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处方、秘方、诊疗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专项保护行动,加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省市场监管局连续三年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严格保护包括中医药领域在内的重点商标和驰名商标,支持中医药专利通过优先审查渠道实现快速源头保护,2022年通过专利优先审查途径提交包括中医药在内的生物医药专利申请500多件,占比约10%。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中医药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对认定的中医药驰名商标开展跨类监管和保护;加快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争取覆盖包括中医药领域在内的更多领域,推动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快保护”。

五是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省卫健委出台有《浙江省高质量推进中医药“走出去”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四大开放合作行动,打造高质量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示范窗口;在白俄罗斯、以色列、罗马尼亚、新西兰设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打造双方互利共赢利益共同体;在南非西开普大学、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泰国东方大学建设中医特色孔子学院,把中医药同汉语教学相融合,开展有特色的教学活动。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同保护。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质量推进中医药“走出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政府间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和利益共赢机制,支持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依托“国民学国医”平台开发一批优质线上中医药海外课程,以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培养中医药国际人才。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先行。省委、省政府以最高规格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连续两年高规格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省政府设立全门类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是全力驱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制定《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33件。三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应。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分别或联合与公检法、司法、海关等部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权利人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64分。四是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赋能发展活力张力。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持续推进,成立实体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高校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全国首单专利自由实施FTO侵权责任险。五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创新。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先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质押融资等实践,数据质押融资2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创造质量全面跃升,实施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开展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国家试点,指导企业运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试点平台,从源头上提高创造质量。二是聚力创新环境全面优化,完善“严大快同智”保护体系。组织开展“雷霆”“蓝天”“剑网”“绿剑”等系列执法,持续推进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三是聚力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加快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能运营。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打造枢纽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运用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海牙协定、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002482410/2023-6787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3-10-2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3- 10- 25 14: 41 字体:[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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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组、徐润龙委员、孙小晓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3号提案《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收悉,感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经商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

你们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议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二是中医药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的意识淡薄,建议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等;三是中医药知识产权被侵占问题突出,建议建设中医药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加强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力度;四是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匮乏,建议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在提案中对我省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是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有关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完善中医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和保护机制等要求,不断完善地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度。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中医药、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引导和支持相关主体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传承和创新发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中医药、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建立与中药配方、生产工艺保护需要相适应的专利、商业秘密、中药品种等保护制度”。以上条例,均对我省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作了细化补充规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国家层面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制定工作,主动提供浙江经验和浙江方案;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中医药条例》相关规定,做好2个省条例的宣贯工作;推动中医药等领域专利侵权判定执法和司法标准统一,夯实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障。

二是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研究。浙江省已经建立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和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队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对分布在基层、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已筛选出28项有较高抢救整理价值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同时,加快推进中医药古籍文献的整理,参与编撰《中华医藏》52种,出版《浙派中医丛书》系列丛书15种,其中《医学纲目》明建阳刻本首次影印出版。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浙派中医”工程,加强中医药古籍普查、整理和出版,编辑出版“浙派中医”系列丛书,建立浙江省中医药古籍数字图书馆、浙派中医古籍专题数据库;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对海量名中医处方进行挖掘整理,促进名老中医经验方的保护和利用。

三是关于建设中医药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省卫健委等4部门在《全面开展“中医处方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综合利用专利、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中医处方知识产权保护,突出中医处方价值属性;依托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给处方颁发存证证书,实现“一处方一存证”,为处方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已上线“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存证各类数据710多万条,发放各类数据存证证书210000余张。同时,省卫健委依托“全国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浙江省中药全产业链追溯平台建设,构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共涉及6个环节、49大类、1010项追溯字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迭代“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更好为中医药、中医处方知识产权提供存证服务;加快完善浙江省中药全产业链追溯平台,打通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场景。

四是关于加强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力度。省经信厅等10部门出台的《推动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中明确提出:“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处方、秘方、诊疗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专项保护行动,加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省市场监管局连续三年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严格保护包括中医药领域在内的重点商标和驰名商标,支持中医药专利通过优先审查渠道实现快速源头保护,2022年通过专利优先审查途径提交包括中医药在内的生物医药专利申请500多件,占比约10%。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中医药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对认定的中医药驰名商标开展跨类监管和保护;加快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争取覆盖包括中医药领域在内的更多领域,推动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快保护”。

五是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省卫健委出台有《浙江省高质量推进中医药“走出去”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四大开放合作行动,打造高质量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示范窗口;在白俄罗斯、以色列、罗马尼亚、新西兰设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打造双方互利共赢利益共同体;在南非西开普大学、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泰国东方大学建设中医特色孔子学院,把中医药同汉语教学相融合,开展有特色的教学活动。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同保护。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质量推进中医药“走出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政府间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和利益共赢机制,支持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依托“国民学国医”平台开发一批优质线上中医药海外课程,以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培养中医药国际人才。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高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先行。省委、省政府以最高规格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连续两年高规格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人大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省政府设立全门类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二是全力驱动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制定《浙江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企业制度,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33件。三是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效应。知识产权执法与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分别或联合与公检法、司法、海关等部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权利人维权渠道更加便捷,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5.64分。四是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赋能发展活力张力。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持续推进,成立实体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国首单高校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全国首单专利自由实施FTO侵权责任险。五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创新。持续迭代“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应用,先行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质押融资等实践,数据质押融资220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力创造质量全面跃升,实施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机制,开展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国家试点,指导企业运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在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建设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试点平台,从源头上提高创造质量。二是聚力创新环境全面优化,完善“严大快同智”保护体系。组织开展“雷霆”“蓝天”“剑网”“绿剑”等系列执法,持续推进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保护效能。三是聚力竞争优势全面增强,加快企业知识产权高效能运营。推进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改革,打造枢纽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指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运用PPH专利审查高速路、海牙协定、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