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4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3- 10- 25 14: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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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旻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第543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研究提案内容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您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战略性产业往往转化自前沿科技创新,新产业在发展中难免遇到新问题。当前在蛋白质治疗、基因编辑、人工智能、微纳光电器件制造等多个战略性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存在分割缺指引、收集不合理、评价唯一化、开源缺依据等问题。具体建议:一是完善分割指引。二是规范信息收集。三是破除“唯专利论”。四是鼓励知识产权开源等,高质量搭建我省战略性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体系。

二、积极采纳所提意见

您对我省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分割指引。您在提案中提到“关于完善分割指引”的建议,近年来我们从成果权属改革、专利公开许可、技术市场搭建等方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链构建,提升保护和转化供给质量。一是深化成果权属改革。率先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浙江省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积极探索“赋权+”模式路径,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单列管理改革落地落实。5家试点单位累计赋权383项科技成果,其中已转化327项、转化金额7466万元。通过赋权改革,试点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金额大幅提高,从改革前的1.2亿元,增长到2.7亿元,增幅125%。浙江省赋权改革试点做法在全国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两项改革做法入选全国改革典型案例。二是推进专利许可转让。持续推进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率先建立专利公开实施制度,拓宽专利早实施、快实施、广实施和迭代实施路径,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专利技术供需信息不匹配、转化率不高的问题,创新专利开放许可模式,建设产业公共专利池,完善本地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精确关联、精准推送、专场路演、现场实施等服务,全省有24家高校院所2112件专利参与开放许可,促成专利许可实施1252件次,许可金额349.1万元,惠及企业2.3万家。立足数字安防、现代纺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组建27个知识产权联盟,形成涵盖5023件专利的公共专利池,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优质技术资源,推动专利在广泛使用中放大效应。三是加快知识产权转化体系建设。以“市场化评价”为核心抓手和牵引,迭代升级协议公示、挂牌交易、竞价(拍卖)为主导的“浙江拍”模式,制定立项《浙江省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服务规程》等省级地方性标准,推出“技术交易码”和“技术交易凭证”,交易各个环节均实现区块链存证追溯。引入计量大学、乌镇街、省农科院等专业机构开展“行业拍”,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在垂直细分领域的定价精准性、专业性。同时,探索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向企业开展“先用后转”,配套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机制、风险补偿和收益保障,形成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推动金融资本、科研人员、创新载体和服务体系同步向山区26县下沉,推进科技资源要素向欠发达地区进行“二次分配”,赋能山区26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通知识产权转化“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一是更加注重企业主体地位。聚焦企业和产业实际需求,以平台市场化运作、成果市场化评价、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方式推动改革扎实落地,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企业和产业。二是更加注重一体联动推进。一体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改革与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一体布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力量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一体实施赋权单列、成果评价、许可转让、产学研结合等各项改革举措,形成配套衔接、相互支撑、共同增效的改革聚变效应。三是更加注重制度化长效化。加强与财政、教育、卫健、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多跨协同,形成长效机制,整合政策资源、打通政策堵点、优化创新体系,营造有利于改革落地的营商环境。

(二)关于信息收集。您在提案中提到“规范信息收集”的建议,我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数据收集发布的归口管理,将涉及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成果发布活动统一纳入专利导航工程,引导各地各部门聚焦专利导航积极开展专利信息传播与分析利用工作,通过利用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数据资源,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技术研发路径和创新资源分布。同时针对数据支撑不足、信息收集不规范、推广应用不力等问题,严格控制涉及企业知识产权数据非必要的公开,规范行会协会涉企知识产权数据发布行为,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中的涉企信息采集处理和成果质量管理等环节,规范专利信息资源的合法合规使用。在此基础上,结合数字化改革,通过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数字化应用和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强省内外相关部门和地区之间数据依申请共享。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加快制订出台《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收集,加强对专利导航项目、服务基地和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专利导航成果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建设一批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数据库、细分产业领域专利数据库等,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技术研发和人才管理等活动提供指引和数据支撑。

(三)关于“唯专利论”。您在提案中提到“破除唯专利论”的建议,我们支持委员提出的破除“唯专利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需要,采取竞争法、因素法、项目法、考核激励等分配方式。其中:竞争法分配是针对年度确定的需要通过“以点带面”实现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以市、县(市)为主体,开展竞争性遴选,安排一定资金择优在部分地区开展专项激励;因素法分配是针对年度确定的需要省市县联动、面上整体统筹推进为主的重点领域,以市、县(市)为分配对象,综合考量该重点领域本年度工作任务量、绩效目标、项目储备情况、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市县;项目法分配是针对需要通过点上支持突破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服务的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断链断供风险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等,通过项目法遴选方式,按规定标准对入选的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产品开发推广的承担单位给予一定补助;考核激励分配是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各地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工作绩效为导向,按照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及相应的标准或权重给予奖励或补助。以上项目资金申请和分配方式未将“专利数量”或“是否拥有发明专利”作为否决项。

(四)关于知识产权开源。您在提案中提到“鼓励知识产权开源”的建议,我局积极响应中央有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和“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物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开源领域知识产权规范管理,针对该领域存在的知识产权注册不及时、知识产权权属界定不清晰、知识产权共享规则不健全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全国率先出台《开源社区知识产权管理规则指引(试行)》。《规则指引》共十二条,分别从管理原则、管理平台、约束机制、协同研发、软件管理、专利管理、商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为开源社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规范指引,鼓励以开放创新共享为导向的产学研融合产业核心知识产权协同式研发模式,保障开源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我省加快形成数字时代科技与产业发展新优势,为我省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了富有意义的新思路、新尝试。目前,之江实验室主导的天枢人工智能开源社区、ModelScope魔搭开源社区已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和长三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放。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开源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一是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以知识产权为切入口,打造开源基金会、开源代码平台、开源龙头企业一体“三位一体”的开源创新生态体系。二是联合创新创业主体,建立开源创新科技平台,充分发挥《规则指引》对开源创新生态的治理作用,将开源技术和开放创新实训理念融入现有教育体系。三是设立开源知识产权人才库,深度挖掘高校科研院所开源创新人才,实现开源人才集聚,为企业和高校开展创新研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充分释放开源人才创新活力。在开源代码限制出口和规模性断供风险的问题下,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产业领域,提升浙江开放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抢占全球创新竞争优势。

三、全力促进我省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发展

借此机会,向您报告我省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浙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为目标,坚持“以用为要、以用促保、以用增效”的工作导向,以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市场运行机制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系建设、优化运营机制,从运用端发力打通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抓主体,提升能力支撑创新发展。一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作。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认定首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51家,全省累计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170家。二是加强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全省备案37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涉及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415X”产业集群,为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提供快速、低成本、高效获取优质知识产权渠道。三是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为抓手,印发文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全年新增贯标企业448家,新培育贯标企业实务人1100名,纳入托管服务企业3157家。

(二)建机制,促进转化活跃价值实现。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体系。指导杭州滨江、杭州余杭先后落地长三角首批国家级物联网、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知识产权+产业+资本+机构+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目前,已服务拟上市重点企业160余家,培育高价值专利100余件和高价值专利组合31个。二是持续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在去年前行探索“免费开放许可制度”基础上,根据国家局授权要求,印发专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省部署推进。截至5月底,省内累计24家高校院所2112件专利参与开放许可,促成专利许可实施1252件次,许可金额349万元。三是持续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在深入排摸基础上调整部分资金使用参考标准,新增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转化等3项。指导督促地方充分发挥资金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加强进度跟踪管控,惠及主体156个。

(三)优服务,推动金融要素赋能创新。一是持续深化知识产权质押线上登记办理试点。按照国家局授权,会同银保监部门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全流程无纸化试点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并确定首批8家试点银行金融机构推进探索。二是持续拓展知识产权质押类型和路径。积极对接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部署开展商标质押助力企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指导台州以质押“渔栖里”商标方式为企业争取到150万元的授信金额,全国首单;目前已累计促成商标质押贷款56笔,质押担保金额3.4亿元。三是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联动市场监管、银保监部门共同推进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集中人员力量研发PCT国际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等5款知识产权保险创新产品,为创新产品落地提供基本支撑。目前累计推动为974家创新企业办理知识产权保单1602笔,提供风险保障15.3亿元。

(四)促转化,加快知产融合实施见效。一是全力推进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制定出台浙江省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深化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完成浙江省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泵与电机等3个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挂牌启动运行。二是推进知识产权奖评奖工作。推动省政府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覆盖知识产权全门类,奖项多达302项,最高奖励300万元。组织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4项专利获得专利金奖,数量上取得历史性突破。三是地理标志富农行动深入开展。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行动,结合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服务推动地理标志富农行动,惠及农户2.73万家。

(五)强监管,规范服务维护行业秩序。一是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省本级办理专利代理相关违法案件7件,其中针对某机构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违法行为,从重处理罚没款249万余元;全省各级办理商标代理相关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21万余元。二是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指导杭州滨江区成功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出口基地。指导现有18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加强能力建设,推进服务资源与实体经济、优势产业对接。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惠及企业万余家。三是探索专利代理执法委托模式。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地方法规,探索通过委托形式开展专利代理行政执法,加强专利代理行业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商标、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进一步融合。

(六)统全局,省市县联动筑牢强省建设基础。一是统筹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城市、县域、园区示范试点工作指导,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3个,试点城市5个,强县建设示范县6个,试点县14个,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个,试点园区3个。二是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先后与温州、宁波、衢州开展知识产权“局市会商”,通过“一地一策”形式,将知识产权充分融入地方发展场景,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对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牵引作用。三是专题部署发挥知识产权职能助企纾困。印发专门方案,围绕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创新、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加快知识产权激励政策落地等四大方面推出16项举措,发挥知识产权助企纾困。

再次感谢您对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002482410/2023-67879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3-10-2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4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3- 10- 25 14: 55 字体:[ ] 浏览次数:( )

仇旻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第543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研究提案内容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您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战略性产业往往转化自前沿科技创新,新产业在发展中难免遇到新问题。当前在蛋白质治疗、基因编辑、人工智能、微纳光电器件制造等多个战略性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存在分割缺指引、收集不合理、评价唯一化、开源缺依据等问题。具体建议:一是完善分割指引。二是规范信息收集。三是破除“唯专利论”。四是鼓励知识产权开源等,高质量搭建我省战略性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体系。

二、积极采纳所提意见

您对我省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分割指引。您在提案中提到“关于完善分割指引”的建议,近年来我们从成果权属改革、专利公开许可、技术市场搭建等方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链构建,提升保护和转化供给质量。一是深化成果权属改革。率先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浙江省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积极探索“赋权+”模式路径,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单列管理改革落地落实。5家试点单位累计赋权383项科技成果,其中已转化327项、转化金额7466万元。通过赋权改革,试点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金额大幅提高,从改革前的1.2亿元,增长到2.7亿元,增幅125%。浙江省赋权改革试点做法在全国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两项改革做法入选全国改革典型案例。二是推进专利许可转让。持续推进国家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率先建立专利公开实施制度,拓宽专利早实施、快实施、广实施和迭代实施路径,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专利技术供需信息不匹配、转化率不高的问题,创新专利开放许可模式,建设产业公共专利池,完善本地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精确关联、精准推送、专场路演、现场实施等服务,全省有24家高校院所2112件专利参与开放许可,促成专利许可实施1252件次,许可金额349.1万元,惠及企业2.3万家。立足数字安防、现代纺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组建27个知识产权联盟,形成涵盖5023件专利的公共专利池,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优质技术资源,推动专利在广泛使用中放大效应。三是加快知识产权转化体系建设。以“市场化评价”为核心抓手和牵引,迭代升级协议公示、挂牌交易、竞价(拍卖)为主导的“浙江拍”模式,制定立项《浙江省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服务规程》等省级地方性标准,推出“技术交易码”和“技术交易凭证”,交易各个环节均实现区块链存证追溯。引入计量大学、乌镇街、省农科院等专业机构开展“行业拍”,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在垂直细分领域的定价精准性、专业性。同时,探索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向企业开展“先用后转”,配套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机制、风险补偿和收益保障,形成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推动金融资本、科研人员、创新载体和服务体系同步向山区26县下沉,推进科技资源要素向欠发达地区进行“二次分配”,赋能山区26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通知识产权转化“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一是更加注重企业主体地位。聚焦企业和产业实际需求,以平台市场化运作、成果市场化评价、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方式推动改革扎实落地,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企业和产业。二是更加注重一体联动推进。一体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改革与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一体布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力量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一体实施赋权单列、成果评价、许可转让、产学研结合等各项改革举措,形成配套衔接、相互支撑、共同增效的改革聚变效应。三是更加注重制度化长效化。加强与财政、教育、卫健、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多跨协同,形成长效机制,整合政策资源、打通政策堵点、优化创新体系,营造有利于改革落地的营商环境。

(二)关于信息收集。您在提案中提到“规范信息收集”的建议,我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数据收集发布的归口管理,将涉及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成果发布活动统一纳入专利导航工程,引导各地各部门聚焦专利导航积极开展专利信息传播与分析利用工作,通过利用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数据资源,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技术研发路径和创新资源分布。同时针对数据支撑不足、信息收集不规范、推广应用不力等问题,严格控制涉及企业知识产权数据非必要的公开,规范行会协会涉企知识产权数据发布行为,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中的涉企信息采集处理和成果质量管理等环节,规范专利信息资源的合法合规使用。在此基础上,结合数字化改革,通过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数字化应用和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强省内外相关部门和地区之间数据依申请共享。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制度,加快制订出台《浙江省专利导航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收集,加强对专利导航项目、服务基地和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专利导航成果的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建设一批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数据库、细分产业领域专利数据库等,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技术研发和人才管理等活动提供指引和数据支撑。

(三)关于“唯专利论”。您在提案中提到“破除唯专利论”的建议,我们支持委员提出的破除“唯专利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需要,采取竞争法、因素法、项目法、考核激励等分配方式。其中:竞争法分配是针对年度确定的需要通过“以点带面”实现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以市、县(市)为主体,开展竞争性遴选,安排一定资金择优在部分地区开展专项激励;因素法分配是针对年度确定的需要省市县联动、面上整体统筹推进为主的重点领域,以市、县(市)为分配对象,综合考量该重点领域本年度工作任务量、绩效目标、项目储备情况、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市县;项目法分配是针对需要通过点上支持突破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服务的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断链断供风险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等,通过项目法遴选方式,按规定标准对入选的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产品开发推广的承担单位给予一定补助;考核激励分配是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各地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工作绩效为导向,按照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及相应的标准或权重给予奖励或补助。以上项目资金申请和分配方式未将“专利数量”或“是否拥有发明专利”作为否决项。

(四)关于知识产权开源。您在提案中提到“鼓励知识产权开源”的建议,我局积极响应中央有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和“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物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开源领域知识产权规范管理,针对该领域存在的知识产权注册不及时、知识产权权属界定不清晰、知识产权共享规则不健全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全国率先出台《开源社区知识产权管理规则指引(试行)》。《规则指引》共十二条,分别从管理原则、管理平台、约束机制、协同研发、软件管理、专利管理、商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为开源社区知识产权管理提供规范指引,鼓励以开放创新共享为导向的产学研融合产业核心知识产权协同式研发模式,保障开源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我省加快形成数字时代科技与产业发展新优势,为我省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了富有意义的新思路、新尝试。目前,之江实验室主导的天枢人工智能开源社区、ModelScope魔搭开源社区已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和长三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放。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开源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一是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以知识产权为切入口,打造开源基金会、开源代码平台、开源龙头企业一体“三位一体”的开源创新生态体系。二是联合创新创业主体,建立开源创新科技平台,充分发挥《规则指引》对开源创新生态的治理作用,将开源技术和开放创新实训理念融入现有教育体系。三是设立开源知识产权人才库,深度挖掘高校科研院所开源创新人才,实现开源人才集聚,为企业和高校开展创新研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充分释放开源人才创新活力。在开源代码限制出口和规模性断供风险的问题下,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产业领域,提升浙江开放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抢占全球创新竞争优势。

三、全力促进我省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发展

借此机会,向您报告我省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浙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为目标,坚持“以用为要、以用促保、以用增效”的工作导向,以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市场运行机制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系建设、优化运营机制,从运用端发力打通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抓主体,提升能力支撑创新发展。一是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作。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认定首批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51家,全省累计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170家。二是加强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全省备案37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涉及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415X”产业集群,为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提供快速、低成本、高效获取优质知识产权渠道。三是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为抓手,印发文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全年新增贯标企业448家,新培育贯标企业实务人1100名,纳入托管服务企业3157家。

(二)建机制,促进转化活跃价值实现。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体系。指导杭州滨江、杭州余杭先后落地长三角首批国家级物联网、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知识产权+产业+资本+机构+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目前,已服务拟上市重点企业160余家,培育高价值专利100余件和高价值专利组合31个。二是持续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在去年前行探索“免费开放许可制度”基础上,根据国家局授权要求,印发专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省部署推进。截至5月底,省内累计24家高校院所2112件专利参与开放许可,促成专利许可实施1252件次,许可金额349万元。三是持续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会同省财政厅,在深入排摸基础上调整部分资金使用参考标准,新增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专利转化等3项。指导督促地方充分发挥资金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加强进度跟踪管控,惠及主体156个。

(三)优服务,推动金融要素赋能创新。一是持续深化知识产权质押线上登记办理试点。按照国家局授权,会同银保监部门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全流程无纸化试点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并确定首批8家试点银行金融机构推进探索。二是持续拓展知识产权质押类型和路径。积极对接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部署开展商标质押助力企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指导台州以质押“渔栖里”商标方式为企业争取到150万元的授信金额,全国首单;目前已累计促成商标质押贷款56笔,质押担保金额3.4亿元。三是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联动市场监管、银保监部门共同推进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支持中心”,集中人员力量研发PCT国际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等5款知识产权保险创新产品,为创新产品落地提供基本支撑。目前累计推动为974家创新企业办理知识产权保单1602笔,提供风险保障15.3亿元。

(四)促转化,加快知产融合实施见效。一是全力推进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制定出台浙江省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深化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完成浙江省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泵与电机等3个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挂牌启动运行。二是推进知识产权奖评奖工作。推动省政府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覆盖知识产权全门类,奖项多达302项,最高奖励300万元。组织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4项专利获得专利金奖,数量上取得历史性突破。三是地理标志富农行动深入开展。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行动,结合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服务推动地理标志富农行动,惠及农户2.73万家。

(五)强监管,规范服务维护行业秩序。一是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省本级办理专利代理相关违法案件7件,其中针对某机构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违法行为,从重处理罚没款249万余元;全省各级办理商标代理相关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21万余元。二是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指导杭州滨江区成功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出口基地。指导现有18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加强能力建设,推进服务资源与实体经济、优势产业对接。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惠及企业万余家。三是探索专利代理执法委托模式。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地方法规,探索通过委托形式开展专利代理行政执法,加强专利代理行业基层监管力量,推动商标、专利代理行业监管进一步融合。

(六)统全局,省市县联动筑牢强省建设基础。一是统筹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城市、县域、园区示范试点工作指导,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3个,试点城市5个,强县建设示范县6个,试点县14个,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个,试点园区3个。二是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先后与温州、宁波、衢州开展知识产权“局市会商”,通过“一地一策”形式,将知识产权充分融入地方发展场景,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对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牵引作用。三是专题部署发挥知识产权职能助企纾困。印发专门方案,围绕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创新、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加快知识产权激励政策落地等四大方面推出16项举措,发挥知识产权助企纾困。

再次感谢您对战略性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