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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410/2023-67887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1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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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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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听证代表、旁听人,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强制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开性,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事项听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决定召开《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送审文本)主要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进行听证。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2日(周五)上午9:00开始; 地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杭州市学院路117号)八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监察人,标准草案起草单位陈述人;相关企业代表、人大代表、社会普通公民、有关行政机关代表、有关行业协会代表、行业技术专家、法律工作者等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名单详见附件);邀请新闻单位记者参加。 四、相关要求 请各听证代表和旁听人按时出席听证会,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能出席听证会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会组织方,不得委托他人出席听证会。 附件: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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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听证会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