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50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4- 10- 31 1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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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富强、陈海英、马飞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503号提案《关于建立打击涉老欺诈犯罪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我们认真研究了你们的提案,提案指出当前我国已处于老龄化阶段,养老保健市场规模庞大,涉老欺诈手段隐密、欺骗性强,严重影响老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提案深入分析当前我省养老保健市场涉老欺诈犯罪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网格员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公安部门加大打击涉老犯罪力度。

二、打击整治涉老欺诈犯罪活动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公安、社会工作等部门高度重视涉老欺诈问题,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其中,2022年4月,省委政法委印发《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2024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助企惠民“十件实事”行动部署,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涉老”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击涉老欺诈犯罪作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省市场监管局党委高度重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把打击整治“涉老”保健品行业作为关系老年群众健康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经济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抓好贯彻落实。2024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重点整治保健品生产、销售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正当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等问题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涉老犯罪打击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打防并举,推动全省形成打击涉老犯罪“一盘棋”的格局,把打击涉老犯罪列为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特别是在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分别印发行动方案,确定打击整治重点、明确工作举措,全力维护我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案件查办,形成涉老欺诈打击整治的有力震慑。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有效整合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保健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会销、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保健品行业的大要案件。在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6000多人次,检查相关企业、门店14000多家次,部门联合执法119次,立案查处涉老案件596起,罚没143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3起。如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罚没100万元。2024年开展的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推进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执法,截至5月底,出动执法人员11920人次,检查相关企业、门店8707家次,立案144起,结案91起,罚没261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0起,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公安机关快侦快破养老诈骗案件,2022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15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8亿余元。针对当前涉老犯罪呈现跨区域、网络化等规律特点,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的破案打击理念,强化案件经营深挖、集中收网打击,对整个犯罪网络进行“断跟式”摧毁,先后侦办了嘉兴“能量金字塔”专案、绍兴诸暨市张应松等人系列诈骗案、丽水云和“10·12”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一批重大涉老犯罪案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好评。

(三)抓好建章立制,构建涉老欺诈犯罪长效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下整”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长效机制。2022年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常态化监管实施意见》,温州制定《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州制定《关于建立打击传销联动协作机制》,绍兴制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规范(试行)》,丽水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会销虚假宣传类养老诈骗案件查处指导书》,切实构建市场监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养老诈骗整治体系,固化专项行动长效成果。公安机关认真分析当前涉老犯罪形势,研究打击涉老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浙江省公安机关侦办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工作规范(试行)》;会同省委政法委研究加强养老诈骗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联合印发《办理养老案件行刑衔接配合办法》,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涉老犯罪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识诈防骗能力。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涉老欺诈典型案例,普及健康养生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2022年6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媒体,持续对专项行动决策部署、进展成效、正反典型、科普知识等工作进行宣传,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8个涉老典型案例,通过浙江新闻客户端、浙江法制报、钱江晚报等13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海报75000张,下发基层市场监管所用于农村、社区、城镇等场所宣传。2024年4月,省市场监管局制作《谨防老年保健食品欺诈四大“坑”》宣传视频,揭秘保健品欺诈销售惯用的“博主引流、神医义诊、专家洗脑、孝子公关”四大骗术,提醒广大老年人正确认识、购买和使用保健品。省公安厅在开展打击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案例通报、专项宣传和“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等执法普法相结合的防范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陪您纳凉,教您防骗”浙江省防范经济犯罪教育宣传月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月活动等宣防工作,以案释法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让老年人远离养老欺诈陷阱,从源头上阻断涉老诈骗犯罪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省各级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严厉打击涉老欺诈行为,但涉老欺诈模式层出不穷,隐蔽性和流动性大,对违法犯罪行为还存在定性难、取证难、追赃难等困难和问题,涉老欺诈面临的监管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你们在提案中的建议对推进我省打击整治涉老欺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公安、社会工作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深化开展打击整治涉老欺诈行动,切实维护广大老年群体利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广泛发动排查。社会工作部门充分发挥“141”基层治理体系的主干和辐射作用,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涉老欺诈防范反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党建统领网格智治,调动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走访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发现的风险隐患,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有效挤压涉老欺诈违法犯罪的生存土壤。

(二)深挖案件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组织力量多层面、多渠道摸排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搜集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涉老违法案件线索,分析研判涉诈风险问题隐患。公安机关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紧盯网络交易、社交平台等重点区域,紧盯违法前科重点人员,紧盯农村、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医院周边、养生馆等重点场所,开展分片拉网式排查,全力发现涉老犯罪线索。

(三)持续严打重惩。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健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相互支持、协同配合的全省一盘棋执法格局。公安机关紧抓重大案件集中攻坚,打深打透,对现发案件和其他部门移送线索,按职责分工落实破案责任,对系列性、团伙性案件一律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防为主、防为上”理念,社会工作部门持续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势,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配合开展走访和宣传,协助做好预警劝阻工作,对易受骗人群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防范宣讲,提高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防范涉老欺诈违法犯罪的发生。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刻揭露养老欺诈违法犯罪手段、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提升老年群众识骗防骗能力,积极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打击整治涉老欺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索引号: 002482410/2024-67858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4-10-3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50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4- 10- 31 17: 30 字体:[ ] 浏览次数:( )

马富强、陈海英、马飞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503号提案《关于建立打击涉老欺诈犯罪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我们认真研究了你们的提案,提案指出当前我国已处于老龄化阶段,养老保健市场规模庞大,涉老欺诈手段隐密、欺骗性强,严重影响老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提案深入分析当前我省养老保健市场涉老欺诈犯罪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网格员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公安部门加大打击涉老犯罪力度。

二、打击整治涉老欺诈犯罪活动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公安、社会工作等部门高度重视涉老欺诈问题,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其中,2022年4月,省委政法委印发《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2024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助企惠民“十件实事”行动部署,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涉老”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击涉老欺诈犯罪作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省市场监管局党委高度重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把打击整治“涉老”保健品行业作为关系老年群众健康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经济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抓好贯彻落实。2024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通知》,重点整治保健品生产、销售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正当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等问题隐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涉老犯罪打击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打防并举,推动全省形成打击涉老犯罪“一盘棋”的格局,把打击涉老犯罪列为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特别是在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分别印发行动方案,确定打击整治重点、明确工作举措,全力维护我省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案件查办,形成涉老欺诈打击整治的有力震慑。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有效整合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保健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会销、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保健品行业的大要案件。在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6000多人次,检查相关企业、门店14000多家次,部门联合执法119次,立案查处涉老案件596起,罚没143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3起。如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罚没100万元。2024年开展的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推进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执法,截至5月底,出动执法人员11920人次,检查相关企业、门店8707家次,立案144起,结案91起,罚没261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0起,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公安机关快侦快破养老诈骗案件,2022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15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8亿余元。针对当前涉老犯罪呈现跨区域、网络化等规律特点,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的破案打击理念,强化案件经营深挖、集中收网打击,对整个犯罪网络进行“断跟式”摧毁,先后侦办了嘉兴“能量金字塔”专案、绍兴诸暨市张应松等人系列诈骗案、丽水云和“10·12”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一批重大涉老犯罪案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好评。

(三)抓好建章立制,构建涉老欺诈犯罪长效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当下整”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长效机制。2022年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常态化监管实施意见》,温州制定《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州制定《关于建立打击传销联动协作机制》,绍兴制定《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规范(试行)》,丽水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会销虚假宣传类养老诈骗案件查处指导书》,切实构建市场监管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养老诈骗整治体系,固化专项行动长效成果。公安机关认真分析当前涉老犯罪形势,研究打击涉老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浙江省公安机关侦办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工作规范(试行)》;会同省委政法委研究加强养老诈骗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联合印发《办理养老案件行刑衔接配合办法》,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涉老犯罪提供制度保障。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识诈防骗能力。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宣传涉老欺诈典型案例,普及健康养生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2022年6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媒体,持续对专项行动决策部署、进展成效、正反典型、科普知识等工作进行宣传,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8个涉老典型案例,通过浙江新闻客户端、浙江法制报、钱江晚报等13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海报75000张,下发基层市场监管所用于农村、社区、城镇等场所宣传。2024年4月,省市场监管局制作《谨防老年保健食品欺诈四大“坑”》宣传视频,揭秘保健品欺诈销售惯用的“博主引流、神医义诊、专家洗脑、孝子公关”四大骗术,提醒广大老年人正确认识、购买和使用保健品。省公安厅在开展打击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案例通报、专项宣传和“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等执法普法相结合的防范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陪您纳凉,教您防骗”浙江省防范经济犯罪教育宣传月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月活动等宣防工作,以案释法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让老年人远离养老欺诈陷阱,从源头上阻断涉老诈骗犯罪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省各级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严厉打击涉老欺诈行为,但涉老欺诈模式层出不穷,隐蔽性和流动性大,对违法犯罪行为还存在定性难、取证难、追赃难等困难和问题,涉老欺诈面临的监管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你们在提案中的建议对推进我省打击整治涉老欺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公安、社会工作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深化开展打击整治涉老欺诈行动,切实维护广大老年群体利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广泛发动排查。社会工作部门充分发挥“141”基层治理体系的主干和辐射作用,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涉老欺诈防范反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党建统领网格智治,调动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走访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发现的风险隐患,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有效挤压涉老欺诈违法犯罪的生存土壤。

(二)深挖案件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保健品行业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组织力量多层面、多渠道摸排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搜集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涉老违法案件线索,分析研判涉诈风险问题隐患。公安机关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紧盯网络交易、社交平台等重点区域,紧盯违法前科重点人员,紧盯农村、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医院周边、养生馆等重点场所,开展分片拉网式排查,全力发现涉老犯罪线索。

(三)持续严打重惩。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健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相互支持、协同配合的全省一盘棋执法格局。公安机关紧抓重大案件集中攻坚,打深打透,对现发案件和其他部门移送线索,按职责分工落实破案责任,对系列性、团伙性案件一律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防为主、防为上”理念,社会工作部门持续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势,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配合开展走访和宣传,协助做好预警劝阻工作,对易受骗人群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防范宣讲,提高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防范涉老欺诈违法犯罪的发生。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刻揭露养老欺诈违法犯罪手段、表现形式和严重危害,提升老年群众识骗防骗能力,积极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打击整治涉老欺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