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玲、李刚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656号提案《加快品牌建设促进实现“品牌大省”战略目标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你们在提案中主要提出建议我省加快出台促进品牌建设的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以推动加快品牌建设,促进我省实现“品牌大省”战略目标。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在提案中对我省品牌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提出的意见,现提出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将品牌强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在重点领域积极培育一批大品牌、新品牌和浙江精品。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品牌建设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品牌强省建设的合力。二是研究制订品牌强省建设的政策意见。研究制订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政策意见,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品牌建设的顶层设计。强化企业品牌建设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强化创新铸魂、加快品质提升,既推进品牌建设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又筑牢品牌建设质量根基。三是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提质增效。完善“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认定、延展、增效机制,推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从产品向企业和产品并重转变,“浙江制造”标准由单个标准向单项标准和体系标准并重转变,“浙江制造”认证由产品认证向产品和体系认证并重转变,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方阵和“浙江精品”矩阵,努力把“浙江制造”“浙江精品”打造成“中国制造”“中国精品”的标杆。四是发挥社会组织在品牌建设中的重要助力作用。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体联合组建品牌服务发展机构,加大战略咨询、协同创新、融资对接、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服务供给。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和宣传活动。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品牌建设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品牌建设政策规划体系。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品牌大省”的战略目标。201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2016年、2021年,我省连续发布“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两个重点专项规划。2022年12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在质量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统筹推进品牌建设。
二是推进品牌培育工作。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打响“品字标”金名片,目前已累计发布“浙江制造”团体标准3598项,有4507家企业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证书6180张;2023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22个、“品字标浙江服务”38个。大力培育品牌建设优质企业群体,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雄鹰企业 68 家、本土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50家,入围 2023《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8家,认定浙江制造精品 2069 项。开展“老字号”品牌建设,2023年新增中华老字号 35 家,数量全国第一;第七批新认定 108 家浙江老字号。
三是优化品牌培育环境。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累计建成数字化车间 473 家、 智能工厂321家、未来工厂72家,企业平均生产效率提升51.7%、 综合成本降低 18.6%、产品不良率降低 42.9%。积极促进品牌消费,印发“浙里来消费·2023 消费提振年”“浙里来消费·2024 消费促进年”行动方案,助力品牌企业与消费集聚区、线上平台联动互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突出对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品牌侵权多发贸易业态的监管,杭州海关2023年查获侵犯本土企业商标权货物72批次、82735件,有效维护企业品牌国际形象。积极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2023年全省贸促系统共办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16件,涉案金额1245余万元,涉及日本、美国、德国、韩国、也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7个国家和地区。加强浙江品牌宣传推广,近几年在10个国家举办了18场浙江名品系列线下实体展览会,950余家企业参展,设展位1200多个,专业客商超5.4万人次,达成意向金额逾4亿美元。2024年,组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参加第四届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和“中国品牌日”活动现场,向国内外展示浙江制造品牌魅力。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品牌强省建设。深入开展品牌建设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研究制订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品牌建设。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合力。
二是强化品牌建设政策扶持。推动品牌政策与经信、科技、商务等领域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形成整体推进品牌工作的政策合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加强对品牌建设的保障。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品牌建设健康发展。深化质量品牌融资增信,加强对品牌企业的融资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品牌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
三是全力打响“浙江制造”品牌。健全完善“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组织体系、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推广体系、评价体系,打造布局合理、竞争力强、充满活力的浙江制造品牌体系。加快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历史经典产业区域品牌,推动形成一批要素创新性配置、网络协作紧密高效、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迈向价值链中高端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促进丝绸、黄酒、中药等十大历史经典产业进一步提升辨识度和时代性,将传统工业文化与现代商业文化紧密融合,实现品牌迭代升级。融合中国工业文化,提升打造“未来工厂”品牌,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聚焦“一老一新”,持续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系统谋划新消费品牌培育,建立完善商贸流通领 域品牌培育机制。
四是强化品牌宣传推广保护。加强对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系统推进、整体推广。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手段宣传品牌,积极争取广交会、进博会、消博会、农博会等国家级平台展示机会。以“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为指引,进一步深化“浙江名品展”活动,组织实施浙江名品服装(美国迈阿密)展览会、浙江名品安防产业(新加坡)展览会和浙江名品消费电子(巴西圣保罗)展览会项目,提升浙江品牌的海外知名度,推动我省优势产品、战略新兴产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价格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应对指导,助力我省企业品牌安全出海、行稳致远。
再次感谢你们对品牌强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索引号: | 002482410/2024-67859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31 |
夏玲、李刚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656号提案《加快品牌建设促进实现“品牌大省”战略目标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你们在提案中主要提出建议我省加快出台促进品牌建设的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以推动加快品牌建设,促进我省实现“品牌大省”战略目标。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在提案中对我省品牌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提出的意见,现提出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将品牌强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在重点领域积极培育一批大品牌、新品牌和浙江精品。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品牌建设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品牌强省建设的合力。二是研究制订品牌强省建设的政策意见。研究制订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政策意见,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品牌建设的顶层设计。强化企业品牌建设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强化创新铸魂、加快品质提升,既推进品牌建设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又筑牢品牌建设质量根基。三是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提质增效。完善“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认定、延展、增效机制,推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从产品向企业和产品并重转变,“浙江制造”标准由单个标准向单项标准和体系标准并重转变,“浙江制造”认证由产品认证向产品和体系认证并重转变,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方阵和“浙江精品”矩阵,努力把“浙江制造”“浙江精品”打造成“中国制造”“中国精品”的标杆。四是发挥社会组织在品牌建设中的重要助力作用。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体联合组建品牌服务发展机构,加大战略咨询、协同创新、融资对接、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服务供给。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社会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和宣传活动。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品牌建设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品牌建设政策规划体系。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品牌大省”的战略目标。201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2016年、2021年,我省连续发布“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两个重点专项规划。2022年12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在质量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统筹推进品牌建设。
二是推进品牌培育工作。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打响“品字标”金名片,目前已累计发布“浙江制造”团体标准3598项,有4507家企业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证书6180张;2023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22个、“品字标浙江服务”38个。大力培育品牌建设优质企业群体,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32家,雄鹰企业 68 家、本土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50家,入围 2023《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8家,认定浙江制造精品 2069 项。开展“老字号”品牌建设,2023年新增中华老字号 35 家,数量全国第一;第七批新认定 108 家浙江老字号。
三是优化品牌培育环境。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累计建成数字化车间 473 家、 智能工厂321家、未来工厂72家,企业平均生产效率提升51.7%、 综合成本降低 18.6%、产品不良率降低 42.9%。积极促进品牌消费,印发“浙里来消费·2023 消费提振年”“浙里来消费·2024 消费促进年”行动方案,助力品牌企业与消费集聚区、线上平台联动互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突出对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品牌侵权多发贸易业态的监管,杭州海关2023年查获侵犯本土企业商标权货物72批次、82735件,有效维护企业品牌国际形象。积极妥善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2023年全省贸促系统共办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16件,涉案金额1245余万元,涉及日本、美国、德国、韩国、也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7个国家和地区。加强浙江品牌宣传推广,近几年在10个国家举办了18场浙江名品系列线下实体展览会,950余家企业参展,设展位1200多个,专业客商超5.4万人次,达成意向金额逾4亿美元。2024年,组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参加第四届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和“中国品牌日”活动现场,向国内外展示浙江制造品牌魅力。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品牌强省建设。深入开展品牌建设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研究制订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品牌建设。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合力。
二是强化品牌建设政策扶持。推动品牌政策与经信、科技、商务等领域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形成整体推进品牌工作的政策合力。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加强对品牌建设的保障。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品牌建设健康发展。深化质量品牌融资增信,加强对品牌企业的融资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品牌企业开展兼并重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
三是全力打响“浙江制造”品牌。健全完善“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组织体系、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推广体系、评价体系,打造布局合理、竞争力强、充满活力的浙江制造品牌体系。加快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历史经典产业区域品牌,推动形成一批要素创新性配置、网络协作紧密高效、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迈向价值链中高端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促进丝绸、黄酒、中药等十大历史经典产业进一步提升辨识度和时代性,将传统工业文化与现代商业文化紧密融合,实现品牌迭代升级。融合中国工业文化,提升打造“未来工厂”品牌,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聚焦“一老一新”,持续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系统谋划新消费品牌培育,建立完善商贸流通领 域品牌培育机制。
四是强化品牌宣传推广保护。加强对品牌宣传的总体策划、系统推进、整体推广。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手段宣传品牌,积极争取广交会、进博会、消博会、农博会等国家级平台展示机会。以“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为指引,进一步深化“浙江名品展”活动,组织实施浙江名品服装(美国迈阿密)展览会、浙江名品安防产业(新加坡)展览会和浙江名品消费电子(巴西圣保罗)展览会项目,提升浙江品牌的海外知名度,推动我省优势产品、战略新兴产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价格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应对指导,助力我省企业品牌安全出海、行稳致远。
再次感谢你们对品牌强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