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53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4- 10- 31 18: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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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其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530号提案《关于加强对我省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您在提案中指出,当前我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存在家底薄盈利水平差、招工难职业能力弱、易受冲击较为脆弱、政策精准度知晓度有待提升等方面问题和困难,并围绕助力降本增效、构建培训体系、完善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您对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研究深入、见解独到,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在提案中对我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动实施,有的将进一步推进深化。

(一)强化政策供给,实行精准滴灌扶持。个体工商户家底薄、经营规模小、易受外部因素冲击,对减负降本、扶持发展的政策需求迫切。一是完善顶层设计。2020年疫情之初,省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16条助力复工复产举措,2022年省政府发布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25条意见,从减税、减费、减租等方面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2023年,我省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召开全省首次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建立省市县三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常态化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19条意见,并配套制定43条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细化举措。二是推动政策落地。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发改、财政、人社、税务、人行等部门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2023年以来,累计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460亿元,失业保险费率减负98.76亿元;开展个体工商户培训17.69万人次,发放补贴资金9252.06万元;发放纯信用贷款204亿元;缓缴用水、用气金额2.46亿元。三是拓展消费场景。省商务厅印发《浙江省高品质消费集聚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特色商业街区、夜间经济特色城市试点创建。通过大力发展后街经济、小店经济、消费市集等方式,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引导消费集聚、激发消费需求,在大量提供低成本创业机会的同时,也为个体工商户群体拓展经营场景、增加经营收入。目前,全省已将8条高品质步行街和 18条特色商业街(区)列入试点,并按阶段给予省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支持。

(二)创建培训体系,建设高素养个体劳动者队伍。深刻认识开展技能培训是个体劳动者能力素质提升的长远之计。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行动。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实施个体劳动者技能富业行动,围绕“三个一”构建培训工作体系:认定一批技能培训机构,营造良好的产业实训环境;编制一套菜单式培训教材,覆盖个体经济重点类别、重点行业;组建一支专业化师资队伍,提升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效果。2024年,全省将建设(认定)个体劳动者技能培训机构50家,师资库导师1000名,开展技能(专项能力)竞赛100场,培训个体工商户经营者20万人次以上。二是创新培训服务机制。省教育厅鼓励引导全省职业院校、成人学校面向个体工商户开放电商直播运营、纺织品花样智能设计、外贸单证、纺织商务外贸英语等20余门课程,满足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多样需求。在绍兴试点推行“经营户点单—学校制单—政府买单”培训机制,升级学制为一年4期“两长两短”,实现“季季有培训、月月可参与”。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同水平分设初级班、高级班,采用“集中理论辅导+现场操作实践”学习方式,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课堂外得到进一步答疑解惑。三是打造网上培训窗口。积极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教育大脑+智慧学习”落地到社区,实现“线上+线下”培训模式。依托浙江开放大学(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构建“浙学通”应用,增设未来社区教育场景,支撑和服务全省线下培训活动的数据采集,以及线上课程直播和点播的服务。推广使用以来,“浙学通”已入驻培训机构9300多家,实名注册用户779万多人,累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23.4万场。

(三)完善法治保障,打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健全公平竞争的省域制度。今年4月1日施行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法治化手段保障我省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公平竞争”。今年以来,督促各地各部门核查整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文件共40个,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实施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实体平台方面,在全省设立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2.5万余个,市县乡三级站点100%设立服务窗口,村级站点100%配备村(社区)法律顾问。热线平台方面,“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行双号并行、呼叫衔接,2023年共接听热线来电73.2万件。网络平台方面,统建“12348”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推出“7天×24小时”在线即时法律咨询服务,实现60秒内响应。三是优化公证利企便民服务。出台《关于推广应用在线公证服务模式的通知》《在线公证暂行规范》,对接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打通77个数据接口,实现26项高频公证服务“全流程网办”,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合同、金融、提存、证据保全、远程视频等增值化公证服务。四是提升多元调解质效。基本实现县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9万家,人民调解员12.3万人。建立规范驻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接待中心等人民调解工作室1277个,及时调处个体工商户矛盾纠纷。迭代“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研发上线“浙里调解”应用,推动实现个体工商户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四)聚焦服务赋能,打造服务最优市场环境。一是提高政策知晓度。采取线下服务+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宣传、解读、服务。线下服务方面,今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进民企”部署要求,开展线下政策宣传活动760场次,召开座谈会223场,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2561个。下半年,我们还将联合省级15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简明易懂的方式持续宣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线上宣传方面,迭代“浙江企业在线”政策推送功能,实现“政策归集、智能匹配、精准推送”,让个体工商户“知道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发挥各银行机构APP受众群体大的优势,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各类扶持政策的推送。二是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人行浙江省分行打造“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通过信用评价变“信用资产”为“贷款资质”。2023年底,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4%,利率同比下降42个基点,全年发放个体工商户纯信用贷款211.9亿元。2024年4月末,全省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8万亿元,同比增长16.1%,1-6月发放信用贷款85.75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主动对接“无贷户”,引入信保基金为无抵押担保、信用评级低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创业融资担保难题。三是打造“共富工坊”。安排省级政策资金4790万支持建设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成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544个,直播间9797个,培育主播超1.7万名。组织典型案例、优秀短视频和“六十佳坊主”评选并加强宣传推广,19个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入选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认定的首批省级示范“共富工坊”。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国率先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全省689万个体工商户既有小本经营的“小商户”,也有实力较强的“大个体”,不同发展水平有不同政策诉求。为提高个体工商户的政策精准性,2023年我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归集市场监管、税务、人社、金融机构涉及个体工商户数据56项,建立数字模型将全量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对“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帮助降低经营成本,稳定现有经营水平;对“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支持其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对“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鼓励走品牌发展道路,引导其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在分型基础上择优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56万户,并推出配套奖补政策、线上经营专属板块、信用贷款专属产品等精准帮扶举措。这项工作获市场监管总局高度认可,今年2月底在浙江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浙江经验。二是创建活动载体开展集中宣贯。2022年以来,我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7个部门,每年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采取发放政策宣传册、现场咨询、政策短视频、集中授课解读等灵活多样、简明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贷款、税费、场地、社保、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护等政策内容,有效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2023年服务月期间,全省共开展线上线下政策专题宣传活动2748场次,参与人数30.56万人,发放宣传资料38.08万份,走访个体工商户33.91万户,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3万个。三是全省域推进个体经济监测分析工作。2022年,联合省统计局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个体经济监测分析体系,每季度上门走访个体工商户7万户,实际了解其享受“民营经济32条”“个体经济19条”等扶持政策的情况,并征集当前经营存在的具体困难和政策诉求建议,针对性地开展政策研究、评估和储备,适时调整完善政策工具包。今年以来,共上门走访个体工商户11.8万户,收集意见建议2.4万条。四是开展褒扬激励提振发展信心。2023年,联合省委宣传部选树首届“最美浙江人·最美个体劳动者”30名,并在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嘉兴等6市开展巡回宣讲,超过10万名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事迹”,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同时,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表彰浙江省先进个体工商户200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先进集体80个。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实际需求和热切期盼,全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引导广大个体工商户坚定发展信心,在浙江“经济大省勇挑大梁”中展现新担当。一是抓好政策落实。开展第三届“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联合省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宣传政策、落实政策、释放红利,扩大“民营经济32条”“个体经济19条”的政策覆盖面。推动各地针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不同发展需求出台差异化帮扶举措,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性。二是开展技能培训。深入开展个体劳动者技能富业行动,充分释放个体劳动者的技能潜力。加强学历技能双提升服务,鼓励全省职业院校、成人学校面向个体工商户提供营销、物流、电商、新媒体运营等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满足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多样需求。三是推动转企升级。聚焦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中的大型个体工商户,按照“培育一批、转型一批、壮大一批”的思路加快推动其转型升级为企业。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率先推动完成转型升级,切实提升合法经营水平。四是加强表彰激励。针对个体工商户荣誉感不足的实际情况,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最美浙江人、省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省级褒扬激励项目,推动广大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索引号: 002482410/2024-67860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4-10-3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53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4- 10- 31 18: 51 字体:[ ] 浏览次数:( )

钟其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530号提案《关于加强对我省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您在提案中指出,当前我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存在家底薄盈利水平差、招工难职业能力弱、易受冲击较为脆弱、政策精准度知晓度有待提升等方面问题和困难,并围绕助力降本增效、构建培训体系、完善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您对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研究深入、见解独到,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在提案中对我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动实施,有的将进一步推进深化。

(一)强化政策供给,实行精准滴灌扶持。个体工商户家底薄、经营规模小、易受外部因素冲击,对减负降本、扶持发展的政策需求迫切。一是完善顶层设计。2020年疫情之初,省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16条助力复工复产举措,2022年省政府发布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25条意见,从减税、减费、减租等方面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2023年,我省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召开全省首次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建立省市县三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常态化促进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19条意见,并配套制定43条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细化举措。二是推动政策落地。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发改、财政、人社、税务、人行等部门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2023年以来,累计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460亿元,失业保险费率减负98.76亿元;开展个体工商户培训17.69万人次,发放补贴资金9252.06万元;发放纯信用贷款204亿元;缓缴用水、用气金额2.46亿元。三是拓展消费场景。省商务厅印发《浙江省高品质消费集聚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推动特色商业街区、夜间经济特色城市试点创建。通过大力发展后街经济、小店经济、消费市集等方式,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引导消费集聚、激发消费需求,在大量提供低成本创业机会的同时,也为个体工商户群体拓展经营场景、增加经营收入。目前,全省已将8条高品质步行街和 18条特色商业街(区)列入试点,并按阶段给予省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支持。

(二)创建培训体系,建设高素养个体劳动者队伍。深刻认识开展技能培训是个体劳动者能力素质提升的长远之计。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行动。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实施个体劳动者技能富业行动,围绕“三个一”构建培训工作体系:认定一批技能培训机构,营造良好的产业实训环境;编制一套菜单式培训教材,覆盖个体经济重点类别、重点行业;组建一支专业化师资队伍,提升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效果。2024年,全省将建设(认定)个体劳动者技能培训机构50家,师资库导师1000名,开展技能(专项能力)竞赛100场,培训个体工商户经营者20万人次以上。二是创新培训服务机制。省教育厅鼓励引导全省职业院校、成人学校面向个体工商户开放电商直播运营、纺织品花样智能设计、外贸单证、纺织商务外贸英语等20余门课程,满足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多样需求。在绍兴试点推行“经营户点单—学校制单—政府买单”培训机制,升级学制为一年4期“两长两短”,实现“季季有培训、月月可参与”。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同水平分设初级班、高级班,采用“集中理论辅导+现场操作实践”学习方式,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课堂外得到进一步答疑解惑。三是打造网上培训窗口。积极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教育大脑+智慧学习”落地到社区,实现“线上+线下”培训模式。依托浙江开放大学(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构建“浙学通”应用,增设未来社区教育场景,支撑和服务全省线下培训活动的数据采集,以及线上课程直播和点播的服务。推广使用以来,“浙学通”已入驻培训机构9300多家,实名注册用户779万多人,累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23.4万场。

(三)完善法治保障,打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健全公平竞争的省域制度。今年4月1日施行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法治化手段保障我省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一视同仁、公平竞争”。今年以来,督促各地各部门核查整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文件共40个,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实施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实体平台方面,在全省设立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2.5万余个,市县乡三级站点100%设立服务窗口,村级站点100%配备村(社区)法律顾问。热线平台方面,“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行双号并行、呼叫衔接,2023年共接听热线来电73.2万件。网络平台方面,统建“12348”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推出“7天×24小时”在线即时法律咨询服务,实现60秒内响应。三是优化公证利企便民服务。出台《关于推广应用在线公证服务模式的通知》《在线公证暂行规范》,对接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打通77个数据接口,实现26项高频公证服务“全流程网办”,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合同、金融、提存、证据保全、远程视频等增值化公证服务。四是提升多元调解质效。基本实现县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9万家,人民调解员12.3万人。建立规范驻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接待中心等人民调解工作室1277个,及时调处个体工商户矛盾纠纷。迭代“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研发上线“浙里调解”应用,推动实现个体工商户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四)聚焦服务赋能,打造服务最优市场环境。一是提高政策知晓度。采取线下服务+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宣传、解读、服务。线下服务方面,今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进民企”部署要求,开展线下政策宣传活动760场次,召开座谈会223场,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2561个。下半年,我们还将联合省级15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简明易懂的方式持续宣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线上宣传方面,迭代“浙江企业在线”政策推送功能,实现“政策归集、智能匹配、精准推送”,让个体工商户“知道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发挥各银行机构APP受众群体大的优势,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各类扶持政策的推送。二是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人行浙江省分行打造“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通过信用评价变“信用资产”为“贷款资质”。2023年底,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4%,利率同比下降42个基点,全年发放个体工商户纯信用贷款211.9亿元。2024年4月末,全省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8万亿元,同比增长16.1%,1-6月发放信用贷款85.75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主动对接“无贷户”,引入信保基金为无抵押担保、信用评级低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担保,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创业融资担保难题。三是打造“共富工坊”。安排省级政策资金4790万支持建设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成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544个,直播间9797个,培育主播超1.7万名。组织典型案例、优秀短视频和“六十佳坊主”评选并加强宣传推广,19个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入选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认定的首批省级示范“共富工坊”。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国率先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全省689万个体工商户既有小本经营的“小商户”,也有实力较强的“大个体”,不同发展水平有不同政策诉求。为提高个体工商户的政策精准性,2023年我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归集市场监管、税务、人社、金融机构涉及个体工商户数据56项,建立数字模型将全量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对“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帮助降低经营成本,稳定现有经营水平;对“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支持其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对“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鼓励走品牌发展道路,引导其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在分型基础上择优认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56万户,并推出配套奖补政策、线上经营专属板块、信用贷款专属产品等精准帮扶举措。这项工作获市场监管总局高度认可,今年2月底在浙江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浙江经验。二是创建活动载体开展集中宣贯。2022年以来,我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7个部门,每年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采取发放政策宣传册、现场咨询、政策短视频、集中授课解读等灵活多样、简明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贷款、税费、场地、社保、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护等政策内容,有效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2023年服务月期间,全省共开展线上线下政策专题宣传活动2748场次,参与人数30.56万人,发放宣传资料38.08万份,走访个体工商户33.91万户,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3万个。三是全省域推进个体经济监测分析工作。2022年,联合省统计局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个体经济监测分析体系,每季度上门走访个体工商户7万户,实际了解其享受“民营经济32条”“个体经济19条”等扶持政策的情况,并征集当前经营存在的具体困难和政策诉求建议,针对性地开展政策研究、评估和储备,适时调整完善政策工具包。今年以来,共上门走访个体工商户11.8万户,收集意见建议2.4万条。四是开展褒扬激励提振发展信心。2023年,联合省委宣传部选树首届“最美浙江人·最美个体劳动者”30名,并在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嘉兴等6市开展巡回宣讲,超过10万名干部群众学习“最美事迹”,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同时,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表彰浙江省先进个体工商户200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先进集体80个。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实际需求和热切期盼,全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引导广大个体工商户坚定发展信心,在浙江“经济大省勇挑大梁”中展现新担当。一是抓好政策落实。开展第三届“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联合省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宣传政策、落实政策、释放红利,扩大“民营经济32条”“个体经济19条”的政策覆盖面。推动各地针对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不同发展需求出台差异化帮扶举措,进一步提升政策精准性。二是开展技能培训。深入开展个体劳动者技能富业行动,充分释放个体劳动者的技能潜力。加强学历技能双提升服务,鼓励全省职业院校、成人学校面向个体工商户提供营销、物流、电商、新媒体运营等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满足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多样需求。三是推动转企升级。聚焦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中的大型个体工商户,按照“培育一批、转型一批、壮大一批”的思路加快推动其转型升级为企业。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率先推动完成转型升级,切实提升合法经营水平。四是加强表彰激励。针对个体工商户荣誉感不足的实际情况,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最美浙江人、省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省级褒扬激励项目,推动广大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