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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410/2025-6789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知识产权服务专员和知识产权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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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质量标准与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机制助力创新浙江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浙质标知办〔2025〕3号)要求,面向全省征集知识产权服务专员和知识产权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知识产权服务专员。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主要面向全省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事业单位、高校、协会(学会)等在职工作人员征集,要求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当推荐部分机关行政人员。 (二)知识产权特派员。为山区海岛等地区知识产权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主要面向全省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事业单位、高校、协会(学会)等在职工作人员征集,要求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根据工作实际,可以适当推荐部分机关行政人员。 二、征集流程 (一)自愿报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报人事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二)遴选推荐。各部属、省属事业单位或高校人员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各有关省级部门所属单位人员向主管部门报送;其他人员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报送。各有关省级部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汇总人员信息后,统一进行推荐报送。 (三)审核入库。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培训,组建知识产权服务专员、特派员库,并组织实施相关服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公章寄送,其中报名表需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请通过邮箱报送。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方利翔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王恒希 电 话:0571-89761351、0571-58119571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附件:1.浙江省质量标准与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机制助力创新浙江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2.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报名表 3.知识产权特派员报名表 4.知识产权服务专员、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5.各设区市联系人名单 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代章) 2025年3月28日
附件2 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报名表
附件3 知识产权特派员报名表
附件4 知识产权服务专员、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附件5 各设区市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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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知识产权服务专员和知识产权特派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