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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410/2025-6790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6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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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5〕70号)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资格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市监人〔2023〕1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中不具备正常申报条件且以自评分形式申报的,自评分须经中评委核分达到90分以上。 高级技师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9日,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2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各地市中级评委会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1日,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各地市主管部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 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全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或下一级评委会推荐等程序后上报质量技术基础专业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申报,完善个人业绩档案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均需与评审专业相关且为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取得,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职称申报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上传涉密材料。 (二)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 (三)主管部门及下一级评委会推荐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由下一级评委会评审推荐,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单位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四、申报纪律 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按要求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通过违规行为已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 1.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2.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3.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4.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在申报材料中反映的; 5.有其他违规行为。各推荐单位、中级评委会要加大对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的核查力度,发现申报人存在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处理。 五、申报要求 (一)严格落实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129号)精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并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申报核定岗位。 (二)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学时要求按《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浙市监人〔2019〕54号)规定执行。申报人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标准》,将近3年线下学时和其他网络平台学时汇总填报《继续教育学时导入模板表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各市主管部门或省局直属单位审核认定后,统一导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zjjx.rlsbt.zj.gov.cn),申报人自行下载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三)规范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作。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等信息,可在系统内自动提取;2001年以前毕业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需由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如在外省缴纳社保的,需由本人提供外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送审纸质材料要求。今年起,省平台将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通过登录数字档案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高评委将不再接收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因此,今年申报高级工程师纸质材料仅提供《浙江省质量技术基础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打分表》、《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说明表》,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说明表》,如果通过标志性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还需提供《推荐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三份。(相关表格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曾获得的市(厅)级科技成果奖在具体评审中予以考虑。 (二)直接申报、转(兼)评高级工程师及所有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进行面试答辩,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高评委办公室,电话:0571-89767162、89767173、8976710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710室。 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6日 |
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质量技术基础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