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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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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万经营主体信用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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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起草了《千万经营主体信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要求“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要求进一步完善信用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当前,我省经营主体数量已经突破1130万。在持续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举措和保障措施,确保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此,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举措、保障措施3部分。 (一)总体要求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两方面内容,即在“信用浙江”“531X”总体框架体系下,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夯实信用信息基础,推进信用综合评价,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强化信用赋能助企,激发主体内生动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明确到2025年底,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进展明显,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融资征信等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基本构建,“信用+”应用场景在多个领域取得成效。到2027年底,经营主体信用基础更加厚实,信用评价更加科学规范,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应用常态化,“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信用监管服务机制更加完善,经营主体诚信意识不断增强,整体信用环境走在全国前列。 (二)工作举措部分,包括4方面12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在聚焦夯实基础、深化数据归集共享方面,要全面归集主体信用数据、深化涉企信息共享共用和加强信用数据质量治理;在聚焦精准画像、构建综合评价体系方面,要健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和鼓励社会化市场化评价;在聚焦实战实用、提升信用治理效能方面,要深化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开展失信惩戒和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在聚焦赋能助企、优化信用服务体系方面,要健全信用承诺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三)保障措施部分,包括明确工作机制、推进场景建设、加强数字赋能、加强要素保障四方面保障,从机制上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推进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