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机构确定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经机构自愿申请,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拟确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机构,拟同意浙江中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扩大产品质量鉴定范围,叶国钢等119位专家列入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4月6日。
如对被公示单位有意见或反映的,请与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1-85126211。
附件1: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公示名单(3.30).xls
附件2:质量鉴定专家库专家公示名单(3.3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