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0- 02- 27 14: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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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我局中心工作,着力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

(一)在学深悟透总书记重要指示上下功夫。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提出了“依法治局”的建局方向,坚持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在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上当表率。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暨“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市场监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做文章。我局成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专班,从市场准入、质量提高等多方面制定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项举措。全力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深入开展“三服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群众基层)及“法律进民企”等各项活动。

二、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着力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立规工作。积极推进《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等条例的修订工作,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好2020年度省政府规章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项目申报工作,共申报6件地方性法规项目。

(二)依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19年,制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平均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做好备案等工作。2019年报送备案的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同时开展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印发《2019年浙江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二是督促各地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文件出台。三是清理废止了妨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文件714件、修改118件,查处纠正排除行政垄断案件71起。四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四)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修订了《法规规章起草程序规定》《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等12项规章制度,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提供了统一制度保障。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制修订《重大事项听证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制度。二是指导各市县局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三是编制《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执法规范用语(试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规定》《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多项制度。

(二)强化执法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建设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整合41个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归集全省717万市场主体和有效监管对象数据8.48亿条,形成覆盖36个执法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198项。

(三)完善司法衔接与裁量基准。一是制定《移送涉嫌犯罪行政处罚案件规定》。二是拟定《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2019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均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目录清单与流程图。

(五)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与诉讼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被复议案件6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6件。向省行政复议局移交行政复议申请34件,行政应诉案件4件(复议机关为单独被告),办理省复议局就疑难问题来函4件,协助办理出庭应诉手续10件。

(六)有力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不正当竞争等六类一般程序案件共65件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总结,分析研判,制发相关通报,有效指导和规范执法行为。

(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细则》并严格执行。积极构建市场监管领域“1+3”风险监测体系,着力加强“信用+监管”闭环机制建设。

(八)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暨“铁拳”行动等综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开展“亮剑2019”打击假冒伪劣等行动,执法成效显著。我局还联合多部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共立案4633件,案值1.6亿元,典型案件数量全国第一。

四、有效推动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督察。制定了《2019年度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市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同时,针对每年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结果查找短板和及时整改,进一步夯实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二)积极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联合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明确67种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及时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纠正,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再予以查处,为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制定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若干规定》,有效缓解了基层面临的执法责任重、风险高等突出矛盾,受到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欢迎。

五、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一)围绕监管职能,着力加强法治学习。开展5期市场监管论坛,强化局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储备。参加国家总局法律知识竞赛,获得全国第八名佳绩。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等各项普法宣传工作。编印1200套《市场监督管理常用执法依据》手册,分发给全系统执法人员。

(二)围绕重要时点,聚力开展普法宣传。举办“3·15”纪念大会、“共推高质量发展、共享高品质生活”等各项活动,营造了社会关注放心消费和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同时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三)围绕新型媒体,全力开展普法宣传。在浙江在线、浙江特检等微信平台持续推送“安安说法”、“安安讲案例”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50余篇次。拍摄“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动漫”和“跟我学检查”等宣传片。依托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网站等自媒体号,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广告案例。通过“浙江市场监管矩阵”、《市场导报》和“工商联连”等媒体发布年报宣传信息。

(四)围绕重点领域,大力开展精准普法。2019年对外公布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十大典型案例、违法互联网广告十二大典型案例等相关案例,取得良好普法宣传教育效果。省特科院投入200万元建成普法科普大篷车,向企业、学生、市民展现特种设备监管技术,提升公众特种设备安全与法治理念。

(五)围绕队伍建设,有力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化解争议、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局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年度法制干部培训工作,共130人次参加。

六、存在不足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机构改革后,法治政府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将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改进,于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市监”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科学公正的“法治市监”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创新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立法立规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化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继续制修订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四)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责任清单,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索引号: 002482410/2020-67892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公开日期: 2020-02-27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20- 02- 27 14: 42 字体:[ ] 浏览次数:( )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省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我局中心工作,着力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

(一)在学深悟透总书记重要指示上下功夫。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提出了“依法治局”的建局方向,坚持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在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上当表率。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暨“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市场监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做文章。我局成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专班,从市场准入、质量提高等多方面制定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项举措。全力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深入开展“三服务”(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群众基层)及“法律进民企”等各项活动。

二、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着力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立法立规工作。积极推进《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等条例的修订工作,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好2020年度省政府规章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建议项目申报工作,共申报6件地方性法规项目。

(二)依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19年,制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平均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做好备案等工作。2019年报送备案的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同时开展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印发《2019年浙江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二是督促各地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文件出台。三是清理废止了妨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文件714件、修改118件,查处纠正排除行政垄断案件71起。四是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四)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修订了《法规规章起草程序规定》《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等12项规章制度,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提供了统一制度保障。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制修订《重大事项听证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制度。二是指导各市县局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三是编制《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执法规范用语(试行)》《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规定》《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多项制度。

(二)强化执法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建设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整合41个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归集全省717万市场主体和有效监管对象数据8.48亿条,形成覆盖36个执法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198项。

(三)完善司法衔接与裁量基准。一是制定《移送涉嫌犯罪行政处罚案件规定》。二是拟定《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2019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均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目录清单与流程图。

(五)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与诉讼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被复议案件6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6件。向省行政复议局移交行政复议申请34件,行政应诉案件4件(复议机关为单独被告),办理省复议局就疑难问题来函4件,协助办理出庭应诉手续10件。

(六)有力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不正当竞争等六类一般程序案件共65件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总结,分析研判,制发相关通报,有效指导和规范执法行为。

(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细则》并严格执行。积极构建市场监管领域“1+3”风险监测体系,着力加强“信用+监管”闭环机制建设。

(八)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暨“铁拳”行动等综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开展“亮剑2019”打击假冒伪劣等行动,执法成效显著。我局还联合多部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共立案4633件,案值1.6亿元,典型案件数量全国第一。

四、有效推动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督察。制定了《2019年度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评价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市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同时,针对每年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结果查找短板和及时整改,进一步夯实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二)积极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联合司法厅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明确67种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及时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纠正,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再予以查处,为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制定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若干规定》,有效缓解了基层面临的执法责任重、风险高等突出矛盾,受到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欢迎。

五、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一)围绕监管职能,着力加强法治学习。开展5期市场监管论坛,强化局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储备。参加国家总局法律知识竞赛,获得全国第八名佳绩。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等各项普法宣传工作。编印1200套《市场监督管理常用执法依据》手册,分发给全系统执法人员。

(二)围绕重要时点,聚力开展普法宣传。举办“3·15”纪念大会、“共推高质量发展、共享高品质生活”等各项活动,营造了社会关注放心消费和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同时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三)围绕新型媒体,全力开展普法宣传。在浙江在线、浙江特检等微信平台持续推送“安安说法”、“安安讲案例”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50余篇次。拍摄“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动漫”和“跟我学检查”等宣传片。依托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网站等自媒体号,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广告案例。通过“浙江市场监管矩阵”、《市场导报》和“工商联连”等媒体发布年报宣传信息。

(四)围绕重点领域,大力开展精准普法。2019年对外公布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十大典型案例、违法互联网广告十二大典型案例等相关案例,取得良好普法宣传教育效果。省特科院投入200万元建成普法科普大篷车,向企业、学生、市民展现特种设备监管技术,提升公众特种设备安全与法治理念。

(五)围绕队伍建设,有力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化解争议、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局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年度法制干部培训工作,共130人次参加。

六、存在不足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机构改革后,法治政府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将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改进,于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市监”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科学公正的“法治市监”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创新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立法立规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化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继续制修订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四)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责任清单,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