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设立、变更、注销) | 企业注册 |
2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企业注册 |
3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企业注册 |
4 |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注销登记 | 广告许可 |
5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许可 | 广告许可 |
6 | 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包括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检验机构地址名称变更、检验标准变更、最高管理者变更、主要人员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技术负责人和安检机构质量负责人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检验检测能力取消申请,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 | 计量认证 |
7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标准新建考核申请、复查考核申请、更换申请、封存或撤销申请) | 计量许可 |
8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 计量许可 |
9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包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授权变更申请、授权复查申请、授权新建申请、授权扩项申请,专项计量授权、授权变更申请、授权复查申请、授权新建申请、授权扩项申请) | 计量许可 |
10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 特种设备 许可 |
11 | 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特种设备 许可 |
12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 特种设备 许可 |
13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 许可 |
14 |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延续换证、变更、注销、补证 | 食品生产 许可 |
15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撤回、发证、范围变更、注销、延续换证、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补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撤回、注销、延续换证、补领、发证、范围变更) | 产品生产 许可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
(二)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2 | 对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的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3 | 对垄断协议的行政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4 |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5 |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政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6 |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7 | 虚假出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8 | 抽逃出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9 | 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0 | 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1 |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2 | 公司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3 | 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4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经登记,擅自从事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5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取欺诈手段取得代表机构登记或者备案,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登记证、代表证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6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规定从事业务活动以外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7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未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违规从事业务活动,未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调整驻在场所等情形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8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严重违法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9 | 外资企业未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投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0 | 企业法人有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等情形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1 | 骗取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2 | 应当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3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未经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4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5 | 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6 |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7 | 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8 | 合伙企业未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9 |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0 | 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或者未经登记从事限制类项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1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2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3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4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办理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协议修改、分支机构及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未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5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6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7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8 |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9 | 企业集团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0 | 企业集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1 | 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2 |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及重大遗漏报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3 | 企业法人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4 |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清算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5 |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6 |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7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8 | 公司在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9 |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0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未按约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且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1 |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2 | 中外合作企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3 | 企业法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4 | 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5 | 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6 | 儿童玩具生产者接到缺陷调查通知未及时进行缺陷调查,拒绝配合缺陷调查,未及时报告缺陷调查结果的处罚 | 质量管理 |
57 | 对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58 | 社会团体制定的标准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或标准制定不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未能提高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未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处罚 | 标准监管 |
59 | 注册人未依法申请变更不影响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事项的处罚 | 特殊食品监管 |
60 | 擅自将盐田废弃、转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1 | 对生产、加工用于零售的碘盐未实行小包装并加贴防伪碘盐标志的处罚 | 食品安全监管 |
62 | 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3 | 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集团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4 | 未依法登记为企业集团而冒用企业集团名义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5 | 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行政处罚 | 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利代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
(三)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裁决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裁决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专利侵权纠纷调处 | 专利监管 |
2 | 企业名称、商标权裁决(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企业注册 |
3 | 计量纠纷仲裁检定 | 计量监管 |
4 | 对气瓶监检过程中受检单位和监检机构争议的处理 | 特种设备 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浙江省专利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四)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确认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公司股权质押登记(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 企业注册 |
2 | 浙江省知名商号的认定、延续 | 企业注册 |
3 | 质检中心认定 | 认证认可 |
4 | 省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认定 | 质量认定 |
5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初审 | 商标认定 |
6 | 市场名称登记(商品市场名称新申请、变更、注销) | 市场名称 登记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关于加强公共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3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
(五)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奖励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奖励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 | 市场管理 |
2 | 授予省政府质量奖 | 质量管理 |
3 | 中国质量奖推荐 | 质量管理 |
4 |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价格监督 |
5 |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 | 举报监督 |
6 | 对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 | 举报监督 |
7 | 对向执法机关检举、揭发各类案件的人民群众,经查实后给予的奖励 | 举报监督 |
8 | 对举报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的奖励 |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9 |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食品安全管理 |
10 | 对举报食品等产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 | |
11 | 对举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 | 大气污染防治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的通知》《浙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转发财政部等三部局关于印发〈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
(六)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强制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强制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查封、扣押食品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食品安全 监管 |
2 |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 价格监管 |
3 | 查封、扣押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 产品质量 监管 |
4 |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 | 商标监管 |
5 | 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 企业监管 |
6 | 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 企业监管 |
7 | 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 传销监管 |
8 | 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 直销监管 |
9 |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 商标监管 |
10 |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 商标监管 |
11 | 扣押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 企业监管 |
12 |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 | 产品质量 监管 |
13 | 查封、扣押与市场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物品 | 企业监管 |
14 | 查封、扣押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 | 企业监管 |
15 | 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 | 企业监管 |
16 | 查封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 企业监管 |
17 | 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 传销监管 |
18 | 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 企业监管 |
19 | 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 企业监管 |
20 | 扣留公司登记机关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 | 企业监管 |
21 | 暂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营业执照 | 企业监管 |
22 | 对涉嫌传销行为的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冻结 | 传销监管 |
23 | 收缴视同歇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公章 | 企业监管 |
24 |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产品质量 监管 |
25 |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 特种设备 监管 |
26 |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 产品质量 监管 |
27 | 对涉嫌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案计量器具进行封存 | 计量监管 |
28 | 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识标准和标识标注规定、国家安全认证管理规定的产品予以查封、扣押 | 认证认可 监管 |
29 | 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产品质量 监管 |
30 |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及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 产品质量 监管 |
31 | 责令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财物 | 反不正当 竞争监管 |
32 | 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 | 网络监管 |
33 |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 广告监管 |
34 | 查封、扣押涉嫌垄断行为的相关证据 | 反垄断 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军服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
(七)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其他行政权力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其他行政权力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 | 食品安全 监管 |
2 |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 合同监管 |
3 |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机构成员备案 | 企业注册 |
4 | 非公司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 企业注册 |
5 | 外国合伙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 企业注册 |
6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 | 企业注册 |
7 | 外国企业有权签字人、企业责任形式、资本(资产)、经营范围以及代表发生变更备案 | 企业注册 |
8 | 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以及负责人名单备案 | 企业注册 |
9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 企业注册 |
10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 | 食品安全 监管 |
11 | 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备案 | 广告监管 |
12 | 对公司章程修改备案 | 企业注册 |
13 |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 企业注册 |
14 | 对特殊标志侵权赔偿调解 | 商标监管 |
15 | 计量调解 | 计量监管 |
16 | 受理市场监管领域消费争议调解 | 消费投诉 |
17 | 汽车“三包”争议调解 | 消费投诉 |
18 |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调解 | 反不正当 竞争 |
19 | 计量校准机构备案(首次备案申请、内容变更申请) | 计量监管 |
20 |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初审 | 商标监管 |
21 | 合伙企业清算人备案 | 企业注册 |
22 | 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 | 计量监管 |
23 | 企业报送年度报告 | 企业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落实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试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计量校准机构依法监管实施意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
(八)市场监管系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1.具体投诉请求: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不服。
2.法定途径:内部申诉。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九)市场监管系统内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1.具体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2.法定途径:申请调解仲裁。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为。
1.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2 | 对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的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3 | 对垄断协议的行政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4 |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5 |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政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6 |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7 | 虚假出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8 | 抽逃出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9 | 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0 | 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1 |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2 | 公司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3 | 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4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经登记,擅自从事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5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取欺诈手段取得代表机构登记或者备案,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登记证、代表证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6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规定从事业务活动以外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7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未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违规从事业务活动,未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调整驻在场所等情形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8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严重违法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9 | 外资企业未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投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0 | 企业法人有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等情形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1 | 骗取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2 | 应当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3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未经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4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5 | 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6 |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7 | 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8 | 合伙企业未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9 |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0 | 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或者未经登记从事限制类项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1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2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3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4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办理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协议修改、分支机构及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未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5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6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7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8 |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9 | 企业集团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0 | 企业集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1 | 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2 |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及重大遗漏报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3 | 企业法人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4 |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清算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5 |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6 |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7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8 | 公司在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9 |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0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未按约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且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1 |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2 | 中外合作企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3 | 企业法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4 | 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5 | 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6 | 儿童玩具生产者接到缺陷调查通知未及时进行缺陷调查,拒绝配合缺陷调查,未及时报告缺陷调查结果的处罚 | 质量管理 |
57 | 对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58 | 社会团体制定的标准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或标准制定不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未能提高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未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处罚 | 标准监管 |
59 | 注册人未依法申请变更不影响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事项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0 | 擅自将盐田废弃、转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1 | 对生产、加工用于零售的碘盐未实行小包装并加贴防伪碘盐标志的处罚 | 食品安全监管 |
62 | 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3 | 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集团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4 | 未依法登记为企业集团而冒用企业集团名义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5 | 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行政处罚 | 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利代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
(二)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1.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计量检定 |
2 | 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校准、检测 | 计量检定 |
3 | 商品量计量检验 | 计量检定 |
4 | 能效标识计量检测 | 计量检定 |
5 | 物价工作监督检查 | 价格监管 |
6 | 质量管理 | |
7 | 监督检查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 计量监管 |
8 | 对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9 | 对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认证认可 |
10 | 商品条码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 标准化监管 |
11 | 认证活动监督管理 | 认证认可 |
12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 监管 |
13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产品质量 监管 |
14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 特种设备 监管 |
15 | 对能效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16 | 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 | 质量管理 |
17 | 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质量监督管理 | 产品质量 监管 |
18 | 计量比对的监督管理 | 计量监管 |
19 | 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20 | 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21 | 计量标准的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22 | 组织实施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产品质量 监管 |
23 | 对水效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产品质量 监管 |
24 | 会展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的监督管理 | 专利监管 |
25 | 对行政垄断行为的调查、处理 | 反垄断监管 |
26 | 对社会团体标准的监管 | 标准监管 |
27 | 对地图广告和地图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管 | 产品质量 监管 广告监管 |
28 | 对年度报告行为监管(企业报送年度报告) | 企业监管 |
29 | 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公示信息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0 | 对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1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2 | 企业名称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3 |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4 |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管 | 直销监管 |
35 | 对合同行为的监管 | 合同监管 |
36 | 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的监管 | 拍卖监管 |
37 | 对流通领域商品的质量抽检 | 产品质量 监管 |
38 | 市场主体工商信用分类监管 | 企业监管 |
39 | 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 | 执法办案 |
40 | 对企业标准的监管 | 标准化监管 |
41 | 负责履职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的查处 | 特种设备 监管 |
42 |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 计量监管 |
43 | 对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 | 食品安全 监管 |
44 | 对产品存在着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却拒不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足以防止危害发生的公告 | 质量管理 |
45 | 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46 | 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47 | 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48 | 对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骗取工商登记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49 | 对印刷业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50 | 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管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51 | 对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规定执行三包行为的监管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52 | 对渔业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53 |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 | 商标监管 |
54 | 对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监管 | |
55 | 对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监管 | |
56 | 对广告行为的监管 | 广告监管 |
57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 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
58 | 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执行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59 | 对营业性演出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0 | 对与报废汽车回收有关活动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1 | 对矿产品运销环节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2 | 对文物流通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3 | 对生猪屠宰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4 | 对殡葬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5 | 对房地产开发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6 | 对水路运输业经营活动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7 | 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 | 食品安全监管 |
68 |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9 | 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70 |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71 |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72 | 对侵犯技术秘密行为的监管 | 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
73 | 对粮食流通活动的监管 | 食品安全 监管 |
74 | 对禁止使用童工情况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75 | 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 | 产品质量 监管 |
76 | 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 | 市场监管 |
77 | 对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管 | 企业监管 |
78 | 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管 | 网络监管 |
79 | 对危险物品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0 | 对盐业的监管 | 食品安全 监管 |
81 | 对烟草专卖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2 | 对邮政专营业务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3 | 对旅行社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4 |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 | 网络监管 |
85 | 对传销行为的监管 | 传销监管 |
86 | 对种子经营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7 | 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广告的监督管理 | 广告监管 |
88 |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 监管 |
89 | 对药品广告发布的检查 | 广告监管 |
90 | 对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的检查 | 广告监管 |
91 | 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检查 | 广告监管 |
92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 食品安全 监管 |
93 |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 监管 |
94 |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 食品安全 监管 |
95 | 特种设备较大事故调查 | 特种设备 监管 |
96 | 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 广告监管 |
97 | 对企业信息公示的抽查 | 企业监管 |
98 | 承检机构、复检机构伪造检验报告或者出具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泄露抽检信息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认证认可 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浙江省地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直销管理条例》《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浙江省邮政专营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
(三)检举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1.法定途径:行政监察举报。
2.主要政府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四)检举市场监管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1.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2.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公开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 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设立、变更、注销) | 企业注册 |
2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 企业注册 |
3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 企业注册 |
4 |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注销登记 | 广告许可 |
5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许可 | 广告许可 |
6 | 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包括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检验机构地址名称变更、检验标准变更、最高管理者变更、主要人员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技术负责人和安检机构质量负责人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检验检测能力取消申请,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 | 计量认证 |
7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标准新建考核申请、复查考核申请、更换申请、封存或撤销申请) | 计量许可 |
8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 计量许可 |
9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包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授权变更申请、授权复查申请、授权新建申请、授权扩项申请,专项计量授权、授权变更申请、授权复查申请、授权新建申请、授权扩项申请) | 计量许可 |
10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 特种设备 许可 |
11 | 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 | 特种设备 许可 |
12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地址变更、名称变更、延期换证(无需评审)) | 特种设备 许可 |
13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 许可 |
14 |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延续换证、变更、注销、补证 | 食品生产 许可 |
15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撤回、发证、范围变更、注销、延续换证、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补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撤回、注销、延续换证、补领、发证、范围变更) | 产品生产 许可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计量标准考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
(二)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2 | 对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的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3 | 对垄断协议的行政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4 |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5 |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政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6 |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7 | 虚假出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8 | 抽逃出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9 | 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0 | 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1 |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2 | 公司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3 | 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4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经登记,擅自从事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5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取欺诈手段取得代表机构登记或者备案,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登记证、代表证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6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规定从事业务活动以外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7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未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违规从事业务活动,未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调整驻在场所等情形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8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严重违法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9 | 外资企业未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投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0 | 企业法人有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等情形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1 | 骗取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2 | 应当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3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未经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4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5 | 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6 |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7 | 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8 | 合伙企业未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9 |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0 | 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或者未经登记从事限制类项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1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2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3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4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办理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协议修改、分支机构及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未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5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6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7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8 |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9 | 企业集团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0 | 企业集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1 | 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2 |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及重大遗漏报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3 | 企业法人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4 |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清算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5 |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6 |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7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8 | 公司在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9 |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0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未按约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且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1 |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2 | 中外合作企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3 | 企业法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4 | 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5 | 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6 | 儿童玩具生产者接到缺陷调查通知未及时进行缺陷调查,拒绝配合缺陷调查,未及时报告缺陷调查结果的处罚 | 质量管理 |
57 | 对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58 | 社会团体制定的标准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或标准制定不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未能提高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未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处罚 | 标准监管 |
59 | 注册人未依法申请变更不影响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事项的处罚 | 特殊食品监管 |
60 | 擅自将盐田废弃、转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1 | 对生产、加工用于零售的碘盐未实行小包装并加贴防伪碘盐标志的处罚 | 食品安全监管 |
62 | 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3 | 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集团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4 | 未依法登记为企业集团而冒用企业集团名义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5 | 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行政处罚 | 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利代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
(三)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裁决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裁决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专利侵权纠纷调处 | 专利监管 |
2 | 企业名称、商标权裁决(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企业注册 |
3 | 计量纠纷仲裁检定 | 计量监管 |
4 | 对气瓶监检过程中受检单位和监检机构争议的处理 | 特种设备 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浙江省专利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四)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确认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公司股权质押登记(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 企业注册 |
2 | 浙江省知名商号的认定、延续 | 企业注册 |
3 | 质检中心认定 | 认证认可 |
4 | 省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认定 | 质量认定 |
5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初审 | 商标认定 |
6 | 市场名称登记(商品市场名称新申请、变更、注销) | 市场名称 登记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关于加强公共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3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
(五)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奖励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奖励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 | 市场管理 |
2 | 授予省政府质量奖 | 质量管理 |
3 | 中国质量奖推荐 | 质量管理 |
4 |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价格监督 |
5 | 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 | 举报监督 |
6 | 对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 | 举报监督 |
7 | 对向执法机关检举、揭发各类案件的人民群众,经查实后给予的奖励 | 举报监督 |
8 | 对举报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的奖励 |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9 |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食品安全管理 |
10 | 对举报食品等产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 | |
11 | 对举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 | 大气污染防治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的通知》《浙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转发财政部等三部局关于印发〈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
(六)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强制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强制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查封、扣押食品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食品安全 监管 |
2 |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 价格监管 |
3 | 查封、扣押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 产品质量 监管 |
4 |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 | 商标监管 |
5 | 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 企业监管 |
6 | 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 企业监管 |
7 | 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 传销监管 |
8 | 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 直销监管 |
9 |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 商标监管 |
10 |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 | 商标监管 |
11 | 扣押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 企业监管 |
12 | 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 | 产品质量 监管 |
13 | 查封、扣押与市场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的物品 | 企业监管 |
14 | 查封、扣押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 | 企业监管 |
15 | 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 | 企业监管 |
16 | 查封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 | 企业监管 |
17 | 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 传销监管 |
18 | 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 企业监管 |
19 | 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时临时查封有关场所 | 企业监管 |
20 | 扣留公司登记机关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 | 企业监管 |
21 | 暂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营业执照 | 企业监管 |
22 | 对涉嫌传销行为的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冻结 | 传销监管 |
23 | 收缴视同歇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公章 | 企业监管 |
24 |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产品质量 监管 |
25 | 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或者扣押 | 特种设备 监管 |
26 | 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 产品质量 监管 |
27 | 对涉嫌违反计量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案计量器具进行封存 | 计量监管 |
28 | 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识标准和标识标注规定、国家安全认证管理规定的产品予以查封、扣押 | 认证认可 监管 |
29 | 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产品质量 监管 |
30 |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及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 产品质量 监管 |
31 | 责令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财物 | 反不正当 竞争监管 |
32 | 查封、扣押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商品、工具、设备等物品,查封用于从事违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场所 | 网络监管 |
33 |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 广告监管 |
34 | 查封、扣押涉嫌垄断行为的相关证据 | 反垄断 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军服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
(七)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其他行政权力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以下其他行政权力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 | 食品安全 监管 |
2 |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 合同监管 |
3 |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机构成员备案 | 企业注册 |
4 | 非公司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 | 企业注册 |
5 | 外国合伙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 企业注册 |
6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 | 企业注册 |
7 | 外国企业有权签字人、企业责任形式、资本(资产)、经营范围以及代表发生变更备案 | 企业注册 |
8 | 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以及负责人名单备案 | 企业注册 |
9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 企业注册 |
10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 | 食品安全 监管 |
11 | 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备案 | 广告监管 |
12 | 对公司章程修改备案 | 企业注册 |
13 |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 企业注册 |
14 | 对特殊标志侵权赔偿调解 | 商标监管 |
15 | 计量调解 | 计量监管 |
16 | 受理市场监管领域消费争议调解 | 消费投诉 |
17 | 汽车“三包”争议调解 | 消费投诉 |
18 |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调解 | 反不正当 竞争 |
19 | 计量校准机构备案(首次备案申请、内容变更申请) | 计量监管 |
20 |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初审 | 商标监管 |
21 | 合伙企业清算人备案 | 企业注册 |
22 | 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 | 计量监管 |
23 | 企业报送年度报告 | 企业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落实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试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计量校准机构依法监管实施意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
(八)市场监管系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1.具体投诉请求: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不服。
2.法定途径:内部申诉。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九)市场监管系统内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1.具体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2.法定途径:申请调解仲裁。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为。
1.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对专利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2 | 对专利代理师违法行为的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3 | 对垄断协议的行政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4 | 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5 |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政处罚 | 反垄断 监管 |
6 | 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7 | 虚假出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8 | 抽逃出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9 | 公司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0 | 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1 |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2 | 公司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3 | 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4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经登记,擅自从事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5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采取欺诈手段取得代表机构登记或者备案,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登记证、代表证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6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规定从事业务活动以外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7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未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违规从事业务活动,未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调整驻在场所等情形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8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严重违法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19 | 外资企业未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投资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0 | 企业法人有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等情形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1 | 骗取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2 | 应当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3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未经核准登记,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登记机关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4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5 | 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6 |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7 | 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8 | 合伙企业未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29 | 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0 | 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或者未经登记从事限制类项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1 |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2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3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4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办理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协议修改、分支机构及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未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备案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5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6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7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8 |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39 | 企业集团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而不办理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0 | 企业集团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1 | 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2 |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及重大遗漏报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3 | 企业法人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4 |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清算时不依照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5 |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6 |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7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8 | 公司在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49 |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0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未按约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且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1 | 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2 | 中外合作企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3 | 企业法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4 | 合伙企业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5 | 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56 | 儿童玩具生产者接到缺陷调查通知未及时进行缺陷调查,拒绝配合缺陷调查,未及时报告缺陷调查结果的处罚 | 质量管理 |
57 | 对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处罚 | 知识产权 服务业监管 |
58 | 社会团体制定的标准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或标准制定不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未能提高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未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处罚 | 标准监管 |
59 | 注册人未依法申请变更不影响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事项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0 | 擅自将盐田废弃、转产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1 | 对生产、加工用于零售的碘盐未实行小包装并加贴防伪碘盐标志的处罚 | 食品安全监管 |
62 | 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3 | 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集团登记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4 | 未依法登记为企业集团而冒用企业集团名义的处罚 | 企业监管 |
65 | 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行政处罚 | 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利代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
(二)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
1.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
序号 | 行政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计量检定 |
2 | 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校准、检测 | 计量检定 |
3 | 商品量计量检验 | 计量检定 |
4 | 能效标识计量检测 | 计量检定 |
5 | 物价工作监督检查 | 价格监管 |
6 | 质量管理 | |
7 | 监督检查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 计量监管 |
8 | 对能源计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9 | 对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认证认可 |
10 | 商品条码使用活动监督检查 | 标准化监管 |
11 | 认证活动监督管理 | 认证认可 |
12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 监管 |
13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产品质量 监管 |
14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 特种设备 监管 |
15 | 对能效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16 | 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 | 质量管理 |
17 | 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质量监督管理 | 产品质量 监管 |
18 | 计量比对的监督管理 | 计量监管 |
19 | 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20 | 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21 | 计量标准的监督检查 | 计量监管 |
22 | 组织实施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产品质量 监管 |
23 | 对水效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产品质量 监管 |
24 | 会展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的监督管理 | 专利监管 |
25 | 对行政垄断行为的调查、处理 | 反垄断监管 |
26 | 对社会团体标准的监管 | 标准监管 |
27 | 对地图广告和地图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管 | 产品质量 监管 广告监管 |
28 | 对年度报告行为监管(企业报送年度报告) | 企业监管 |
29 | 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公示信息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0 | 对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1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2 | 企业名称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3 |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34 |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日常监管 | 直销监管 |
35 | 对合同行为的监管 | 合同监管 |
36 | 对拍卖企业及拍卖活动的监管 | 拍卖监管 |
37 | 对流通领域商品的质量抽检 | 产品质量 监管 |
38 | 市场主体工商信用分类监管 | 企业监管 |
39 | 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 | 执法办案 |
40 | 对企业标准的监管 | 标准化监管 |
41 | 负责履职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的查处 | 特种设备 监管 |
42 |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 | 计量监管 |
43 | 对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 | 食品安全 监管 |
44 | 对产品存在着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却拒不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足以防止危害发生的公告 | 质量管理 |
45 | 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46 | 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47 | 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48 | 对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骗取工商登记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49 | 对印刷业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50 | 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管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51 | 对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规定执行三包行为的监管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52 | 对渔业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53 |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 | 商标监管 |
54 | 对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监管 | |
55 | 对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监管 | |
56 | 对广告行为的监管 | 广告监管 |
57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 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
58 | 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执行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59 | 对营业性演出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0 | 对与报废汽车回收有关活动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1 | 对矿产品运销环节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2 | 对文物流通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3 | 对生猪屠宰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4 | 对殡葬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5 | 对房地产开发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6 | 对水路运输业经营活动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7 | 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 | 食品安全监管 |
68 |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69 | 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70 |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71 |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72 | 对侵犯技术秘密行为的监管 | 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
73 | 对粮食流通活动的监管 | 食品安全 监管 |
74 | 对禁止使用童工情况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75 | 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 | 产品质量 监管 |
76 | 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 | 市场监管 |
77 | 对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管 | 企业监管 |
78 | 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管 | 网络监管 |
79 | 对危险物品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0 | 对盐业的监管 | 食品安全 监管 |
81 | 对烟草专卖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2 | 对邮政专营业务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3 | 对旅行社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4 |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 | 网络监管 |
85 | 对传销行为的监管 | 传销监管 |
86 | 对种子经营的监管 | 企业监管 |
87 | 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广告的监督管理 | 广告监管 |
88 |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 监管 |
89 | 对药品广告发布的检查 | 广告监管 |
90 | 对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的检查 | 广告监管 |
91 | 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检查 | 广告监管 |
92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 食品安全 监管 |
93 |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 监管 |
94 |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 食品安全 监管 |
95 | 特种设备较大事故调查 | 特种设备 监管 |
96 | 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 广告监管 |
97 | 对企业信息公示的抽查 | 企业监管 |
98 | 承检机构、复检机构伪造检验报告或者出具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泄露抽检信息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认证认可 监管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浙江省地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直销管理条例》《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浙江省邮政专营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
(三)检举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1.法定途径:行政监察举报。
2.主要政府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四)检举市场监管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1.法定途径:纪律检查举报。
2.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
三、信息公开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公开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