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21-10-14 17:21字体:[       ]浏览次数:(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系统自动测评、各地核实推荐、大数据比对和双随机实地核查,初步确定了公示名单。8月20日,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向社会公示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41家,其中首次公示企业509家,继续公示企业932家(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期间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

希望被公示企业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重视企业合同管理,诚信经营;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重视企业经营管理,守法经营,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公示期间,各地要加强对公示企业合同管理、履约和守法经营等情况的跟踪了解,发现被公示企业存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中规定予以撤销的情形的,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附件: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