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10/2021-67748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6 |
文号: | 浙市监法〔2021〕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SP68-2021-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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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3-
1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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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要求,省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有效的3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清理,3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174件,暂时保留21件,失效34件,废止87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1年4月20日起施行。 附件: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3月16日印发 |
附件: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