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为进一步巩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隐患典型案例”的函》(市监特设(司)函〔2021〕27号),结合助力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和推进“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应用等工作部署,省局制定了《浙江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
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隐患典型案例”的函》(市监特设(司)函〔2021〕27号),按照浙江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详见浙市监特〔2020〕16号文),结合助力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和推进“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应用等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切实降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推进“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应用为依托,进一步厘清全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数量、分布及安全现状。加快构建“物防+技防+人防”并重的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集成监管体系,重点突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等高风险特种设备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使用单位开展“回头看”。一要对2020年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核查整改情况,对企业难以自行整改的隐患,应当约请检验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报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整改情况清单(附件1)。二要按照浙江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今年以来新增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立查立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三要全面实施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赋码应用,加速完成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及使用单位的匹配,推进实施扫码作业,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回头看”。一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对负责实施定期检验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进行再摸排、再梳理,结合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失效模式及风险管控要点,采取多种方式对2020年检验发现和各安全监察机构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项确认,做到建材行业用蒸压釜、印染行业用反应釜及橡胶制品用硫化罐“回头看”全覆盖。同时,对检验发现的有代表性隐患,要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状况、人员操作方法、设备失效模式等进行深入分析,形成隐患描述清晰、后果预判可信、原因分析科学的检验案例。二要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继续做好法定检验,进一步拓展优化检验技术服务,重点突出技术力量不足的中小型企业,主动提供问题隐患整改确认和整改情况填报工作等技术帮扶。对检验中发出《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2)》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要进行回访全覆盖,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到位情况和安全联锁装置有效性检查。三要严格落实浙产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出厂前赋码,入浙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办理施工告知或办理使用登记时赋码,加速打通设备全流程信息,为全面推进实施扫码检验打好基础。
(三)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回头看”。一要充分结合辖区内行业特点,重点突出建材、印染和橡胶制品等行业,尤其是管理相对薄弱的中小型企业,要适当加大监督检查比例进行“回头看”,对整改措施不落实、不及时等仍在使用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新增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要坚持溯源倒查,压实各环节安全责任。二要对2020年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立案查处案件进行“回头看”全覆盖,对已办结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办结案件进行原因分析,保证质量尽快结案。三要结合“回头看”工作,开展广泛调研,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局要按照省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助力打赢“遏重大”攻坚战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对各县(市、区)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检查指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及时分析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深化数智赋能。各地要结合本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大力推进应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加快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数字化建设,及时汇总上报推进应用时发现的问题,以好用、管用、实用为目标,加速系统迭代升级,尽快实现全省数字化监管的新局面。
(三)做好信息报送。对2021年新增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按照浙江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填写使用单位自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属地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局要分别于2021年7月30日、9月30日和11月30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回头看”工作阶段总结和在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信息统计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整改情况清单以及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统计表(见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隐患典型案例”的函》附件2)。
联系人:省局特种设备处 徐峰,电话:0571-89761433。
附件:1.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整改情况清单
2.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隐患典型案例”的函
附件1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整改情况清单
填报单位: 填写日期:
序号 | 使用单位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隐患描述 | 整改情况 | 整改闭环时间 |
备注:1.隐患描述:可从隐患发生部位,外观细节,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描述。
2.整改情况:可从管理制度、设备返修、工艺调整、人员管理等方面整改,需明确整改后的结果。
抄送: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