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1〕186号)有关“鼓励区域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的精神,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JJF(沪苏浙皖)4001-2021《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在浙江省适用。
编 号 | 名 称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JJF(沪苏浙皖)4001-2021 | 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 | 2021-08-09 | 2022-04-09 |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