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执行,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