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1〕186号)有关“鼓励区域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的精神,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JJF(沪苏浙皖)4002-2021《激光标线仪校准规范》在浙江省适用。
编 号 | 名 称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JJF(沪苏浙皖)4002-2021 | 激光标线仪校准规范 | 2021-09-20 | 2022-03-20 |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JJF(沪苏浙皖)4002-2021激光标线仪校准规范.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