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交办重中之重工作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7-29 15:39 字体:[       ] 浏览次数:( )

序号

项目名称

4-6月工作进展

1

持续做好

疫情防控

1. 及时收集研判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先后制定清明节期间及进一步严格落实干部职工疫情防护工作要求文件通知2个;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材料

2. 做好疫情防控每日专报和统计报表报送;做好每天疫情防控应急值守;聚焦疫情防控热点问题,新发布政策解答3期;督促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做好疫情防控日常排查,二季度累计发布排查通告44次;根据局主要领导要求,完成疫情防控半年度综合督查方案的填报;

3. 根据专班工作安排参加国务院疫情防控每日会商会和省局疫情防控工作例会等;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36条措施和《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梳理并上报任务交办落实清单;根据专班工作安排参加国务院疫情防控每日会商会和省局疫情防控工作例会;根据机关工委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省局各机关、直属单位在职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

4. 迭代优化浙冷链系统;制定完善冷链物防专项考核方案、完善专项考核细则; 梳理冷链物防工作体系痛点、堵点及实施措施;完成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站、省际检查站五一小长假期间仓、站开仓、休仓事宜;督促指导各地对浙冷链系统内首站经营者报备重量未完全入库的数据进行核查。

5. 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报告》调研报告,报送冷链物防近期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相关背景材料

6. 全面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以省疫情防控办名义印发《关于持续完善冷链物防全受控、无遗漏工作机制的通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 每日在线查看各地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站、省际检查站开放预约、系统设置、环境消杀、入仓查验等情况,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在线查看环境管理、出入口管理等情况;每日通报我省各地冷链食品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控力指数。

8. 迭代升级专业市场防疫在线,各地专业市场和农贸市场视频接入率达到98%。每日常态化持续开展商品市场疫情防控措施线上检查,每日常态化持续开展商品市场疫情防控措施线上检查。

2

全力以赴做好亚运会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在食品安全方面:
1.完成第三批26个指南编写和专家评审,已形成送审稿;
2.推进亚运食安在线系统应用落地;
3.开发上线供餐单位APP企业端亚运版,研究亚运食材浙食链相关需求,拟开发浙食链亚运版。
4.梳理工作。阶段性梳理亚运会筹办前期工作的推进情况,整理汇编文件资料,做好电子归档工作。
5.专题调研。实地调研运动员食材专仓和果蔬加工中心。
二是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1.印发《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召开护航亚运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亚运专区功能。2.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

1.举办以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2.制定出台全省工作方案。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小组、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重点任务、阶段安排、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

3.编印《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清单》,先后发布《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清单》(特殊标志篇)(著作权及其他篇),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各地开展执法。

4.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政策宣讲、咨询展览等系列宣传活动300余场;《浙江:七部门联合发布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等亚运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新闻通稿,被新华网、中新网、浙江日报等20余家全国主流媒体报道转发。
四是在质量安全方面:
1.持续开展攀岩、游泳、冰雪器材等场馆场地技术指导、核查。
2.深入开展运动器材及防护用具标准研究及开发,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3.组建体育器材及场地场所技术培训师资队伍开展体育场所相关技术宣贯培训

3

强化七张问题清单办理

1. 七张问题清单纳入对市县市场监管局工作评价,会同科技和审计处编制专项考核办法;起草印发《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七张问题清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省局七张问题清单工作体系化、规范化运行;适时交办省委七张问题清单应用、重大督查问题,及时收文、处理、反馈事项进展。

2. 认真学习省委党政统领整体智治系统工作专班发布的《2021年度七张问题清单综合分析报告》(S1版),对我局七张问题清单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并完成《省级重大督查问题清单一般问题处置机制(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学习七张问题清单应用工作总机制;持续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

3. 对相关市县局加强督促指导,持续做好信访积案的动态清零;扎实办理各类信访事项。

4

市场监管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1. 我局在2021年度省委共同富裕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组织申报的探索实施专利免费开放许可制度 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入选浙江第一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 ;

2. 制定出台《市场监管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市场监管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印发出台《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方案》;

3. 梳理报送《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省委重大改革推进情况表;

4. 在全省系统会议上部署共同富裕和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工作;

5. 迭代升级共富有我数字化场景;

6. 开展社会企业培育发展前期研究,并形成初步研究报告;

7. 梳理总结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8. 做好2022年度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任务分解。

5

纵深推进市场监管数字化改革

1. 全力支撑省局重大数字化建设优化。一是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大脑+”建设。迭代省委改革办、省大数据局大脑一本账。建设多维集成管理平台,实现50个大脑产品8要素的采集、完善、关联。实现大脑产品与重大应用系统的贯通。二是技术支撑新应用建设开发。推进个体工商户纾困在线”9个场景页面开发和数据源梳理,实现一屏掌控全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状况。三是迭代升级已上线数字化应用。迭代互联网+监管大屏建设,建设行业监管库1.0版并开展试点,对接公平在线应用实现线索核查全闭环管理,梳理归集食品业务条线数据等。

2. 认真做好省局数改办综合业务工作。认真做好省局数改办综合业务工作。梳理编制14项重大改革项目(重大应用)三张清单至省数字化改革跑道牵头单位。协同各业务处室编制并报送省局数字化材料。

6

深化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

1.对国家长三角办、长三角区域合作办、省长三角办、长三角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和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等文件中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2.印发《关于印发2022 年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研究省长三角办起草的2021年长三角专题合作组主要成效及下步安排,并将意见进行反馈;
3.做好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筹备工作,按照省委政研室和省长三角办要求,撰写并报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市场建设情况和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议题。
4.长三角三省一市综合协调组召开二季度工作视频会议,研究2022年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议程,审议《关于开展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佳合作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年度巡礼片》《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掠影宣传册》和《关于征求〈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专项工作组设置方案〉意见的通知》及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标志和价值理念。
5.参加驻总局纪检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市场监管领域监管监督联动专题研讨电视电话会议。
6.向省长三角办、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报送2022年重点任务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7.对接做好示范区执委会关于推荐构建统一大市场典型案例接受中央广电总台财经节目中心采访相关事宜。

7

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1. 组织开展56月份学法考法活动,下发学法考法通知,整理导入人员名单,对接系统应用开发。

2. 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确保文件内容、出台程序等不出现法律风险,第二季度共审核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3.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相关要求,做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

4.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要求,做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二季度共审核6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5. 配合省人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文本进行逐条研究论证。配合省人大做好《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的调研工作;配合司法厅、省人大做好《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的调研工作。

6. 法治政府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分解。组织召开系统法制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度工作。

7. 指导各地开展阵地建设。

8

开展系列综合执法行动

1.开展铁拳行动,制作下发《食用油违法行为查处执法指导手册》《医疗美容机构多维度执法手册》。
2.开展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制作下发《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执法指导手册》《盲盒市场监管专项执法案件查办指导手册》。3.向社会发布第二批涉疫十大典型案例、《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分析报告》;铁拳”“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4.研究确定维护市场秩序重点执法领域和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起草亮剑2022”维护市场秩序综合执法行动方案

9

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截至第二季度,全省查处案件4万余件,移送公安机关460余件

10

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长

1.扩大体量规模,包括扩大小微企业体量规模、扩大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体量规模等3个事项。
2.扩大小微企业体量规模:第二季度4月新设5.4万家;
3.扩大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体量规模:第二季度新设16500家;
4.扩大个体工商户体量规模:第二季度新增21.9万家;
5.加强主体培育,包括一个事项,扩大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培育库企业体量规模。
6.扩大省市县三级小微企业培育库企业体量规模:第二季度共计45万家。
7.部署并推进各地开展信用融资破难行动。

11

落实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1.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要求,418日印发我局实施方案。

2.迭代升级互联网+监管平台。一是聚焦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需求,汇总梳理省级部门功能需求223项,形成互联网+监管”“1+3”改革清单。二是推动平台整体性重塑,形成了一库一图八场景的总体架构。三是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增量开发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巡查检查、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综合监管等功能,研究推进监管对象行业库建设。

3.推进省市县乡四级执法监管业务上平台。

4.628日,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确定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依法实施的执法事项1039项,其中行政处罚1011项,行政强制28项。

5.牵头推进部门联合监管随机抽查。上半年,全省共发起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任务总数5000个,减少企业干扰1.97万户次。

7.已完成执法文书和执法证据与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对接;两法衔接系统已在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可实现涉刑案件在线移交。

8.梳理出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一件事”42件,涉及事项314项。

12

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1.优化浙江企业在线功能,研究制定浙江企业在线政务网IRS前后端分离改造方案。

2.优化完善企业生存快照大脑产品,输出全省月度市场主体信息快报,对全省企业在新增、发展、异常、退出4个重要节点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多角度展示和分析。

3.优化完善经营异常诊断仪大脑产品。

4.开展全省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质量专项检查,规范年报行为。

5.指导杭州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制定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和个体户依职权注销。深化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国家试点。

6.牵头推进部门联合监管随机抽查,上半年,全省共发起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任务总数5000个,减少企业干扰1.97万户次。

13

深化信用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

1.上线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功能,企业申请数据自动流转至浙企信用在线(企业信用综合监管系统)进行受理、审核,实现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全程网办。

2.根据总局指标体系建设要求,优化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进一步归集相关数据,并将分类结果调整为ABCD四类。相关数据已上报总局。

3.将列严工作纳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信用监管职能作用,依法应列尽列。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各专项整治,推进严违名单依法应列尽列

14

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

1.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并审定,制定出台《浙江省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实施公平竞争指数、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会审等先行先试改革,我省成为首个经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的省份。

2.发布全国首个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省级地方标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督促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支持平台企业规范创新发展。

3.率先实施重点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机制,对300家企业组织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辅导。4.率先组织开展我省公平竞争环境满意度调查,制定调查方案,通过招投标选定第三方调查机构,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

15

 

推进现代活力市场引领省建设

1.完善专业市场综合贡献度指数指标体系,开展并完成指数填报工作,根据指数呈现出的各地商品市场发展的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分类施策指导当地专业市场培育发展。1-6月全省商品市场成交总额1亿元,百亿、千亿市场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起草并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启动2022年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工作。

3.浙江市场在线平台与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中上线网络直播管理模块填报功能,动态更新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各类信息。

4.梳理并编制《全省涉商品市场领域纾困政策汇编》,收录国家级、省级、市级43,共组织政策宣贯会2990次,实现宣贯百分百。上线商品市场涉政府补助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动态跟踪机制。

5.今年全省申报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超400家。年初印发《全省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方案》,修订完善《省放心农贸市场认定标准》,通过数字化系统动态跟踪每家任务市场最新创建进度。到6月底,已完成创建待验收的市场161家。

16

严格广告监管

1. 切实抓好广告导向监管。加大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利用冬奥会、冬残奥会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行为,公布典型案例3件。
2.深入推进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指导1363家直播间承诺、亮诺和践诺,制定相关制度规范369个。

3.结合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治理,指导诸暨全链条查处违法行为主体。
4.会同省广告监测中心开发完成市场监管大脑广告监测天眼浙江网络直播营销监测在线

17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

1.学习研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深入基层调研,征求各地市意见建议,形成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初稿。

2..制定下发《关于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全面实施制造业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114个、质量提升攻坚项目139个、重点研制攻坚标准100

5.推进千企创牌计划,做好线上申报企业审核入库,各地共推荐上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入库培育组织2200余家推荐上报品字标入库培育企业1450家,研制《千企创牌入库培育实施细则》。

6.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品字标品牌建设工作要点》;年度新增浙江制造标准179项、品字标企业665家。

7.组织首席质量官课程及教材研讨,部署全省首席质量官联盟成员、师资推荐工作,新增培育企业首席质量官449人。

8.组织专家指导帮助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目前已导入1480家。

18

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

1. 迭代浙江e行在线应用平台,升级淘汰置换功能模块,设计相关应用场景。

2. 召开电动自行车共享产业发展座谈会。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共享电池企业,研讨分析电动自行车共享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的现状、共性问题和政策建议。

3. 召开《电动自行车充停领域消防安全要求》标准第二次研讨会。完成《电动自行车产品追溯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立项答辩。

4. 迭代升级浙品码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注册提交材料、增加信息校验功能。完成浙品码系统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企业信息核查。

5. 全面推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赴丽水、温州检查指导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指导各地组织销售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高校开展集中淘汰置换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浙里直播专题宣推活动启动仪式,地市联动全面开展集中淘汰置换活动,促进销售单位销售量。

19

深化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一件事改革

1. 形成产品质量监管集成改革方案。指导各地全面应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持续开发建设产品质量监管结果处理系统,现已进入三大功能模块开发阶段,预计8月前完成系统开发。

2. 推进不合格结果处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工作。

3. 指导杭州市局、临平区局、临安区局及杭州市教育局与湖州市、德清县局开展质安校园建设调研学习,加快杭州试点推进工作,指导湖州推进质安校园系统建设,现已覆盖湖州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

4. 指导省质科院持续完善、升级风险预警眼系统,初步完成预警评估系统前期工作。

20

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1.起草2022年度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方案;组织专家对第三批国创城市展省级评审;组织开展第四第五批国创城市培训,提升创建水平。

2.起草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市级初评操作指南评价细则

3.出台《2022年开展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评价的通知》。

4.根据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制定2022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方案。

5.制定领导干部研讨班课程,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专家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参加授课。

21

完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1.深化数字化场景应用,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和应用评价标准》要求,分步分类推进阳光工厂建设。

2.制定全面推行关键控制点(CCP)风险监管制度及其实施方案,压实CCP风险识别、管控和闭环责任,推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重塑。

3.持续开展食品小作坊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指导推动160余家食品小作坊实施“5S”现场管理。

4.持续推进食药物质试点工作,完成7家食药物质试点企业现场评价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研究制定支持龙泉灵芝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举措。出台《加强食药物质试点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监管工作责任“18条清单,探索建立像管药品一样管食药物质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机制。

22

提升食品流通数字化治理效能

一是加快普及推广。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追溯信息录入浙食链或扫描浙食链,逐步实现全链条追溯。实现省市县全覆盖、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进口水果、猪肉等重点品种实现追溯全链条贯通。

是完善制度。正式发布《基于GS1系统的重要产品统一编码规范》地方标准。浙食链入选中国工商报社组织的第一届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十大优秀案例。

是赴诸暨开展学校配送单位、农批市场、食品生产企业数字化建设工作调研。目前,新增放心农贸市场应用浙食链家数已达635家。

四是在浙冷链方面

1.迭代升级浙食链55个版本。核查浙冷链系统内首站经营者进出库数据,并对核酸检测站、集中监管仓、省际检查站开展每日线上巡查;
2.率先开展GM2D试点应用,与国际物品编码组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行三方联合声明签署仪式。
3.制定完善冷链物防专项考核方案、完善专项考核细则;
4.报送冷链物防近期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相关背景材料。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浙江建设浙食链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跃迁》等材料
5.以省疫情防控办名义印发《关于持续完善冷链物防全受控、无遗漏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站管理,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数据共享、入浙冷链车辆管理、检测消毒质控评价、冷链企业纾困帮扶、国产畜禽肉类冻品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6.每日在线查看各地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站、省际检查站开放预约、系统设置、环境消杀、入仓查验等情况,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在线查看环境管理、出入口管理等情况。每日通报我省各地冷链食品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控力指数。
目前,浙冷链系统赋码率和扫码率分别为100%99.97%

23

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扩面提质

1.指导各地加大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二季度新建外卖商家阳光厨房”16368家;
2.持续开展餐饮防疫在线线上巡查,截止4月底已开展5轮全省全覆盖在线检查;
3.持续指导主协办城市推进确定的亚运定点接待酒店阳光厨房建设,完成阳光厨房建设的亚运定点酒店数据接入亚运食安在线
4.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每天对隔离点供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发挥阳光厨房远程监督作用,督促80个问题闭环处置;

24

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1.组织开展了三次风险会商,包括杨梅非法添加问题风险会商;牛蛙药物残留风险会商;粽叶硫酸铜超标风险会商。

2. 全面落实守、保、查行动,持续组织开展一月一行动,强化食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3. 结合端午节日和节令性食品消费特点,组织开展黄鱼、杨梅、桑葚及粽叶专项检查行动4. 全省已成立市级分中心11个,配置各类硬件设备64台,专兼职人员103名;95个县全部建立县级综合治理中心;依托检验机构、科研院校等建立社会监测站点138个,全省风险预警交流网络基本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行。

25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月一行动

1. 研究护航亚运餐饮食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突出环境卫生、食材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等问题进行治理,为亚运会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食品安全氛围。

2. 编制发布第一、二批共34个亚运食品安全保障指南,组织召开指南发布、培训会,推动指南的落地。

3. 完成涉亚运城市食品抽检部署并组织实施。

4. 开展杨梅非法使用甜蜜素及脱氢乙酸防腐等问题整治、牛蛙专项治理;组织开展省党代会食品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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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集成改革

1. 推进特种设备在线系统落地应用。截至目前,系统统一办理业务50.6万项2. 优化升级系统功能。持续优化电梯扫码检测应用,进一步强化扫码定位、检测时长等管控。

3. 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大脑建设及考评,持续优化电梯安全预警、特安风险指数等2个大脑产品并进一步推进功能应用,提交各项考评材料。

27

协同推进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

1. 《浙江省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支撑能力建设指南》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2. 组织开展居民生活领域碳普惠权益推广活动。确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血压计、体重计、体温计作为第一期在浙江碳普惠小程序商城中上线的碳积分兑换项目,该活动被市场监管总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简报2022年第4期公开报道。

3. 编制印发《市场监管信息-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专题(四)》。

4. 结合“5·20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发动各地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计量助力绿色低碳生活科普宣传和服务活动。

5. 批复同意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居民生活领域低碳生活创新试点,探索建立低碳生活数字化应用体系。

6. 持续推动《居民低碳出行碳减排量核算通则》立项工作,邀请行业专家、标准化专家及主管部门进一步修改标准文本,完成编制说明初稿。

7. 印发实施《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支撑能力建设指南》。

8.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目前已审查重点用能单位67家,检查各类能效水效标识产品1330批次。

28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纲要

1. 推进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工作。召开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年度工作要点。

2. 做好标准创新贡献奖相关工作。完善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评分细则等,起草2022年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方案。制定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方案,调研、摸排并形成我省种子选手库,做好提名工作组织发动等。

3. 抓好国家《纲要》贯彻落实。56日以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将贯彻落实标准化发展纲要等任务纳入《2022年度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研究起草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做好整体推进和分阶段落实。

4.  推进浙江制造标准工作改革,实施百项制造标准研制攻坚行动,年度累计发布浙江制造标准183项。

29

深化检验检测认证集成改革

 

1. 制订《浙江省深化绿色认证改革行动计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拟订绿色认证示范区和绿色产品领跑者评选方案。

2. 研究浙江绿色认证规范标准立项框架,组织召开《浙江绿色认证 规范》地方标准立项评审会。编制《浙江绿色认证 规范》地方标准立项方案,开展绿色电梯等12类浙江制造绿色产品标准研制,启动绿色服务(养老)认证标准立项调研。

3. 协同财政厅指导宁波、台州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在绍兴、湖州及淳安开展碳足迹认证研究试点。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指导嘉善完善先行先试项目方案。第二季度月新增新增绿色产品认证39家,证书79张,2022年新增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90张,获证组织100家。累计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039张,获证组织374家。

1. 开展检验检测显微镜大脑产品建设,推进数据全量归集工作,实现与资质认定系统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贯通,并加快数据对接接口开发。

2. 按照减少遗漏项目”“报告编号登记不符等判定模型,开发程序算法,运用OCR图形识别工具,对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7000份检验检测报告实施诊断试运行,初步识别报告编号不一致、CMA印章缺失等不规范问题,并持续推进模型、算法的程序优化升级。

3. 迭代更新检验检测报告显微镜产品内容功能。完善大脑产品多维集成平台上模型、规则、算法、公式、案例等信息,新增核心业务模块和智能化成效模块。

4. 推进检验检测报告规范化格式化工作。梳理食品、建材、五金、纺织等领域现有报告格式,结合实际需求和数字化图形识别需要,拟定《检验检测报告规范化格式文本(初稿)》。

5. 推进检验检测智慧治理与服务平台四色管理模块产品建设。结合企业信用风险模型,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四级管理指标体系制订工作。

6. 指导金华局加快推进一键查试点建设。组织召开2次专家研讨会,基本确定资质认定标准、参数数据库模型建设规范,系统模块初步开发完成。

7.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模型,持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四级管理指标体系制订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智慧治理与服务平台四色管理模块产品建设。

30

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

1. 召开联席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

2. 筹备并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完成白皮书编写、十大保护典型案例征集、创造力百强等工作,编制宣传周活动计划,活动场次达到352场完成各类宣传策划及供稿工作;

3. 压茬推进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应用系统迭代升级,聚力打造知识产权之家。浙江知识产权在线获得省数字经济建设服务专班数字经济系统2021年最佳应用。开发设计知识产权相关大脑产品。

4. 审议通过《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2022年推进计划》并印发实施。

5. 赴杭州钱塘区、绍兴新昌开展《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立法调研,10次召开立法专题座谈会、论证会,修改完善条例。

6.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起草专班双组长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7. 推动省政府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推动省政府设立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对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6月,新设奖项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正式批复同意。

8. 1-5月,全省专利授权总量19.4万件,同比增长14.5%,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46万件,同比增长10.6%PCT国际专利申请1567件。截至5月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到27.3万件,同比增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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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

1.数据知识产权研究阶段性完成数据知识产权支撑国家局课题任务,厘清了数据知识产权概念包括按照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对数据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以及参照知识产权制度对数据产权进行保护两个分支。
2.推进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工作。推进数据相关知识产权立法,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登记方案研究。
3.数据相关知识产权、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写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出台了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标准,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登记方案基本完成,我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实践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申长雨局长高度肯定。截至6月,全省数据知识产权存证5480件、累计质押金额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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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

1. 探索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印发《浙江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试点地区制定方案开展试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浙江经验交流会。目前全省面向23所高校院所征集1272件开放许可专利,已促成专利许可合同587份 同时开发完成专利鹊桥大脑产品。上半年,全省专利许可备案和转让数量达16757件次。探索专利免费开放许可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获全省首批共同富裕最佳实践。

2. 推进专利奖评奖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奖相关办法起草制定。会同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对我省入围中国专利金银奖评审的项目,进行线上答辩培训辅导,推动更多省内优秀项目脱颖而出。2022年,我省4项发明专利获国家专利金奖,创历史之最。

3. 推进知识产权保险改革国家试点。会同银保监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方案》,组织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险工作推进会,首批6家保险机构正式入驻浙江知识产权在线39个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全部在知识产权保险专区上线。

4. 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方案》,指导台州路桥落地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知识产权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余杭未来科技城落地全省首单交易所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持续指导金华、宁波等地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

5. 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会同银保监部门,积极推动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线上办理率突破10%。上半年全省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489.85亿元,同比增长52.87%,占全国总量的30.1%,持续保持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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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1.新推荐嘉兴、临海申报国家级中心,推进宁波市鄞州区、温岭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审批工作;

2.印发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雷霆1”“雷霆2专项行动;

3.组织中国(台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申报论证会,指导安吉、海宁、桐乡加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进度,推进鄞州、温岭、临海、永康等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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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

1.指导各地开展雷霆1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

2.优化地理标志数字化系统,山区26县地理标志溯源上线率达到50%

3.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联合印发《浙江省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方案》(浙市监知保〔20227号),截至目前,全省地理标志达到548件,使用专用标志企业达1872家,三合一地理标志32件,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18件。

4.印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指南》。

5.完成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第二批清单8件地理标志产品的中英文技术规范编制工作。

6.召开全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现场会,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

7.召开全省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专班第一次例会,研究山区26县专项支持政策。

8.推进庆元香菇、常山胡柚、大陈黄鱼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9.组织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

10.指导缙云探索地理标志富农新路径,入选省委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

11.农民日报头版头条、中国知识产权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我省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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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市场监管科技创新

1. 完成浙江省市场监管科学技术奖方案;起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市场监管科学技术奖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等5个市场监管科技成果奖操作细则并征求意见,同时开展报奖数字化系统开发;

2. 组织国家质检中心上报2021年度工作情况;

3. 完成科技创新 标准赋能 共富实践市场监管科技论坛优秀案例和优秀论文的评选;

4. 继续迭代完善新版科技管理数字化系统。

5. 启动省局补助项目申报,开展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

6. 组织2022年度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定向指南项目申报;

7. 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项目,推荐申报国家NQI项目1项,国家NQI项目需求1项;推荐申报省科技厅软课题项目4项;启动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8. 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科技周活动;

9. 梳理各地百名博士进厂入企活动进展情况,印发优秀案例遴选方案,汇总整理各地活动进展情况。

10. 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局科技项目管理的通知》,启动雏鹰计划的中期考核;

11. 完成第二季度省局科技项目验收工作;

12. 完善检验检测技术能手评选方案;

13. 开展构筑食品检验与创新应用新时代优秀论文和食品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优秀案例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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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分类处置

省级涉改企业处置工作已完成70%以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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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变革型组织

1.细化完善省市场监管局变革型组织实施意见。

2.全面启动省局主管学(协)会改革,研究制定学(协)会改革工作方案,召开学(协)会改革动员部署会,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3.迭代优化人事在线系统 ,加强功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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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

 1.组织本年度双百建设单位工作自评及工作审核,。

2. 制定2022年度地方局基层基础建设专项考核方案。

3. 转发学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所建设规范(暂行)的通知》。全省系统推动总局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做法被《中国市场监管报》头版头条、《中国质量报》等头版报道。

4. 制定全省系统喜迎二十大微党课竞赛方案。宣传报道全省系统18个集体和12名个人荣获2020-2021年度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全省系统20个作品荣获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三微大晒优秀作品。

5. 持续开展全省系统教育培训,筹划举办全省系统先进代表学习研讨班,开展基层所长和基层一线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项目,参训人员共9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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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协助召开1次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

2.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召开庆祝七一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

3.起草下发《中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组织开展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工作。

5.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2022 年先锋支部建设,综合规划处党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先锋支部。

6.指导督促服务中心党总支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配合做好学(协)会改革党的建设工作。

7.全面开展数字党建系统试运行,做好意见征集和系统优化完善。

8.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省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时代微型党课比赛。

9. 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二季度、半年政治生态自评,完成省局党委半年度政治生态自评报告报送工作。

10. 筹办半年度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起草廉政形势分析会报告。

11. 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参加发展党员工作在线实务培训,共295人参加,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性。组织7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省级机关党校培训。

12.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做好进社村报到活动,落实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13. 做好省局巡察工作相关制度汇编,扎实开展省局党委第四轮巡察相关工作,完成对3家单位党组织的集中巡察

14.协助局党委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5.组织五一、端午节前正风肃纪的督导检查工作,筑牢廉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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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你发展·我服务助企活动

1. 进一步打通浙江企业在线省属企业专区与OA办公系统,实现企业在专区提交的问题能自动转办到OA办公系统,并依托浙政钉实现对办理人员点对点的提醒提示功能;

2. 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回应解决机制。创新你有问题、我来解决助企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问题诉求收集、交办、化解、跟踪全过程闭环管理。对企业提出的政策咨询、开具无违规证明等,实行即时即办;设立“88380676”专线服务电话,接受企业加急业务咨询求助、预约,对接服务需求,实行急事急办;对遇到特殊情形无法网上申报的企业,指定专人落实,实行线下受理、专人专办;对涉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级其他部门的问题诉求,实行全程跟踪、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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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平台经济治理现代化先行

1.迭代优化浙江公平在线应用。开展网络监测实战建模,建设监管经验数字化监测模型438个。下沉监测应用,开放101个市县两级网络经营主体库。

2.推动平台企业及各类主体规范治理。梳理编制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包括平台企业在内的300家重点企业进行集中辅导,防范企业反垄断合规风险。制定平台健康体检报告212份,全面提升平台合规水平。制定数据标准、操作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推动我省报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省18家电商平台部署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打造更为可信的网络交易环境。

3.创新直播电商新业态监管。打造直播电商多棱镜数字化监管系统,探索开展网络直播新业态监测监管。指导省网商协会出台《直播电子商务选品和品控管理规范》,打造直播电商规范标准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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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网络餐饮一件事集成改革

1. 推进浙江外卖在线迭代升级。优化监管端、商户端和消费端三端应用,完成外卖商家四色管理”“网络餐饮厨房气象”“外卖骑手文明导则三个大脑产品应用建设

2. 推进阳光厨房建设,累计建成阳光厨房”12.2万家,真正让消费者看得透明、吃得放心。推动外卖封签覆盖率提升,部分县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 深化平台应用集中攻坚行动,开发外卖商家四色管理”“网络餐饮厨房气象”“外卖骑手文明导则市监大脑产品智能化模块。开展外卖骑手疫情精密防控

43

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件事改革

1.参与推进市监大脑建设,深入打造放心消费指数和消费投诉预警两款大脑产品。完成放心消费指数与浙消保平台对接。放心消费指数作为第二批产品纳入省局大脑。

2.迭代升级放心消费指数和消费投诉预警两款大脑产品,协同省信访局对浙消保平台进行内网部署和升级工作。

3.不断推进应用升级,借助消费宝平台为温州、宁波、上城、桐庐、海宁等地发放消费券。

44

强化反不正当竞争与涉企价费监管

1. 下发《关于加强大宗原材料价格监管执法的通知》,通报一季度大宗原材料价格运行情况,要求各地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2.  研究转供电费码线上核销机制,起草强化转供电价格行为数字监管相关方案

3协同推进网络直播营销专项整治行动。

4加省人大组织的《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立法研讨会,联合省司法厅赴湖州、嘉兴、温州等地联合开展调研.

5持续推进2022年度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专题研究会,制定下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围绕六大领域以及国务院稳住经济33条和省政府38条有关减负政策落地情况开展检查,违规收费整改规范率为100%

6会同省交通厅研究制定《海运集装箱使用环节收费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7赴金华、丽水等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督查。

8按照总局部署,制定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下发通知组织各地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9及时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刷单炒信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全力打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诈骗行为。10常态化开展企业缴费负担定点监测,累计甄别缴费信息4800条。

45

全面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智慧监管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复函,牵头对接业务处室,逐条对照国家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智慧监管建设方案。

46

建强监管大脑

1.全力支撑市场监管大脑+”建设,迭代省委改革办、省大数据局大脑一本账。建设多维集成管理平台,实现50个大脑产品8要素的采集、完善、关联。实现大脑产品与重大应用系统的贯通。
2.研究大脑产品验收标准,为大脑产品评优做准备。
3.为省局主要领导在省委召开的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上演示汇报市场监管大脑做好保障。

47

开展五新月赛、五星月晒竞赛活动

组织开展456月份五新月赛、五星月晒竞赛活动。

48

推进工商学院整体改造

实时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及时按相关部门要求补充完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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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市场监管领域重大基础性制度供给

1.配合省司法厅对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开展条文修改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
3.学习研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编制工作方案;形成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初稿),广泛征求成员单位、各地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5.制定关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第一批完成梳理11大类,353条责任清单。开展电商平台数字画像健康体检,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反馈平台健康体检报告168份。

50

构建市场监管领域统计分析体系

1. 形成月度市场主体快报

2.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完成白皮书编写、十大保护典型案例征集、创造力百强等工作,编制宣传周活动计划,活动场次达到352场完成各类宣传策划及供稿工作;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研究报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数据。

3.推动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指标监测体系、专利优先审查白名单制度等工作。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评价改革。建立知识产权发展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实施细则》。

4..完成全省广告业20224-6月月度及第一季度统计分析工作。

5.完成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立项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