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衢2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3- 10- 25 1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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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方代表、徐丽娟代表、蓝雪敏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衢27号建议《关于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问题整治工作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观点和意见

您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进入酒吧、买酒的监管职责不明,造成酒吧涉未成年人保护违法行为的监管为多头监管、多头难管,已形成一定的监管真空地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际执行层面职责不明的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法的落地生效。对此,您提出3点建议:一是出台实施条例,明确责任主体;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协调机制;三是发挥专职机构职能,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在建议中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意见,现提出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完善制度体系。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未保办)牵头,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实施细则和政策文件,进一步明晰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落实落地。以对标一类立法项目、力争年内出台为目标,积极开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与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已将其列入省人大2023年立法预备审议项目。自去年底以来,通过与省人大社建委、法工委等部门、专家学者对接座谈;先后赴萧山、余杭、绍兴、长兴、衢州等地,就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以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专项内容开展立法调研;借鉴北京、上海、江西、贵州、海南等省未保条例,吸收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儿童友好城市等相关法规政策内容;征求省未保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增加促进未成年人发展章节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目前已形成修订草案三稿,正在书面征求省未保委各成员单位、设区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建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后进一步完善文稿,争取尽快完成修订工作。此外,省公安厅出台了《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要点》,联合妇联等6部门出台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帮扶和预防犯罪工作。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发挥省未保委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针对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有关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推进落实监管职责。2021年6月,全省全面调整建立省、市、县三级由民政部门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省民政厅积极履行省未保办牵头职责,加强政策统筹、工作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指导,每年组织召开省未保委全体会议、省未保办联络员会议,建立完善省未保委和未保办工作规则,印发年度未保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开展年度重点工作。2022年,围绕六大保护,重点推进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推进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机制建设等与未成年人利益紧密相关的25项机制改革。

三是加强履职尽责,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研究涉及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问题的有效监管举措,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例如,我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数字专项监督。各地检察机关运用数字化手段建模筛查相关场所未纳入监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发生涉未违法犯罪等情况,共开展行政公益诉讼51件。其中,衢州柯城区检察院针对酒吧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衢州市检察院开展专项调研,将形成的《衢州市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引发违法犯罪问题报告》呈报衢州市委,获市委书记批示肯定,为建立酒吧长效协同监管机制提供基础。

四是加强社会支持,推动落实家庭监护和教育责任。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协同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监护力量,阻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不适宜活动场所。检察机关为罪错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回归社会提供“观护帮教、心理干预、保护救助、助学支持、就业支持、社会支持、家庭关系修复、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的帮助,结合办案情况将出入特定场所、吸烟饮酒等不良行为列入考察范围,有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2022年,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660份。公安机关结合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特别关注留守、困境、父母离异、隔代抚养等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和教育,会同民政、卫健、妇联、残联、学校等单位和基层组织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改正教育不当或者失管失教等问题,推动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正确实施家庭教育。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省民政厅牵头研究制定“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和架构图,重点推进未成年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机制等25项改革,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创新发展。积极孵化培育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精准化、多样化关爱服务。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民政、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例如,浙江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等机制为抓手,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72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各地检察干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校园欺凌、防性侵、不良行为矫治等问题,深入全省各地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874场,覆盖学校841所、师生家长64万余人。

三是依法规范登记。严格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相关行业登记管理,对电子烟批发、烟草专卖品批发等前置许可事项,实行先证后照模式,申请人在取得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许可后方可予以登记;对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歌舞娱乐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等后置许可事项,落实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并依托“证照分离”协同平台,强化登记、许可信息无缝衔接,确保闭环管理。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立足本职,依法开展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专项治理。例如,省市场监管局在部署开展的全省“亮剑2023”“守护民生 护航经济”综合执法行动中,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无底线营销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治理,立足营造良好风尚,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兜售三无“电子烟”、气体口香糖、网红奶茶杯、色情低俗食品和文具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修订《未成年人保护与促进条例》。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新需求,省未保办主动作为,加强调研论证,加快推进《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完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相关规定,形成全方位保护体系,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预计7月底完成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和说明材料,送省司法厅审核,年内完成修订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制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宣讲活动落地见效,杜绝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力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公安机关将依托全国公安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区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坚持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等。检察机关以“浙检花开”省域未检品牌建设为抓手,打造具有标志性的地方未成年人检察普法宣传教育品牌,并借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平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普法宣传合作,强化酒吧行业乃至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拓宽举报监督渠道,通过借力新闻媒体监督、基层组织监督等方式,凝聚社会保护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禁入酒吧“防护网”。

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检察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扩大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强化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加大力度打击对进入酒吧的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违法犯罪,并完善违法犯罪监测预警,升级酒吧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同时秉持“以案促治”理念,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实践探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问题源头治理,筑牢未成年人禁入酒吧防线。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酒吧等营业性娱乐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有关部门严格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做好相关行业登记管理,加大对向未成年人兜售三无“电子烟”、气体口香糖、网红奶茶杯、色情低俗食品和文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各地综合执法办将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多跨协同联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在信息通报、协调会商、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

四是及时干预制止不良行为。检察机关继续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注重对经常出入酒吧的涉案未成年人释法说理,优化不起诉帮教考核体系,强化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探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及时制止履职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在酒吧吸烟饮酒、有偿陪侍或实施打架斗殴等不良违法行为,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治教育,提前干预、分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结合日常警务工作,严密梳理排查,对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参与赌博、参加邪教活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属于留守儿童或者困境儿童的,及时通报民政部门,同时联合学校、家庭、医院及政府共同管理教育,及时疏导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共同关注培养未成年人健全人格和应对挫折的勇气与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索引号: 002482410/2023-67879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3-10-25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衢2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3- 10- 25 15: 00 字体:[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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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方代表、徐丽娟代表、蓝雪敏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衢27号建议《关于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问题整治工作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观点和意见

您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进入酒吧、买酒的监管职责不明,造成酒吧涉未成年人保护违法行为的监管为多头监管、多头难管,已形成一定的监管真空地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实际执行层面职责不明的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法的落地生效。对此,您提出3点建议:一是出台实施条例,明确责任主体;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协调机制;三是发挥专职机构职能,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在建议中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意见,现提出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完善制度体系。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未保办)牵头,推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实施细则和政策文件,进一步明晰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落实落地。以对标一类立法项目、力争年内出台为目标,积极开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与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已将其列入省人大2023年立法预备审议项目。自去年底以来,通过与省人大社建委、法工委等部门、专家学者对接座谈;先后赴萧山、余杭、绍兴、长兴、衢州等地,就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以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专项内容开展立法调研;借鉴北京、上海、江西、贵州、海南等省未保条例,吸收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儿童友好城市等相关法规政策内容;征求省未保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增加促进未成年人发展章节等内容,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目前已形成修订草案三稿,正在书面征求省未保委各成员单位、设区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建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后进一步完善文稿,争取尽快完成修订工作。此外,省公安厅出台了《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要点》,联合妇联等6部门出台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帮扶和预防犯罪工作。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发挥省未保委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针对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有关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推进落实监管职责。2021年6月,全省全面调整建立省、市、县三级由民政部门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省民政厅积极履行省未保办牵头职责,加强政策统筹、工作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指导,每年组织召开省未保委全体会议、省未保办联络员会议,建立完善省未保委和未保办工作规则,印发年度未保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开展年度重点工作。2022年,围绕六大保护,重点推进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健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推进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机制建设等与未成年人利益紧密相关的25项机制改革。

三是加强履职尽责,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研究涉及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问题的有效监管举措,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例如,我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数字专项监督。各地检察机关运用数字化手段建模筛查相关场所未纳入监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发生涉未违法犯罪等情况,共开展行政公益诉讼51件。其中,衢州柯城区检察院针对酒吧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衢州市检察院开展专项调研,将形成的《衢州市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引发违法犯罪问题报告》呈报衢州市委,获市委书记批示肯定,为建立酒吧长效协同监管机制提供基础。

四是加强社会支持,推动落实家庭监护和教育责任。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协同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监护力量,阻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不适宜活动场所。检察机关为罪错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回归社会提供“观护帮教、心理干预、保护救助、助学支持、就业支持、社会支持、家庭关系修复、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的帮助,结合办案情况将出入特定场所、吸烟饮酒等不良行为列入考察范围,有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2022年,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660份。公安机关结合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特别关注留守、困境、父母离异、隔代抚养等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和教育,会同民政、卫健、妇联、残联、学校等单位和基层组织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改正教育不当或者失管失教等问题,推动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正确实施家庭教育。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省民政厅牵头研究制定“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和架构图,重点推进未成年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机制等25项改革,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创新发展。积极孵化培育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精准化、多样化关爱服务。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民政、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例如,浙江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等机制为抓手,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72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各地检察干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校园欺凌、防性侵、不良行为矫治等问题,深入全省各地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874场,覆盖学校841所、师生家长64万余人。

三是依法规范登记。严格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相关行业登记管理,对电子烟批发、烟草专卖品批发等前置许可事项,实行先证后照模式,申请人在取得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许可后方可予以登记;对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歌舞娱乐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等后置许可事项,落实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并依托“证照分离”协同平台,强化登记、许可信息无缝衔接,确保闭环管理。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立足本职,依法开展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专项治理。例如,省市场监管局在部署开展的全省“亮剑2023”“守护民生 护航经济”综合执法行动中,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无底线营销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治理,立足营造良好风尚,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兜售三无“电子烟”、气体口香糖、网红奶茶杯、色情低俗食品和文具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修订《未成年人保护与促进条例》。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新需求,省未保办主动作为,加强调研论证,加快推进《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完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相关规定,形成全方位保护体系,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预计7月底完成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和说明材料,送省司法厅审核,年内完成修订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制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宣讲活动落地见效,杜绝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力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公安机关将依托全国公安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区民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坚持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等。检察机关以“浙检花开”省域未检品牌建设为抓手,打造具有标志性的地方未成年人检察普法宣传教育品牌,并借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平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普法宣传合作,强化酒吧行业乃至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拓宽举报监督渠道,通过借力新闻媒体监督、基层组织监督等方式,凝聚社会保护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禁入酒吧“防护网”。

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检察机关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扩大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强化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加大力度打击对进入酒吧的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违法犯罪,并完善违法犯罪监测预警,升级酒吧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同时秉持“以案促治”理念,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实践探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未成年人进入酒吧问题源头治理,筑牢未成年人禁入酒吧防线。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酒吧等营业性娱乐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有关部门严格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做好相关行业登记管理,加大对向未成年人兜售三无“电子烟”、气体口香糖、网红奶茶杯、色情低俗食品和文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各地综合执法办将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多跨协同联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在信息通报、协调会商、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

四是及时干预制止不良行为。检察机关继续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注重对经常出入酒吧的涉案未成年人释法说理,优化不起诉帮教考核体系,强化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探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及时制止履职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在酒吧吸烟饮酒、有偿陪侍或实施打架斗殴等不良违法行为,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治教育,提前干预、分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结合日常警务工作,严密梳理排查,对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参与赌博、参加邪教活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属于留守儿童或者困境儿童的,及时通报民政部门,同时联合学校、家庭、医院及政府共同管理教育,及时疏导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共同关注培养未成年人健全人格和应对挫折的勇气与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