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杭州长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 06- 05 15: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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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40号),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6号)注销杭州长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

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日期

注销原因

1

杭州长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筑用钢筋

XK05-001-00401

2025.08.18

2020.07.14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

2

桐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崇福分公司

水泥

XK08-001-06595

2023.04.09

2018.04.10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3

绍兴上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

XK08-001-00688

2023.05.28

2018.02.13

换发省级证书

4

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

水泥

XK08-001-00306

2023.05.28

2020.10.26

换发省级证书

5

苍南县龙港融星电子有限公司

人民币鉴别仪

XK09-001-00120

2023.04.09

2018.04.10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6

浙江丰锦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鉴别仪

XK09-001-00056

2023.04.09

2018.04.10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杭州长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 06- 05 15: 43 字体:[ ] 浏览次数:(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40号),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6号)注销杭州长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

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日期

注销原因

1

杭州长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筑用钢筋

XK05-001-00401

2025.08.18

2020.07.14

企业主动申请注销

2

桐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崇福分公司

水泥

XK08-001-06595

2023.04.09

2018.04.10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3

绍兴上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

XK08-001-00688

2023.05.28

2018.02.13

换发省级证书

4

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

水泥

XK08-001-00306

2023.05.28

2020.10.26

换发省级证书

5

苍南县龙港融星电子有限公司

人民币鉴别仪

XK09-001-00120

2023.04.09

2018.04.10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6

浙江丰锦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鉴别仪

XK09-001-00056

2023.04.09

2018.04.10

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