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10-12月工作进展 |
1 | 统筹推进三个“一号工程” | 推进11个市、90个县(市、区)和32个省局机关处室、14个直属单位的三个“一号工程”考核工作;开展全省系统改革创新最佳实践评选,评选出29个最佳实践、15个优秀实践。 |
1.召开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总结“增动能提信心”专项服务行动工作情况。 2.会同杭州市政府、新华社共同主办2023平台经济与数字生态未来发展大会。 3.申报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优秀案例,我局“构建平台企业合规治理体系”入选。 4.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走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合作交流活动”在宁波市举办,嘉兴入选第三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5.会同10个省级部门,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 | ||
1. 加快推进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知识产权纠纷快处两个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及关键指标。 2. 落实指标晾晒,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常态化实施。 3. 完成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推荐,我局“知识产权纠纷快处”案例入选。 4. 梳理全年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及指标完成情况,积极对接省委改革办,做好省委综合考核自查自评。 | ||
全面完成“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内外贸一体化、商品市场、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等重点举措取得成效,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风险预警,提出评议意见、特别贸易关注磋商议题39条,海外重点知识产权维权案件指导率100%;获评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1个,指导11个县(市、区)实施试点项目7个。 | ||
2 | 全面落实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 | 建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1059家,新增山区26县及农村阳光食品作坊1151家,创建城乡放心农贸市场372家,省政府关键量化指标均实现超额10%,承担的“建成养老机构‘阳光厨房’800家”等3项省政府民生实事均已高质量完成。 |
3 | 全力以赴做好亚运会安全保障工作 | 扎实开展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行动,保障2083吨食材安全、310万人次用餐安全,实现亚运食品安全“三全、三个零发生”。全覆盖、全链条管控3.16万台竞赛涉及特种设备,实现“三区双零”。开展“护航亚运”广告监测,强化亚运知识产权保护,圆满完成护航亚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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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质量完成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任务 | 1.全面完成总局批复的建设任务核心指标,年报改革、柔性监管、数据知识产权等创新经验获总局推广肯定。 2.总局科技财务司、广东省政府代表团、广东省局等调研省局数字化试验区建设情况。科技财务司充分肯定浙江建设成效,并对下一步试验区建设进行指导。 3.《市场监督管理》(半月刊)(第19期)以“浙江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探索”为封面标题,刊登卷首语1篇和具体经验做法10篇。完成《在新形势下纵深推进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的思路举措研究》调研课题报告,深化形成2024年度数字化工作思路。 4.通过单位自评、专班评估以及系统数据抓取等方式,完成对各市县局试验区建设专项考核评价。 |
5 | 加速推进GM2D示范区建设 | 1. GM2D示范区建设成功入选“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最佳实践案例。 2. 参展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省政府、省委办公厅领导对GM2D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果充分肯定。 3. 参展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GM2D”在线系统获评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先锋奖(DT奖)金奖。 4. 与GS1总部召开电话会议探讨消费品论坛组织提出的关于GM2D相关的系列技术与应用问题。在2023年CGF(消费品论坛)全球E2E端到端价值链会议上分享经验。 |
6 | 高水平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 1.开展质量强企千百行动,一体推动千企创牌、千企提质、千企对标、千企认证。 2.争创五届中国质量奖,我省8家组织进入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建议名单;完成第九届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22家获奖组织。 3.完成产业质量提升项目128个;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企业3239家。 |
7 | 高水平推进标准强省建设 | 1.加快推进标准强省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部署七个方面二十七条试点任务。 2.深化“浙江制造”标准改革,制定“浙江制造”标准工作指引和认定评价实施细则,新增“浙江制造”标准569项。 3.发布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绿色发展等地方标准69项。新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261项。 |
8 | 高水平推进品牌强省建设 | 制定“品字标”品牌评价方案及评价细则,修改完善开展“浙江精品”培育的意见。 |
1.推进“千企创牌”行动,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1094家。 2.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在义博会设立“品字标浙江制造”特色展区。 | ||
9 | 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 1.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共建知识产权强省推进会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大会,部署推进高水平打造知识产权强省的各项任务。 2.联合财政厅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制定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基地、实践培训基地等项目申报通知;举办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论坛。 3.印发第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改革创新试点申报工作。 4.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案快办”,1-12月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平均办理周期54.1天,专利纠纷案件结案率98.0%。 5.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统计,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质押项目两项指标预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
10 | 打造“浙里食安” | 组织对温州市、台州市开展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对11个设区市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评选“浙里食安”第二批最佳实践培育项目。 |
11 | 构建公共服务“七优享”标准体系 | 会同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作专班印发《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加快供给一批公共服务优质标准,助推公共服务“七个有”向“七个优”升级转变,发布养老、教育、就业等地方标准39项。 |
12 | 强化督查督办机制和“七张问题清单”办理 | 推进办理各类督办事项13件,处置率100%。 |
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完善“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的通知》,优化完善“七张问题清单”办理机制。 | ||
13 | 落实全国两会、省“两会”建议提案办理 | 2023年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共232件,其中主办32件,会办200件,已全部按时办结,主办件领衔代表委员对办理态度、办理结果“满意”均为100%。 |
完成年度省“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积极申报优秀主办件,争取考核优秀。 | ||
14 | 牵头推进共同富裕工作 | 1. 在缙云召开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 2. 梳理总结市场监管领域共同富裕经验做法、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和山海协作工作2023年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材料并向有关部门报送。 3. 参与省委共同富裕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及最佳实践案例评审。 |
15 | 纵深推进“三改融合” | 1. 做好省局改革工作2023年总结和2024年思路谋划,谋划省局“一号改革工程”2024年工作思路。 2. 协调做好省委改革突破奖参评工作。 3. 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改革创新最佳实践评选,共评选出15项最佳实践和25项优秀实践。 4. 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微改革”、省委改革需求梳理工作,报送中央改革办来浙调研相关材料和市场监管领域国家改革试点情况。 |
16 | 纵深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 | 1. 完成2023年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总结。 2. 在江苏溧阳召开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四季度例会。 3. 谋划研究2024年重点合作事项及助力统一大市场先行区重点项目。 4. 向省长三角办报送省局长三角一体化专项课题。 |
17 | 深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 1.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3年)》,召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新闻发布会。 2.圆满完成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获充分肯定。 3.报送2个年度立法项目,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合法性审查8件。新增11家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4.推进“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集体。 |
18 |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 1.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体系。持续开展四季度个体经济监测分析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编制监测分析报告等相关工作;优化监测指标体系,与省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2024年起在全省开展个体经济监测分析工作。 2.完善分型帮扶、分类培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型分类数据库,完善数字化平台的功能和应用场景,做好培育库的数据与总局的对接。指导各地出台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目前我省共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5668户。 |
19 | 推进市场监管风险稳控“一件事”集成改革 | 1.全面系统总结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平安护航亚运经验做法,报送“444”经验做法等4个典型案例。 2.在永康召开全省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座谈会。 3.根据省平安办通知要求,组织推荐报送成绩突出集体2个、成绩突出个人3名。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市场监管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活动。 |
20 | 实施市场监管信访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 | 1.严格落实巡视反馈信访件办理工作,实施分类分级督办,清单化管理。 2.强化与省信访局信息中心的对接协同,推进实现“民呼我为”与省局信访治理数字化应用的数据贯通。 |
21 | 开展系列综合执法行动 | 围绕总局明确的8类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强化执法指导,开展针对性执法打击及宣传震慑。全面公开曝光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假冒伪劣化肥、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案件10期112个。 |
聚焦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护航亚运”、消费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亮剑”综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安全、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 ||
严厉打击茶叶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治理成效走在全国前列。 | ||
牵头全省双打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双打”工作,执法成效在新华社、中国食品报、消费日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16家中央、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 ||
22 | 推进企业开办、变更、准营、退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 1.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在杭州试点上线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功能,推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应用,提升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度,全省企业开办全流程网办率达96%。 2.创新企业变更“一站式”办理。落实总局“个转企”试点,推动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个转企”采取“直接变更”方式办理登记,同步开展系统改造。 3.推进企业准营“一件事”改革。根据政务服务2.0平台要求,上线7个准入准营“一件事”应用场景。 4.印发《浙江省市场经营主体登记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办法》,全省上线登记中介服务管理系统。 |
23 | 实施市场主体年报“综合报一次”集成改革 | 1.全面推行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我省“多报合一”改革经验做法在全国年报改革现场会上予以推广。 2.进一步拓展企业年报“多报合一”领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推动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报表、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报表与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
推进年报精细化管理,全省304.57万户企业按时完成年报,年报率高达96.04%,再创新高,企业年报综合绩效达到78.48%。 | ||
24 | 构建完善柔性监管工作体系 | 1.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借鉴嘉兴市市场监管系统柔性监管试点改革经验做法的通知》,在全省信用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研讨培训班上推广柔性监管经验做法并组织专题培训。 2.持续依托“浙江企业在线”对“入市第一课”“许可(资格)证到期”等五类事项提供提醒提示服务。 3.将近三年合规情况良好、违法行为后果轻微的行政检查事项纳入柔性监管事项,动态调整为103项。在嘉兴经济开发区、秀洲区、海宁市先行试点“四新行业”触发式监管,优化完善“1+X+Y”三维风控模型。 4.严格落实事后免罚轻罚制度。已梳理确定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情形41项、减轻行政处罚情形33项、免于行政强制情形15项。 |
25 | 实施全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 | 1.组织制定全国首个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 2.推进全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率先实施公平竞争指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制等5项国家和省级试点。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指数试点长三角地区推广交流会在浙江绍兴召开,我省经验被市场监管总局推广。 3.组织实施全省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度测评,2023年我省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达95.2%,比去年提升2.1个百分点。 |
26 | 推动商品市场有机更新 | 1. 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商品市场峰会、“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浙江商品市场主题展。 2. 建立省内商品市场与山区海岛县名特优产品销售合作关系。积极打造“山区海岛—商品市场—销售终端”扁平化供货渠道,10家市场代表在峰会现场签约。促成省内外数十家商品市场达成共建“海外仓”协议,共享全球物流网络规划。 3. 实施“星级市场”评定工作,全年新增三星以上市场519家。 4. 开展商品市场统计监测,建立商品市场“1+3+5”立体评价体系,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年度商品市场成交总额超2万亿元。 |
27 | 加强合同行政监管 | 1.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数量稳定提升。累计合同格式条款备案12.3万份,法定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率达到93%以上。 2. 召开2023年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 3. 今年全省共新制定修订省级合同示范文本9份,市县级合同范本共制定发布27份。发布两批共计21件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违法典型案例,其中2件入选总局2023年度全国合同行政监管典型案例。 4. 加强“守重”企业培育公示,开展“守重”公示企业动态管理,全省“守重”有效公示企业数达到12187家。 |
28 | 严格广告监管 | 1.以火车站等人流集聚区域和城市主干道、广场、大型商超等城市核心区域等为重点,加强对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内容的巡查监管。 2.全面开展“直播行业创新规范发展行动”,累计监测时长超过40万小时。配合开展虚假认证认可专项治理,加强对校外培训、专项培训等市场秩序的监管监测。 |
29 | 强化产品质量风险监控 | 1.持续迭代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系统。 2.加强风险信息研究,实行“爬虫实时采集、专人定岗集中研判、热点信息即收即报”工作机制,并定期开展风险信息会商会。2023年开展风险研究项目22项。 3.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点建设,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
30 | 深入推动“浙食链”提质贯通扩面 | 1. “浙食链”系统迭代升级至196版。向各市基层监管人员收集“浙食链”系统操作方面问题建议,集中研究解决。 2. 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召开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主体和重点品种座谈会,公开征求追溯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意见;聚力“食品安全宣传月”,开展《规定》宣贯工作。 3. 推进重点经营主体对接。召开大型商超总部食品安全追溯规范宣贯会,督促制订落实具体计划。加强指导帮扶,督促农批市场、大型商超加快对接上链。 |
31 | 重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治理机制 | 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闭环管理体系,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年)》。 |
32 | 推进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改革试点 | 优化特种设备在线升级系统功能,推进系统落地应用,物联感知接入电梯31万台。 |
33 | 牵头推进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 | 1.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在浙江省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计量审查试点,已建设碳达峰碳中和计量能力8项。 2.指导省计量院和各地完成40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收尾工作;指导省轻工院和各地完成2023年度水效标识产品专项检查分析评价和总结工作。 3.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梯度培育行动,全面构建覆盖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培育体系。 4.完成全省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调查研究和绿色低碳生活评价体系研究与测评,相关标准提交立项申请;指导湖州、衢州、绍兴等地积极开展绿色低碳生活试点;编制一期《市监信息—居民生活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专题》。 |
34 | 燃油加油机计量准确性专项治理 | 1.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治漠工作推进会,发布加油机计量监管七大治理案例和十大典型案例。 2.持续推进加油站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确定300家浙江省2023年度“诚信计量燃油加油站”;组织修订省地方标准《加油站计量管理规范》,为进一步夯实燃油加油机计量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深化燃油加油机计量准确性专项治理。截至12月底,全省共处置各类问题1017个,媒体宣传报道1149篇次。 4.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编制印发20-25期《燃油加油机计量准确性专项治理动态信息》。 |
35 | 推进绿色认证(双碳认证)集成改革 | 1.开展全国首个“双碳”认证综合试点,参加总局碳达峰碳中和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 2.深化绿色认证集成改革,全省累计绿色产品获证企业1014家,证书2183张,继续领跑全国。 3.在全国率先开展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领跑者”等创建活动,全省共确定 12 个市、县(市、区)为第一批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培育)地区,52 家企业为第一批绿色产品(服务)认证“领跑者”。 4.深化“浙江制造”认证工作。全省累计获证企业4193家,“浙江制造”认证证书5726张,国际合作证书503张。 |
36 | 推进实施检验检测“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 | 1.深入谋划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服务应用、检验检测机构综合治理、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四大平台优化升级,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上线资质认定2.0系上线率100%,全省机构画像覆盖率100%。 2.建立健全省级能力库动态机制,覆盖全省机构现有能力,完成检验检测能力标准结构化100%。 3.完成近3年全省已办结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00%覆盖被委托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资质认定部门。 |
37 | 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 | 1.印发《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全省域构建“项目驱动+基地牵引+服务支撑”的省市县三级培育体系网,组织开展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26件,全年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17820件。 2.推进专利快速预审机制提质扩面,新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保护中心,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推动省保护中心预审能力提升,整体提高我省专利快速获权能级。 |
1.1-12月,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共受理快速预审专利申请2.2万余件。 2.围绕高水平科技项目、高素质人才培育、高质量科创企业上市等创新活动,开展重大专项评审工作,服务创新主体25家,累计接收专利组合预审申请25组,共233件。 | ||
38 | 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 | 1.全面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截至12月底,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收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9229件,登记5004件。 2.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被侵权保险、证券化、交易、许可等工作,累计实现数据知识产权交易1823万元、质押融资20.4亿元。 3.参加全国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会议,以最高分通过国家试点验收。 4.形成《2024年度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完善国家级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建设方案。 |
39 | 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公开实施制度改革 | 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国家级试点,以地方立法形式推进专利公开实施,推动“沉睡专利”转化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实生产力。累计70家高校院所9344件专利参与开放许可和公开实施,在企业落地应用5184件次。 |
40 |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 1.杭州市、宁波市获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 2.温州、绍兴入围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公示名单。 |
嘉兴市、台州市、温州市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台州市黄岩区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数量达到17家,总数居全国第一。 | ||
41 | 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 | 1.指导推进“西湖龙井”“金华火腿”等6个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绍兴酒、惠明茶入选2023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 2.深入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 3.积极宣传山区海岛县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有益做法。“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助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入选新型帮共体助力山区海岛县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
42 | 推进市场监管财务后勤管理数字变革 | 1.完善资金管理功能。召开省市场监管财务数字化系统优化碰头会,提出加快推进会计电子档案、开发财务补证功能等14条优化建议。 2.推进资产模块开发。提出搭建资产数字化管理框架具体方案,梳理业务环节数据流,完成模块开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3.提出制度优化建议。根据数字化系统应用等情况提出修改建议,贴合数字化应用实际,简化财务报销流程。 |
43 | 推进事业单位再改革 | 1.加强与省委编办的沟通对接,根据上级要求落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工作。 2.指导省特科院修订完善章程等系列制度,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 |
44 | 持续推进基层所“双百”行动 | 1.扎实开展市场监管总局五星所评定工作,我省22个基层所获评首批全国五星所,数量居全国第一,《中国市场监管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宣传。制定《四星市场监管所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市级三星所评定相关原则要求。 2.部署开展2023年度设区市、县(市、区)局基层建设专项考核,研究提出考核得分。 3.研究提出2024年度“基层能力提升”因素补助资金建议方案,支持基层所持续改善优化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4.积极向总局推荐在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五星所评定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 |
45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1.召开专题学习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和民众之间的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最新重要讲话及关于“后陈经验”“四下基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9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等。 2.在12月9日《中国市场监管报》头版头条发表文章《勇当先行者 谱写新篇章——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综述》。 |
46 | 纵深推进清廉市场监管建设 | 1.围绕清廉市场监管首批单元创建工作,共评选127家清廉市场监管单元建设成绩突出单位。 2.召开全省清廉市场监管建设推进会。 3.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省局行风建设阶段性成果在总局行风建设现场推进会作典型发言,行风建设“3+3+3”工作机制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 |
47 | 开展省属国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助企开门红”活动 | 1.突出登记注册、标准质量、知识产权、认证认可、维权维序、安全发展等六个重点,面向23个省属国企及2300多家下属子公司广泛征集问题。 2.组建9个调研服务组,走访企业(市场)31家次,帮助解决经营发展中的难题55个(类)。 3.会同相关处室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辅导等专场培训,全年共计培训上市公司和相关省属企业78家。 |
48 | 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 1.召开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总结“增动能提信心”专项服务行动工作情况。 2.会同杭州市政府、新华社共同主办2023平台经济与数字生态未来发展大会。 3.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走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合作交流活动”在宁波市举办,嘉兴入选第三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4.会同10个省级部门,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 5.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贯彻落实平台经济大会和《实施意见》的政策举措,全省11个地市都已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 |
1.健全经营者集中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实施企业并购风险动态预警,累计预警风险931次。 2.实施重点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机制,辅导重点企业903家,引导企业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依法防范垄断法律风险。 3.组织开展反垄断合规标杆企业培育活动,培育反垄断合规标杆企业25家。 | ||
49 | 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 | 1.组织“后评价”,全年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5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单位9万余家、放心商圈451个,放心乡村279个。 2.加强宣传总结,拍摄放心珠宝、放心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金融等宣传片和三期《“浙”里说消费》专题访谈。 3.深化行业协同创建,推动金融机构持续深化“放心贷”。截至11月末,全省农商银行系统累计发放“放心贷”1194亿元,减息让利超6亿元。 4.谋划全域创建,起草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方案评价标准和评价细则,指导嘉兴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建设。 |
50 |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 扎实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推动《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执法落地,严厉打击互联网、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以及侵犯企业商誉、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