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嘉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4- 10- 31 1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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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应对职业打假人‘维权行为’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改进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工作、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司法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强宣传。加强企业规范自身经营宣传力度,确保自身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在发现产品问题时积极采取补正措施。

近年来,我省聚焦经营高发易发风险,主动靠前服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升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能力。下一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市场准入服务。聚焦经营主体的入市需求,推进“入市第一课”服务品牌,将法律法规、惠企政策、办事指南以及行业经营风险提示等内容纳入课程清单,精准推送直达各类经营主体,提升新设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水平。

(二)深入推进合规指导。聚焦标识标签、广告宣传、明码标价等投诉举报集中反映的问题,对重点行业和经营主体针对性开展合规帮扶。建立监管部门与企业、行业互动通道,聚焦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服务指导企业、行业自查自纠,排查整治生产经营风险隐患。

(三)深化宣传教育引导。线上线下开展消费科普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指导培训,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引导经营主体发现产品问题时积极采取补正措施。

(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推进涉民营经济增值化法律服务,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帮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推动《浙江省开展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落地见效,形成不少于15个重点产业的合规指引,推动打造一批产业合规中心。

2

加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食品以及重点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产品质量以及营销方案等方方面面的合规检测,督促经营者及时改正存在的不规范隐患。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抽检、广告监测等行动,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规范消费市场秩序。下一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质量、价格、计量、宣传等问题,组织开展“铁拳”行动、“执法亮剑护民行动”、“假日乐享·消费护航”行动、保健品等行业消费乱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保健品虚假宣传、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不合格、电子计价秤作弊等乱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为重点,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聚焦直播带货、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计划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5万批次以上。加强对药品生产环节、重点品种的抽检,挖掘网络销售药品存在的风险隐患,计划药品安全飞行检查不少于200家,省级抽检不少于1.5万批次。加强危险化学品、区域块状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燃气器具、消防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实施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万批次以上。聚焦互联网广告突出违法问题,计划抽查监测互联网广告不少于1400万条次,抽查监测直播不少于10万个场次和20万小时,抽查监测商品不少于100万件。

(三)探索推进诉源治理。深度挖掘分析投诉举报大数据,加快形成以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为信号的诉源治理、靶向监管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经营主体风险预警清单,建立协同、闭环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相关风险隐患。聚焦消费投诉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升产品、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精准性和效能。

3

加强审查。司法机关在职业打假人案件中应当谨慎认定打假行为,加强认定是否符合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的能力,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省市场监管局对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综合治理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组织多部门座谈调研,共同研究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强化业务指导,鼓励基层探索。下一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动出台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综合治理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营造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放心消费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思路主要如下:一是省级初筛,属地认定。归集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案件、信访等信息,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全省疑似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各地按程序认定的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建立全省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预警信息库,供各地各部门共享、使用。二是规范程序,全链协同。对经认定属于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的行为,相关部门在投诉处置、举报核查、行政复议审理、行政诉讼审理等环节依法依规开展规范处置,形成全链条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三是源头治理,加强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者提高消费供给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积极响应消费者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不断提升实物消费、服务消费质量。加强指导培训,提升经营者合规化经营水平。加快形成以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为信号的诉源治理、靶向监管工作机制,快速精准采取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相关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深化容错免责、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提供保障。支持社会监督,深化社会共治。

(二)指导基层探索实践。深入研究总结省内外相关经验做法,指导省内各地积极探索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综合治理新办法新模式,建立健全甄别认定、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司法联动等治理机制,推动更多市县出台治理机制办法,形成制度性成果。

感谢您对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了解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消费环境建设、消费投诉举报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索引号: 002482410/2024-6785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4-10-3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嘉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4- 10- 31 15: 01 字体:[ ] 浏览次数:( )

浦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应对职业打假人‘维权行为’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改进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工作、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司法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强宣传。加强企业规范自身经营宣传力度,确保自身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在发现产品问题时积极采取补正措施。

近年来,我省聚焦经营高发易发风险,主动靠前服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升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能力。下一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市场准入服务。聚焦经营主体的入市需求,推进“入市第一课”服务品牌,将法律法规、惠企政策、办事指南以及行业经营风险提示等内容纳入课程清单,精准推送直达各类经营主体,提升新设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水平。

(二)深入推进合规指导。聚焦标识标签、广告宣传、明码标价等投诉举报集中反映的问题,对重点行业和经营主体针对性开展合规帮扶。建立监管部门与企业、行业互动通道,聚焦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服务指导企业、行业自查自纠,排查整治生产经营风险隐患。

(三)深化宣传教育引导。线上线下开展消费科普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指导培训,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引导经营主体发现产品问题时积极采取补正措施。

(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推进涉民营经济增值化法律服务,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会”“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帮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推动《浙江省开展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落地见效,形成不少于15个重点产业的合规指引,推动打造一批产业合规中心。

2

加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食品以及重点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产品质量以及营销方案等方方面面的合规检测,督促经营者及时改正存在的不规范隐患。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抽检、广告监测等行动,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规范消费市场秩序。下一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质量、价格、计量、宣传等问题,组织开展“铁拳”行动、“执法亮剑护民行动”、“假日乐享·消费护航”行动、保健品等行业消费乱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保健品虚假宣传、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不合格、电子计价秤作弊等乱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为重点,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聚焦直播带货、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计划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5万批次以上。加强对药品生产环节、重点品种的抽检,挖掘网络销售药品存在的风险隐患,计划药品安全飞行检查不少于200家,省级抽检不少于1.5万批次。加强危险化学品、区域块状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燃气器具、消防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实施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万批次以上。聚焦互联网广告突出违法问题,计划抽查监测互联网广告不少于1400万条次,抽查监测直播不少于10万个场次和20万小时,抽查监测商品不少于100万件。

(三)探索推进诉源治理。深度挖掘分析投诉举报大数据,加快形成以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为信号的诉源治理、靶向监管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经营主体风险预警清单,建立协同、闭环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相关风险隐患。聚焦消费投诉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升产品、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精准性和效能。

3

加强审查。司法机关在职业打假人案件中应当谨慎认定打假行为,加强认定是否符合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的能力,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省市场监管局对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综合治理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组织多部门座谈调研,共同研究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强化业务指导,鼓励基层探索。下一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动出台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综合治理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营造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放心消费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思路主要如下:一是省级初筛,属地认定。归集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案件、信访等信息,运用数字化手段对全省疑似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各地按程序认定的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建立全省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预警信息库,供各地各部门共享、使用。二是规范程序,全链协同。对经认定属于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的行为,相关部门在投诉处置、举报核查、行政复议审理、行政诉讼审理等环节依法依规开展规范处置,形成全链条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三是源头治理,加强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者提高消费供给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积极响应消费者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不断提升实物消费、服务消费质量。加强指导培训,提升经营者合规化经营水平。加快形成以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为信号的诉源治理、靶向监管工作机制,快速精准采取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相关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深化容错免责、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提供保障。支持社会监督,深化社会共治。

(二)指导基层探索实践。深入研究总结省内外相关经验做法,指导省内各地积极探索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行为综合治理新办法新模式,建立健全甄别认定、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司法联动等治理机制,推动更多市县出台治理机制办法,形成制度性成果。

感谢您对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了解不正当牟利投诉举报治理、消费环境建设、消费投诉举报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