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界第(二)界别活动组:
贵组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建议》(第133号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会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将其列入省重点提案,由张雁云副省长领办、省政协成岳冲副主席协办。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吸纳提案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专题调研,走访多家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有关对策举措。一是深化技术机构改革。整合组建省质科院,建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鉴定、培训咨询为一体、产学研检相融合的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综合性质量科学研究和服务机构。张雁云副省长出席省质科院揭牌仪式。二是签订加强质量强区建设合作协议。省局与钱塘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质科院、省特科院、方圆检测集团、市场监管学院与钱塘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同促进全省检验检测资源深度整合和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质量强区建设。三是充分调研走访。局主要领导调研走访珠三角、长三角技术机构,就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强省建设开展深入调研。完成《推进直属技术机构高质量发展思路举措研究》课题,重点围绕平台布局、能力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服务等提出下一步重点任务。
一、认真梳理建设现状
贵组提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意见,将“建设高能级质量基础设施”作为建设质量强省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围绕贵组提出的内容,我局进一步梳理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一是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框架渐趋完善。制定《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每年安排质量基础设施经费3200万元、标准化战略经费4700万元、品牌培育建设经费3800万元、省政府质量奖2600万元等专项经费用于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质量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制定《全面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全省共培育首席质量官8800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6694名,4.3万家规上工业企业配置了标准化人员7.37万人,检验检测服务业共有从业人员8.39万人。三是质量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省级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连续10年稳定在98%以上。2023年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分89.46分,位居全国榜首。2023年获得鲁班奖、国优工程、詹天佑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33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工程质量处于国内第一方阵。建立完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分级诊断评估标准体系。初步构建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稳定保持一类。四是质量基础设施支撑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布局建设国家质检中心58家、省级质检中心86家。分产业打造176个线上线下联动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年服务企业24.5万家次。全国率先上线检验检测综合服务平台“浙里检”。全省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达到5310家,其中省级113家,市级707家,县(市、区)4463家,并有1家荣获“中国质量奖”,26家次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五是质量基础设施深化改革走在前列。建立全国首个省部标准化合作机制,获批全国首批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率先发布标志性产业链、数字化改革、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标准体系。国家“双碳”认证综合改革试点获批落户浙江,绿色认证集成改革列入省委改革办重大改革事项。全国率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分事项自我声明,高质量推动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六是质量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成果显著。加大对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政策引导,2024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中要求制定标准的榜单有62个。在新能源、生命健康、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布局质量基础设施有关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深入分析存在不足
贵组提出,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体系运行有待完善、行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待提升、行业治理有待强化等短板和问题。围绕贵组提出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分析质量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对质量基础设施功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全面。质量基础设施涉及到多部门多领域,在工作推进中党委政府挂帅主导、各行业部门各负其职的统筹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基层技术机构没有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制约了基本保障需求。某些地区与新兴产业相匹配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对具备相应能力的外部服务机构引入力度也不够,未能建立高效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仍有提升空间。我省参与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的程度不够。落户浙江的国际和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量分别只有2个、12个,低于北京(45个、332个)、江苏(7个、24个)、上海(5个、43个)。全省机构户均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小微型机构占90%以上,小、散、弱特征依然没有改变,民营机构整体实力偏弱,小微民营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全省来看还存在“检不了、检不快、检不准”的问题。
(三)市场竞争和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省内部分检验检测市场被跨国机构、外省龙头机构蚕食。黄金珠宝检测等部分领域价格竞争白热化,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加剧低价低质竞争,亟待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等领域虚假检验报告现象仍时有发生,“检测越松越受欢迎”“不检测出售报告”“劣币驱逐良币”等扰乱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乱象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举措
针对短板和不足,贵组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全面强化统筹协同;二是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全面激发技术机构活力;三是进一步补齐服务短板,全面提升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水平;四是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全面规范行业健康发展。通过深入学习研究,我们认为该提案精准指出了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痛点、堵点、难点,所提的意见建议富有建设性、针对性、前瞻性,与《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方向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决策部署高度契合,对推动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于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细化落实举措,将联合各有关部门逐一推动落地。
(一)构建统筹协同机制。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构建全局统筹、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有机融入各地各部门项目规划和产业政策一并推进落实。二是理顺性质定位。科学界定质量基础设施的性质、功能定位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设公益性和经营性相互配套、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三是加大要素保障。各级财政加强对涉及浙江省重大国家战略、国计民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并落实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公益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举措。相关部门在人才引进、岗位设置、绩效激励、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深化技术机构改革。一是优化整合技术机构资源。推动省市县三级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要素跨层级跨区域融通协同。探索市、县级技术机构整合,优化场所、设备、人员等资源配置,破解不同层级属地管理导致的检测资源分散以及重复建设问题。二是精准定位各级技术机构职责。推动县级技术机构侧重建立基础的保民生民安技术能力,市级机构侧重建立满足本地重要特色产业需求和较全面的保民生民安技术能力,省级技术机构侧重建立满足省内产业发展和民生民安全面保障技术能力。三是支持社会力量进入行业。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质量基础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支持各类企业将具有比较优势的质量基础设施能力与生产、制造分离,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一是标准方面,争取重点产业、核心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的主导权,积极承担国际、全国标技委秘书处工作。开展共同富裕相关标准体系研究,加强“千万工程”、公共服务“七优享”、双碳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应用。二是计量方面,适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要求,开展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数字化、扁平化研究。开展综合、跨尺度和复杂参量的准确测量研究,加强机器视觉、动态、原位、远程和在线计量技术研究,推动测量与溯源一体化发展。三是检验检测方面,开展食品营养与安全风险因素挖掘、监测预警与评估、快速检测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与治理基础理论及体系研究,加强特种设备失效分析、风险评估、智慧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加强质量安全风险因子识别、评价和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围绕培育质量领域“大师名家”“蓝领人才”,集聚技术机构、高校、企业“三方合力”,把优质科研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和优势,建立多层次的产学研一体化培养模式,满足行业发展的不同层次人才需求。二是实施人才提升项目。鼓励各地建立“首席质量官之家”“首席质量官联盟”等自治组织,形成全省首席质量官自我管理良好格局。培养一批首席计量师和企业标准总师。积极推动检测认证专业人才列入省高层次人才目录。优化技术委员会成员结构及比例,积极培养秘书长、专项工作组组长后备人选。探索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主审人资格制度。三是提高人才教育水平。推动计量测试相关专业与通信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以及量子信息科学等相关专业协同建设。推动中国计量大学设立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课程,联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和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开展检测认证应用学科建设试点。在质量领域开展“专升本”等形式的学历教育,加快推进质量专业自学考试试点。
(五)推动质量效益提升。一是全力支持“浙江制造”品质升级。贯彻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现代化转型以及产业高端化发展。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标准研制的全链条创新机制,及时将先进适用技术融入标准。二是全力支持“浙江服务”品质升级。聚焦服务业新业态,率先在平台经济等新兴服务业开展标准研制,积极创建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鼓励企业开展“浙江服务”认证,加强商标国际注册、认证和品牌运营,打造国家乃至国际知名品牌。三是全力支持“浙江工程”品质升级。聚力打造一流的“浙江工程”,加快我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定。构建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基础数据库,统一业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工程质量检测全流程责任追溯机制,以数字赋能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整体智治能力。四是全力支持“浙江环境”品质升级。高质量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科技赋能、减污降碳、环境准入、生态共富等重点领域集成改革。深化我省生态环境数字化试点省建设和生态环境“大脑”建设试点,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
(六)优化质量服务水平。一是提升服务全产业链能力。支持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机构积极嵌入全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顶级智能制造设备供应商、智能制造应用服务商、认证机构和行业优秀企业等优质资源,全力打造“检验检测+能力认证+标准研制+智能制造+大数据”的产业服务综合体。二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浙里检”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机构查询、委托下单、物流送样、费用支付、报告下载等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不断优化质检中心布局,推动质检中心跨系统、跨区域、跨领域融合发展。紧密衔接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效能。三是积极拓展国际服务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获取境外认可组织认可、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方式,立足浙江、面向全球开展业务。开展目标市场的质量标准、检测认证等市场准入要求比对研究,完善重点产品内外贸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资源库。
(七)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治。持续开展能力比对和能力验证,加强对检测资质、能力、人员、设备、环境等质量控制,持续完善事中事后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二是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落实质量基础设施机构主体责任,鼓励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报告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质量基础设施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诚信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自我约束。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健全政府平台资质认定信息查询、报告查询等功能,畅通申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曝光问题线索和违法案件,提升社会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管执法协同效果。
再次感谢贵组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动质量强省建设。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索引号: | 002482410/2024-6786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05 |
经济界第(二)界别活动组:
贵组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建议》(第133号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会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将其列入省重点提案,由张雁云副省长领办、省政协成岳冲副主席协办。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吸纳提案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专题调研,走访多家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有关对策举措。一是深化技术机构改革。整合组建省质科院,建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鉴定、培训咨询为一体、产学研检相融合的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综合性质量科学研究和服务机构。张雁云副省长出席省质科院揭牌仪式。二是签订加强质量强区建设合作协议。省局与钱塘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质科院、省特科院、方圆检测集团、市场监管学院与钱塘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同促进全省检验检测资源深度整合和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质量强区建设。三是充分调研走访。局主要领导调研走访珠三角、长三角技术机构,就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强省建设开展深入调研。完成《推进直属技术机构高质量发展思路举措研究》课题,重点围绕平台布局、能力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服务等提出下一步重点任务。
一、认真梳理建设现状
贵组提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意见,将“建设高能级质量基础设施”作为建设质量强省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围绕贵组提出的内容,我局进一步梳理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一是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框架渐趋完善。制定《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每年安排质量基础设施经费3200万元、标准化战略经费4700万元、品牌培育建设经费3800万元、省政府质量奖2600万元等专项经费用于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质量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制定《全面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全省共培育首席质量官8800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6694名,4.3万家规上工业企业配置了标准化人员7.37万人,检验检测服务业共有从业人员8.39万人。三是质量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省级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连续10年稳定在98%以上。2023年服务质量满意度得分89.46分,位居全国榜首。2023年获得鲁班奖、国优工程、詹天佑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33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工程质量处于国内第一方阵。建立完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分级诊断评估标准体系。初步构建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稳定保持一类。四是质量基础设施支撑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布局建设国家质检中心58家、省级质检中心86家。分产业打造176个线上线下联动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年服务企业24.5万家次。全国率先上线检验检测综合服务平台“浙里检”。全省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达到5310家,其中省级113家,市级707家,县(市、区)4463家,并有1家荣获“中国质量奖”,26家次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五是质量基础设施深化改革走在前列。建立全国首个省部标准化合作机制,获批全国首批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率先发布标志性产业链、数字化改革、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标准体系。国家“双碳”认证综合改革试点获批落户浙江,绿色认证集成改革列入省委改革办重大改革事项。全国率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分事项自我声明,高质量推动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六是质量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成果显著。加大对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政策引导,2024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中要求制定标准的榜单有62个。在新能源、生命健康、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布局质量基础设施有关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深入分析存在不足
贵组提出,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体系运行有待完善、行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待提升、行业治理有待强化等短板和问题。围绕贵组提出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分析质量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对质量基础设施功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全面。质量基础设施涉及到多部门多领域,在工作推进中党委政府挂帅主导、各行业部门各负其职的统筹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基层技术机构没有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制约了基本保障需求。某些地区与新兴产业相匹配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对具备相应能力的外部服务机构引入力度也不够,未能建立高效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仍有提升空间。我省参与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的程度不够。落户浙江的国际和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量分别只有2个、12个,低于北京(45个、332个)、江苏(7个、24个)、上海(5个、43个)。全省机构户均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小微型机构占90%以上,小、散、弱特征依然没有改变,民营机构整体实力偏弱,小微民营机构抗风险能力较弱,全省来看还存在“检不了、检不快、检不准”的问题。
(三)市场竞争和治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省内部分检验检测市场被跨国机构、外省龙头机构蚕食。黄金珠宝检测等部分领域价格竞争白热化,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加剧低价低质竞争,亟待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等领域虚假检验报告现象仍时有发生,“检测越松越受欢迎”“不检测出售报告”“劣币驱逐良币”等扰乱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的乱象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举措
针对短板和不足,贵组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全面强化统筹协同;二是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全面激发技术机构活力;三是进一步补齐服务短板,全面提升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水平;四是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全面规范行业健康发展。通过深入学习研究,我们认为该提案精准指出了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痛点、堵点、难点,所提的意见建议富有建设性、针对性、前瞻性,与《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方向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决策部署高度契合,对推动我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于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细化落实举措,将联合各有关部门逐一推动落地。
(一)构建统筹协同机制。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构建全局统筹、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有机融入各地各部门项目规划和产业政策一并推进落实。二是理顺性质定位。科学界定质量基础设施的性质、功能定位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设公益性和经营性相互配套、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三是加大要素保障。各级财政加强对涉及浙江省重大国家战略、国计民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并落实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的公益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举措。相关部门在人才引进、岗位设置、绩效激励、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深化技术机构改革。一是优化整合技术机构资源。推动省市县三级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要素跨层级跨区域融通协同。探索市、县级技术机构整合,优化场所、设备、人员等资源配置,破解不同层级属地管理导致的检测资源分散以及重复建设问题。二是精准定位各级技术机构职责。推动县级技术机构侧重建立基础的保民生民安技术能力,市级机构侧重建立满足本地重要特色产业需求和较全面的保民生民安技术能力,省级技术机构侧重建立满足省内产业发展和民生民安全面保障技术能力。三是支持社会力量进入行业。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质量基础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支持各类企业将具有比较优势的质量基础设施能力与生产、制造分离,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一是标准方面,争取重点产业、核心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的主导权,积极承担国际、全国标技委秘书处工作。开展共同富裕相关标准体系研究,加强“千万工程”、公共服务“七优享”、双碳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应用。二是计量方面,适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要求,开展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数字化、扁平化研究。开展综合、跨尺度和复杂参量的准确测量研究,加强机器视觉、动态、原位、远程和在线计量技术研究,推动测量与溯源一体化发展。三是检验检测方面,开展食品营养与安全风险因素挖掘、监测预警与评估、快速检测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与治理基础理论及体系研究,加强特种设备失效分析、风险评估、智慧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加强质量安全风险因子识别、评价和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人才工作体系。围绕培育质量领域“大师名家”“蓝领人才”,集聚技术机构、高校、企业“三方合力”,把优质科研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和优势,建立多层次的产学研一体化培养模式,满足行业发展的不同层次人才需求。二是实施人才提升项目。鼓励各地建立“首席质量官之家”“首席质量官联盟”等自治组织,形成全省首席质量官自我管理良好格局。培养一批首席计量师和企业标准总师。积极推动检测认证专业人才列入省高层次人才目录。优化技术委员会成员结构及比例,积极培养秘书长、专项工作组组长后备人选。探索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主审人资格制度。三是提高人才教育水平。推动计量测试相关专业与通信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以及量子信息科学等相关专业协同建设。推动中国计量大学设立标准化工程本科专业课程,联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和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开展检测认证应用学科建设试点。在质量领域开展“专升本”等形式的学历教育,加快推进质量专业自学考试试点。
(五)推动质量效益提升。一是全力支持“浙江制造”品质升级。贯彻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现代化转型以及产业高端化发展。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标准研制的全链条创新机制,及时将先进适用技术融入标准。二是全力支持“浙江服务”品质升级。聚焦服务业新业态,率先在平台经济等新兴服务业开展标准研制,积极创建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鼓励企业开展“浙江服务”认证,加强商标国际注册、认证和品牌运营,打造国家乃至国际知名品牌。三是全力支持“浙江工程”品质升级。聚力打造一流的“浙江工程”,加快我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定。构建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基础数据库,统一业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建立工程质量检测全流程责任追溯机制,以数字赋能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整体智治能力。四是全力支持“浙江环境”品质升级。高质量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科技赋能、减污降碳、环境准入、生态共富等重点领域集成改革。深化我省生态环境数字化试点省建设和生态环境“大脑”建设试点,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
(六)优化质量服务水平。一是提升服务全产业链能力。支持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机构积极嵌入全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顶级智能制造设备供应商、智能制造应用服务商、认证机构和行业优秀企业等优质资源,全力打造“检验检测+能力认证+标准研制+智能制造+大数据”的产业服务综合体。二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浙里检”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机构查询、委托下单、物流送样、费用支付、报告下载等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不断优化质检中心布局,推动质检中心跨系统、跨区域、跨领域融合发展。紧密衔接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效能。三是积极拓展国际服务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获取境外认可组织认可、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方式,立足浙江、面向全球开展业务。开展目标市场的质量标准、检测认证等市场准入要求比对研究,完善重点产品内外贸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资源库。
(七)规范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治。持续开展能力比对和能力验证,加强对检测资质、能力、人员、设备、环境等质量控制,持续完善事中事后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二是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落实质量基础设施机构主体责任,鼓励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发布诚信声明、公开报告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质量基础设施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诚信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自我约束。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健全政府平台资质认定信息查询、报告查询等功能,畅通申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曝光问题线索和违法案件,提升社会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管执法协同效果。
再次感谢贵组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动质量强省建设。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