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20-67728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0-01-02
《浙江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01- 02 10: 30 浏览次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效能,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浙江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

2019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9〕188号),明确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新机制。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我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工作,并结合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的相关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40条。

第一章 总则(共7条)。规定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总体原则和责任分工。提出遵循风险导向、公平公正、属地负责、闭环管理的原则;明确将证后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风险信用分类抽取检查对象。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局责任分工。

第二章 证后监督检查的内容(共5条)。统一证后监督检查内容及其标准。规定了证后监督检查的方式和分类,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定义与检查内容,必要时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第三章 证后监督检查的实施(共14条)。规范证后监督检查的程序及各流程环节具体要求。规定了证后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和备案。明确将告知承诺例行检查纳入证后监督检查范围。明确抽查比例,告知承诺新获证企业在取证后的30日内全覆盖进行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其他获证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20%。明确证后监督检查的方式、检查人员构成和出示证件、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整改复查、重大隐患报告、移送、结果公布等程序规定。

第四章 生产许可的退出(共4条)。明确依法撤回、撤销、吊销、注销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情形,严格落实获证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第五章 证后监督检查的保障(共8条)。建立证后监督检查的保障机制。明确了检查经费、装备、安全教育和技术检查人员选派等保障要求,以及检查免责情形。

第六章 附则(共2条)。规定了解释权归属和实施日期。

政策原文地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