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发布日期:2021-08-13 17:23字体:[       ]浏览次数:(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把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扎实推进质量强业质量强企,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根据全省滚动推进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的安排,在各地推荐质量提升项目名单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新一轮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特色产业名单和重点项目名单

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的特色产业行动包括杭州市上城区丝绸(生产领域)产业等107个特色产业(详见附件1)。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局确定杭州市余杭区节能环保水处理产业等11个产业为本轮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支持的项目,将予以立项开展质量帮扶(详见附件2)。各地也要加大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更多地方财政支持推进产业质量提升。

二、主要任务

特色产业质量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质量攻关。各地要做好产业摸底排查工作,调查摸清产业质量状况,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质量提升的痛点难点堵点,组织开展质量诊断、质量攻坚等活动,帮助解决产业质量提升的短板和难题,推动产业质量发展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提升质量标准。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结合碳达峰行动,推动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水平,促进产品品质升级。鼓励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标准与产业同步发展。解决无标生产、标准不适应、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升产品、服务的档次和质量。

(三)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深入开展“千争创万导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活动,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ISO9001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全面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四)加强品牌培育。发挥各类政府质量奖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国家、省、市、县政府质量奖梯次培育制度,引领企业走向卓越。推进“品字标”培育提升工程,推动高效低碳产品“品字标”创建,加速培育一批质量竞争力强的企业,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

(五)强化质量监管。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开展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加大节能及治塑相关产品抽查比重,组织开展市场反溯和风险监测,着重解决影响产品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高区域产业质量保障水平。加快推广“浙品码”赋码应用,实现智慧监管。扎实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六)强化质量基础服务。各地要加快推进“浙江质量在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的落地应用,为企业提供涵盖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和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综合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技术难题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加强“一站式”服务实体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支持企业质量提升、新产品研发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新一轮特色产业质量提升工作,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有机制、有举措,见成效。各市局要加强对县(市、区)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实效。

(二)全面扎实推进。各地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特点,制定产业质量提升的实施方案,明晰工作目标、发展路径、提升措施、政策支持等内容,实行清单化、项目化、节点化管理,逐个落细推进,逐个落地见效。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完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宣传报道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的做法和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展示特色产业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质量提升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总结报送。请各地及时总结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力争在2021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请各市局将今年的阶段性成效汇总后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局质量发展处。联系人:鲍扬波、姚建峰,电话:89761430,89761476。

附件:1.全省百个质量提升特色产业汇总表

          2.省局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项目

          3.全省新一轮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情况进展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印发

附件3全省新一轮百个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情况进展表.docx附件2省局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项目.doc附件1全省百个质量提升特色产业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