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25-679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5-04-10
关于《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5年第一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4- 10 14: 32 浏览次数:( )

【文本解读】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和监管需要,对《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相关品种和主体数字化追溯管理。

一、修订背景

《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前款规定的追溯类别范围内,按照区分风险程度、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编制具体追溯品种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因此,加强《目录》修订,进一步推动相应高风险品种和重点主体开展数字化追溯,是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的现实需要,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修订依据

《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前款规定的追溯类别范围内,按照区分风险程度、分步推进实施的原则编制具体追溯品种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三、修订内容

新增鳊鱼、草莓、鸡蛋等三种高风险、浙江特色食用农产品为我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重点品种。原因如下:

1.鳊鱼。近两年不合格率较高。

2.草莓。为我省特色食用农产品且在上市初期不合格率较高。

3.鸡蛋。在鲜蛋类产品中处于较高风险。

四、适用范围

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域。

解读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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