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17-67722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17-08-30
文号: 浙质量发〔2017〕94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30-2017-0006
有效性: 废止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1- 07 15: 22 浏览次数:( )

各市、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依据《计量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实行“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9月15日起实施。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22日

浙江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

“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全省质监重点工作清单,经研究,决定实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以下简称“二合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推进计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坚持简化、优化审批程序与强化证后监管相结合,坚持审批提速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服务振兴实体经济,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计量器具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实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二合一”,破解当前计量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申请次数多、效率低等问题,营造更加公开透明、方便快捷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适用范围

企业和个人申请国家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内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事项(包括首次、

增项),可选择“二合一”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四、工作程序

(一)事前告知。申请人通过当地质监局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了解“二合一”程序,且达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根据自愿的原则,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二合一”程序或普通程序。

(二)一次申请。若申请人选择“二合一”程序,可通过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在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同时,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三)颁发二张证书。受理机关应在申请人提出的“二合一”申请3个工作日内,同时受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型式评价。获得合格的型式评价报告后,受理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04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JJF1246)的要求组织完成对申请人的制造许可申请考核。考核合格的,在3个工作日内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若申请人在原有制造许可证书基础上申请扩项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原则上不安排现场考核,仅进行书面审核。

若申请人申请项目属“当场许可”目录内产品的,由受理机关在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后,按照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当场许可”程序(浙质量发〔2016〕17号),实行“先发证,后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实行“二合一”是全省质监部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增强企业获得感,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计量技术支持。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做好“二合一”技术审查等相关技术保障,积极协助行政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合一”行政许可工作。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将首次申请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申请人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对象,将其生产的产品是否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相符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证后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证后监督检查,督促申请人持续保持许可时条件。

(四)加强指导检查。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计量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等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计量行政审批人员的承接能力。同时,要加强对行政受理、审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二合一”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一次申请、颁发二张 证书”告知书

   2.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流程图

【附件】【附件】附件1.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许可“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告知书.docx

附件: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计量器具“一次申请、颁发二张证书”实施方案的通知